到妇联工作有五年了,每年接待从最初的百多名到今年的两百多名的家暴受害者。2016年3月1日《反家暴法》的出台,让更多的家暴受害人更加勇敢:说出真相并且寻求帮助。
每一个被家暴者都应当是法律保护的对象,然而让每一个受害人远离家暴,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
农历腊月二十八,我和我的同事去我市西部的乡镇看望家暴受害人周某。她的案子,我们前后共历时四年,终于在今年春节前完美收官。虽然处理过许多家暴信访案,但我想和大家说说周某的案子。
2016年年底,我在办公室接待了周某的来访。年近六十的她,左手有残疾。两段婚姻,第一段婚姻,两个儿子。因为丈夫的家暴,她向丈夫提出了离婚。婚是离了,但没能带走孩子,也不能探视她的两个孩子。第二段婚姻,嫁给了丧偶的K。K有一女。结婚头几年,夫妻俩能同甘共苦,共同持家,抚养女儿,关系和美。婚姻关系慢慢恶化是在周某的婆婆和小姑子对周某实施了一次家暴后:周某的肋骨被打断,周某将婆婆及小姑子起诉。法院判决两个施暴者赔付医药费。曾经关系亲密的小女孩也被婆婆带养并且关系日益生疏。家境越来越好,K身边女人越来越多。周某开始遭受家暴,一次比一次严重,直至周某不能归家门。周某找我们目的只有一个:离婚。在外面打工,别人给一件的衣服,都没有地方放。年纪大了,随时有可能倒在外面爬不起。社会这么好,不能死在外面。
看着因为家暴而流离失所的老人,我的心里颇不平静。然而要帮到周某,将是一个时间比较长的过程:周某虽多年遭受K的家暴,但没有保存相关证据,没有报警记录。周围的邻居虽然知道她受过多次家暴,但一旦对薄公堂,不会有人出来作证。虽然要打得周某不能归家,但K不愿意离婚:许多家暴男都是这种表现,将老婆打死都不放手(每年我们都看到许多家暴至死的心痛案例)。受害人在死亡的恐惧与窒息的绝望里一天天变得迟钝与木纳。
我们到村上进行走访,了解到周某反映的情况属实。指导乡村妇联联系K做一次调解,看能不能调解离婚,做好调解记录。K参加了调解,再一次表示不同意离婚,但也没就如何改变一下婚姻现状表态。是的,婚姻状态这如此,丝豪不影响他的生活品质:他的女儿已经成家,在城里有房有车。只要他愿意,身边就有女人。周某娘家有几个兄弟姐妹,短时间可以周济她,但没有更多的力量来帮她远离家暴。周某也会主动去走动看望她两个成家的儿子,但两个儿子也因为她幼年时离开了他们,对她心存怨恨,始终亲近不来。她也对儿子深怀愧疚:我不想我崽为难,如果要让我崽为难,我就去死。
2017年年初,我们为周某申请法援,向K提起诉讼离婚。到开庭那日,周某告诉我,她听错了时间,错过了开庭时间。再次起诉要再等上6个月。2017年夏天,周某再次起诉离婚,我们再次为她申清法援,并和乡镇妇联一起至诉讼法院交流妇联的意见。法官多次想方设法找到不肯露面的K,开展诉讼前的调解工作。在多方的努力下,K终于同意离婚。在分割共同的家庭财产时,K不同意将房屋分给周某。法院判决K给付周两万元。双方签字离婚。
周某又面临两个问题:周某的户口要从K的户籍中拆分出来,户政的政策是没有住处就不能拆分户口。带着离婚决书,多次沟通没有用,建议由村委会出具证明。村委会的同志怕周某赖上村委会,不答应;K的两万元一直没有给付。
报执行局。在法官的反复调解下,K还价将18000元交到了周某的手里。报当地政府,请求并顺利为周某上户。
为远离家暴求得一处安全的安身立命之地,周某付出了将近一生的努力:命运没有让她得到年轻时对婚姻幸福的期望。努力了几十年,发现还是一个人生活更安全。她的经历让人同情,让人唏嘘。但她又是幸运的,她还活着,顽强的活着。
周某开始为自己的后段生活做安排,为自己谋得一住处。先是到向村上申请宅基地,看了几处,但都因位置比较偏不够安全而作罢。然后找闲置的旧房子能否买下来,也没看中。安全是她到后段人生最基本的需求。
时间到了2019年,周某的住处还是没有着落。我于是先后两任主席汇报请求支持。两位主席非常重视,先后均到当地政府向党委书记当面反馈情况,请求给周某以帮助。镇党委书记当即表态:没有问题。一周以后,有好的消息反馈过来:找到了住处并由当地政府会帮周某租好房子。我们感到很高兴。但到周某真正要搬进去又因当地社区领导有顾虑而出现了一些反复。我们多次和镇领导沟通,终于,在农历腊月二十五,周某打电话给我:“我住进来了。今年过年,我就是这个房子里喝口白米粥过年,都好幸福啊。”电话那头,我知道,她一定老泪纵横。我也眼眶湿润。和同事商量,两个人带了一辐春联,从自家的冰箱里取了一些年货给她送过去,让她开开心心过一个好年。
旧的房子,还只有一张床,三条凳子,但被周某收拾得很干净。她用电饭堡给我们烧了几杯水。还告诉我们,她的侄儿会来帮她把电线线路清理好。镇妇联主席告诉我,她已经和周某的兄弟姐妹一一打过电话了,要求他们多走动,多从生活上关心周某。对联贴好了,周某在自己的房门口,笑得很开心。
历时四年,乡镇妇联主席,市妇联主席两度换人,五次动用司法力量,多次的沟通,协调,共计有三十多人为周某的案子出力。她个人几乎没有任何社会资源可以帮助到她。她为了活下去,去摘茶叶,去医院当护工,去当保姆,露宿过公园,桥洞,楼梯间。19年疫情期间,她没有口罩,没有了食物,打我们的电话求救。所幸,她始终对我们的党和政府有信心。她不言弃,我们也没有放弃,最终得偿所愿。
有许多人说,周某一嫁被家暴,二嫁被家暴,两个儿子都不理他,她一定是自己也有原因吧?
我们不论她的对错,我们也从不问:他为什么打你?因有没有任何理由与亲密关系,赋予了对方施暴的权利。每一个受暴者都有权利远离家暴,保护自己的尊严与人身安全。每一个没有置身其中的观望者,都没有资格去评判受暴人的对与错,因为没有人能全部知道她到底经历了一些什么并感同身受。
近几天,新闻工作者马金瑜的家暴事件网上流传很广,许多官方媒体都进行了点评。我看到了一个可喜的现象:这些评论均没有去纠缠于马是个什么样的人,是什么情境下结的婚,是什么情况下带子离家出走。这些官媒表达的最重要最公正的观点:家暴不是家事,家暴是违法的。任何亲密关系都不能成为施暴的理由。这让我作为一个基层妇女维权工作者看到了法治中国的希望。
马金瑜家暴案,不会是最后一个家暴案子。说出来,零容忍,加强执法,那么,遇到家暴的机率就会要小很多。要快速改变反家暴工作的现状,社区(村级)工作者的立场很重要:家暴是违法行为,不能等同于家庭矛盾而进行调解,更不能和稀泥,给家暴受害有效的帮助才能保护她们的人身安全。
没有完美的受害者,任何针对受害者对与错的评论只会让她丧失寻求帮助的勇气,只会让她更深地陷入困境。
家暴是将长期存在的普遍的社会现象,它需要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如果遇到受暴人,如果帮不了她,你可以表达你的善意,至少,不要指责她。
法治中国,从你我做起。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