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头条上写作一年多的时间了,我怎么也没有想到,有一天居然会收到一条这样的信息:平台收到邮件投诉我发表的内容侵犯了他人的权益。
还记得刚看到这条信息的时候我吓了一跳,我侵犯谁的权益了?这是犯法了吗?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吗?
但光凭这条信息是什么都看不到的,我按捺住内心的不安,根据指示通过邮件发送了我的账号名称和主页给头条邮箱,然后在焦灼的等待中,终于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我在参加“今日热点我来评”的征文活动时选用了当时上了热榜的一个购物平台的新闻,简单地表达了对那个新闻的想法之后,我还写了一下自己之前在那个平台上购物后的体验。
我特意去看了那篇微头条,虽然确实蹭了热点,但其实我话里话外的意思是这个购物平台还不错啊,它咋就举报我侵犯了它的名誉权呢?
不过现在去想这个已经没啥意义了,我要想的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头条在邮件里说让我准备材料自证,然后还要什么企业盖章之类的。我想说,我去哪里找企业盖章啊……
本来有心今天去找客服问一下的,不过忙了一整天,实在是没有时间,那就明天再说吧。主要想知道该怎么解决,如果实在不能出示资料证明,那直接把那篇微头条删掉可以吗?
唉唉唉,不知道这算不算飞来横祸?不过这也给我提了个醒,不管做什么都要谨言慎行啊!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