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写作,总是纠结于写成什么样的风格,才能让读者喜欢,当看到了下面三段话时,豁然,以求共勉!!!
“我父亲是热爱自己生意的人。当他谈论自己生意的时候,我从未感到他将其看做是赚钱的买卖,而是一种艺术,需要用想象力和最好的材料来完成。他对质量抱有极大的热情,不能容忍二等品。他从未进商店找过便宜货。他为自己的产品要价高,因为他用最好的材料制造产品,公司因而生意兴隆。
我带上了父亲赐予的另一种禀赋:一种刻骨的信念,即质量是最上乘的奖赏。我也从未进过任何商店找便宜货。
除了尽可能写好之外,我还想尽可能写得有意思。我曾告诉有志向的作者,他们应该把自己部分地看做是艺人,但他们不愿意听——这个词儿带有的是狂欢、杂耍、小丑的意味。但要想成功,你就必须使自己的作品比别人的更有趣,从而让自己的作品在报纸或杂志中脱颖而出。你必须找到某些方法来将自己的写作行为提升到一种娱乐上。一般来讲,这意味着给读者一种惊喜。很多方法都能完成这项任务:幽默、轶事、悖论、意料之外的引语、有利的事实、奇异的细节、迂回的路数、典雅的措辞。这些似乎是娱乐的成分,但却构成你自己的“风格”。”
节选自《写作法宝:非虚构写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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