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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的仓储与保管(三)

药品的仓储与保管(三)

作者: 弘玥 | 来源:发表于2021-11-13 14:13 被阅读0次

    一、危险品的储存与养护

    (1)危险品应按其性质、养护要求和消防施救方法的不同严格分类储存于专用仓库,危险品的堆垛不能过大、过高、过密;堆放应平稳,垛与垛之间应留有一定的空间。危险品库与其他库房应有一定距离。

    (2)易爆品、剧毒品必须专库保管,实行“五双”管理,即双人保、双锁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取、双本记账。

    搬运时要注意轻拿轻放,避免撞击。应经常检查包装容器是否严密,若发现封口不严、渗漏,应及时处理。

    (3)库内应有通风设施,保持库内适宜的温度。根据危险品不同的性质分别准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或冰箱内。

    (4)库内严禁烟火,库房内、外应配备足够而适宜的消防器材,一保安全。

    二、中药饮片与中成药的储存与养护

    (1)中药饮片:

    一般应选择干燥通风的库房,室内温度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60%,库房内要避免阳光照射,要有通风设施,药材码垛应留有间隙,不可过境。

    当空气中相对湿度过高时,要注意除湿,除湿最简便的方法是用生石灰除去空气中多余的水分。

    中药饮片储存过程中应注意经常倒垛,保证中药材的质量。

    (2)中成药管理:中药片剂、胶囊剂、丸剂、颗粒剂、糖浆剂、口服液剂均按照中药说明书的贮藏条件进行贮存;

    对蜜丸、糖浆剂、口服液、颗粒剂,要做到经常检查是否霉变;

    外用膏剂应放在阴凉干燥处,注意避光、避热、避风,以免失去粘性。

    三、特殊药品的管理

    1.医疗用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医疗用毒性药品分西药和中药两大类,西药毒性药品品种是指原料药及制剂。

    2.毒性药品的销毁处理

    (1)对于不可供药用的毒性药品,经单位领导审核,报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按毒性药品的理化性质采取不同方法销毁,如深埋法、燃烧法、稀释法等。

    销毁工作应在熟知所销毁药品的理化性质和毒性的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确保安全。

    销毁地点应远离水源、住宅、牧场等。

    (2)建立销毁档案,包括销毁日期、时间、地点、品名、数量、方法等。销毁批准人、监理人均应签字盖章。

    四、药品出库、发放

    1.药品出库原则:

    先产先出,是指对同一品种不同批号的药品,在发货时应按照药品生产时间顺序将生产时间最早的药品先行发出。

    近期先出,是指对于有效期长短不同的药品,在发货时应将近效期药品先行发出。

    按批号发货,是指按照药品生产批号集中发货,保证药品有可追踪性,便于药品质量跟踪。

    2.药品出库

    药品出库时,应按照发货凭证对实物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的校对,核对无误后标明质量状况,做好出库复核工作 。

    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出库日期、药品通用名称、药品商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购货单位、发货人、质量状况复核人等,记录要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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