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某人会引起他的注意,并不完全因为长得漂亮,长的漂亮的小妞多了去了,眼睛根本就忙不过来。
几乎所有新生都是爸爸妈妈带着来报到的,婆婆爷爷带队的很少,而某人与郑义一样,是婆婆带着来报到的。
某人在同龄人中显得个子很高,当时郑义要比她矮大半个头。
某人剪了一个樱桃小丸子式的傻瓜头,额前一排整齐的刘海,稍微睁大眼睛,眉毛就藏了进去,而后来因为近视又不愿戴眼镜,便总是虚起眼睛看人。
某人不虚眼睛的时候,一对“二筒”大而有神,眸子更像皂角树上的浣浣米米一样,又黑又亮,甚至超过演小燕子的赵薇。
某人一跟人对视就会笑,一笑就露出两颗“兔牙齿”,十分有喜感,更有喜感的是,脸上有一个单边的酒窝,
或许当年还不会喝红酒的郑义,就是被这个单边酒窝给整醉的,而且一醉就是千年,从此在没醒来。
第二天开学,分班上课。
第一节课,班主任让每一个新生都做一个自我介绍。
也就是这个时候,郑义才正式认识了这个“床前明月光,睡着都在想”的某人——北雁是女生中最高的,郑义只是男生中的中上水平。
然而碰巧的是,他们俩居然被分到了一排,成为了“同桌的你”坐在教室的最后面。
或许是因为个头的原因,更多的是由于外向性格的因素,没过几天,北雁就被班主任任命为“体育委员”,而私底下,她更是班上的“大姐大”,说话比“大姐大”还有份量。
水到渠成,顺理成章,郑义不仅成为“大姐大”众多“小弟小妹”中的一员,而且因为同桌的关系,更成为了“大姐大”的“贴身近侍”亦步亦趋形影不离。
因为是具有“艺体”特色的中学,所以没有很多课外兴趣小组。
“体育委员”被选拔进了初中部的女子篮球队,正好那个时候《灌篮高手》很火,于是成了女版的“樱木花道”。
郑义也不示弱,也想成为“流川枫”,只可惜男子队不要他,他只好成为北雁的陪练,人家上场,他就守衣服。
让郑义欣慰的是,除了篮球,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就是绘画,所以他们一起参加了“绘画兴趣小组“,经常一起写生、。
其实,所谓“共同爱好”就是因为北雁喜欢,所以郑义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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