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与又平复之间,少不过百年零一晚。
这是一首他点过赞的歌,我愣怔的看了很久很久。是的,我没有忘记,我甚至有点恐慌,我都活不了那么久,怎么会忘记他呢?
这百年要怎么才能熬过去?想他,还是强迫自己不要去想他?时常坐着看着就跑神了……
仿佛对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失去了兴致,我不再爱笑,不再爱讲话,我沉默着,对周遭环境从来都不在意,机械的朝前走,虽然也许并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
百年零一晚也会有那么一刻幡然醒悟,哦~他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别想他了。我该开启新的生活了。垂下的眼皮抬起来,混沌的脑袋变的清明,伸展开来双臂,势必要大战一场,从做什么开始好呢?先把他追回来!……
算了,还是继续糊涂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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