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夫妇家人
什么是夫妻?
什么又是家人?
什么是自己,什么又是他人?
这里面的界限,又是什么?
自我与他人的界限是什么?家人与外人的界限,又是什么?
住着同样的屋子,吃着同样的饭,用着同样的洗发水,头发散发着同样的香气,就是一家人了吗?
那么如果给外人赋予同样的条件,是否就能成为家人?
因为喜欢而相爱继而结婚的两个人,在一起久了,喜欢的感觉慢慢淡去,就只剩下爱了。
“喜欢”是“觉得这个人好有意思,和他在一起很开心”,“爱”是“我已经认同生活里应有他的存在,如果缺失了这个人我会觉得无所适从,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很安心”。
这两个词并不等同。
所以随着时间的继续,“爱”一直存在,“喜欢”会随着彼此的熟悉而消失。所以那个人才说“我爱她,却不喜欢她。”
我之“牢笼”,正是你的“求不得”,你之“落魄”,正是我的“艳羡”。
二 柠檬炸鸡
和别人一起吃炸鸡时,要不要把盘子里的柠檬挤到炸鸡上?
如果挤到大盘子里,万一有人不喜欢柠檬,怎么办?为什么默认每一个人都要遵守“炸鸡要挤柠檬”的吃法?
如果考虑到他人的习惯,让每个人自己选择,喜欢柠檬的人可以自己挤到自己的份里,这样就不会干扰到不喜欢柠檬的人。可是这样谨小慎微的做法,会不会被人吐槽“只顾着自己”?
那么是不是在挤柠檬之前、稍微问一下同桌的人、“需要把柠檬挤到大盘子里的炸鸡上吗”这样做更合适一些?
那么,同桌吃饭时,碰到“别人用自己正在吃饭的筷子帮你夹菜”这种情况时,应该怎么做比较合适?
我不是在讨论“饭桌上的夹菜”,我是在说“我们通常活得过于粗糙和神经大条、以至于在人际关系中往往冒犯了他人的界限而不自知、更不用说自省了”这件事。
那么,自我与自我的沟通,夫妻之间的界限感,自我与家人的界限感,自我与外人的界限感,这一层层由近及远的关系,应该如何规范,才不至于引起困惑,这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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