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伦·布里克森与安徒生并称为丹麦的“文学国宝”,可惜我们只知道后者。
凯伦·布里克森仅就名字上要费一番周折。
笔名伊萨克·迪内森,原名凯伦·布里克森,本名凯伦·克里斯滕瑟(坦尼)·丁尼森,夫姓布里克森。
可见,一个女人出书何等不易。
凯伦出生于贵族家庭。
十岁时,父亲基于政治失败或梅毒长期不愈的精神压力悬梁自尽。
成年后,她与丈夫在东非肯尼亚经营咖啡园,一再失利受挫。
咖啡园经营失败案例也许是夫妻店经营失败的典型,因为布罗尔既不懂农业也不谙理财,仍旧被公司任命为咖啡园经理。
不过这一些在《走出非洲》中被过滤掉了。
提到凯伦无论如何撇不开海明威。
我们知道凯伦很大程度也是拜海明威所赐。
1954年10月,当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上台接受诺贝尔文学奖时,他却谦虚地说道:
如果《走出非洲》原作者,美丽的艾萨克·丹森得过此奖,我今天会更高兴。
“这样一个心胸狭隘的人说出这样的话来”,我的朋友鸡毛说,“换做我是福克纳,1951年获奖的时候我一定会加上句——如果海明威老爹得过此奖,我今天会更高兴。”
读《走出非洲》时,正好我也在读《非洲的青山》。
二者成书时间相当,《非洲的青山》(1935年出单行本)略早于《走出非洲》(1937)。
但就文本发生时间来看,《走出非洲》要早很多:
1913年2月2日,凯伦动身去非洲经营咖啡园生意;1933年11月至1934年2月,海明威携第二任妻子等前往东非的肯尼亚去打猎。
就非虚构文学而言,这都是“绝对真实的书”,足以与“虚构的作品媲美”。
读两者的时候,我所想到的仍旧是《尼克·亚当斯故事集》。
但两者又存在着截然不同之处:
《非洲的青山》中,你几乎找不到猎人的枪口之外的东西,作者时不时地陷入对写作的喃喃呓语之中。
这里有非洲的雨季和鬣狗的哭声,但你了解不到土著居民的存在。
这是一个短暂的配有猎杀许可证的人,海明威连暂居都算不上。
然而在《走出非洲》中,我们随时可以读到布里克森字里行间流露出的对非洲当地人民的文化传统、风俗习惯、自然风光的深切理解与热爱。
她站在土著人的角度让写作陌生化,如同《奥德赛》一样原始的写作,将写作拥有了最大的张力。
两者的相似之处是语言的节制与沉默,也许这源于对沉默写作的热爱,探究一个写作者可以实现何等程度上的自我完整。
伊萨克·迪内森之墓
凯伦52岁出版的《走出非洲》。
在某种意义上暗合了博尔赫斯那句话:
我写作,是为了我和我的朋友们,我写作,是为了流逝的时光使我安心。
也许非洲之外皆新事,但非洲之外再也找不到“他人”。
从非洲回来的人都会成为一个真正的个人主义者,再也无法接纳“他人”的存在。
河边的营地,俯瞰的火烈鸟群组成的红云——都令她永志不忘。
书的末尾写到丹尼斯的死亡,她把场葬礼讲述的静谧而内敛,如同屠格涅夫式的冷静与细腻。
“如果我们是卡伦,如果我们也像她那样,真的理解了她的爱人,我们就会像她一样,成为一个真正的个人主义者,“我死了,你会死吗,你不会!你并不需要我。”——我们需要的只是,坚强而决绝地面对一个人活下去直至死亡,因为这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命运。”
在等待下雨的日子,布里克森以古时候的“说书人”自许,常坐在餐厅里写作,面前的餐桌上铺满了纸,在故事的开始将人置于一种绝对的似乎真空的境地,但在故事的结尾透漏出微光。
读者不难发现作品中沉默节制的力量,如同沾染上土著的呆板和耽于沉思的爱好。
我会想到海明威、卡佛之中的粘滞状态。
一个写作人总要完成一种转换,将自己看到的、经历的和思考的,转换为异化的文本。
只有自我审视时,他才能判断出自己到底过着怎样一种生活。
正如鲁迅在《故乡》中:
母亲和宏儿都睡着了。我躺着,听船底潺潺的水声,知道我在走我的路。
一个真正的自我主义者,需要船底潺潺的水声,才能意识到此在的贫瘠,或丰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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