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的历史
1995年,网景招募了布兰登·艾克,目标是把Scheme语言嵌入到Netscape Navigator浏览器当中。公司的创始人马克·安德森认为HTML需要一种胶水语言,让网页设计师和兼职程序员可以很容易地使用它来组装图片和插件之类的组件,且代码可以直接编写在网页标记中。布兰登·艾克在1995年5月仅花了十天时间就把原型设计出来了,最初命名为Mocha,1995年9月在Netscape Navigator 2.0的Beta版中改名为LiveScript,同年12月,Netscape Navigator 2.0 Beta 3中部署时被重命名为JavaScript,当时网景公司与昇阳电脑公司组成的开发联盟为了让这门语言搭上Java这个编程语言“热词”,因此将其临时改名为JavaScript。(摘自维基百科)
JavaScript诞生记
- 发明者: Brendan Eich
- JS的命名:Mocha => LiveScript => JavaScript
- 浏览器一开始支持Java、JavaScript、Flash、VBScript等
- 1996年11月网景向ECMA提交语言标准,1997年确定标准
- JS语言标准叫ECMAScript(ECMA是欧洲计算机制造协会European computer manufactures association)
JavaScript的10个设计缺陷
- 不适合开发大型程序
- 非常小的标准库
- null和undefined,两者容易混淆,但含义完全不同,null是对象的一种,undefined是数据类型的一种
- 全局变量难以控制
- 自动插入行尾分号,js必须以分号结尾,否则会出现难以预料的错误
- 加号运算符
- NaN
- 数组和对象的区分
- ==和===
- 基本类型的包装对象,Javascript有三种基本数据类型:字符串、数字和布尔值。它们都有相应的建构函数,可以生成字符串对象、数字对象和布尔值对象。与基本数据类型对应的对象类型,作用很小,造成的混淆却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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