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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基研究丨"农家乐"扶贫需要解决哪些问题?

利基研究丨"农家乐"扶贫需要解决哪些问题?

作者: 利基研究院 | 来源:发表于2017-10-19 13:09 被阅读0次

    近日,一条重磅消息再次引发多方关注。国家旅游局已确定了旅游扶贫行动方案,计划每年对深度贫困地区进行从人才、金融、创业等多方面的专项扶持,旅游扶贫项目将不少于1000个,资金不少于3000亿元。国家旅游局联合12个部门共同制定了《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共梳理出具备发展乡村旅游条件的贫困村2.26万个,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230万户。鼓励发展农家乐、休闲度假点为代表的乡村旅游新业态,鼓励城镇居民和农牧区群众依托旅游发展。

    笔者认为,尽管“农家乐”在我国呈现出蓬勃发展势头,日益成为我国旅游业的一个新的增长点和亮点。但“农家乐”扶贫不仅有扶贫的难度,还有“农家乐”固有的问题。

    第一,用地瓶颈突出制约“农家乐”发展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困难,导致乡村旅游和“农家乐”建设用地审批非常困难。目前绝大部分乡村旅游的房屋属性都不是经营性用房。从以往的经验看,使用房屋有以下几类:违章建筑、农民自建住宅房、农业设施建设管理用房,按目前政策无法办理餐饮、住宿、娱乐项目、农产品销售等相关证照。也有很大一部分是以租借、改造既有建筑的形式满足部分配套设施,但都难以办出产证。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农家乐”项目用地应按照建设用地进行严格管理。但根据目前的情况看,贫困地区上马“农家乐”很难完全做到上述要求。

    第二,经营管理缺失、品牌意识差

    “农家乐”旅游的经营者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经营理念相对落后。对于贫困地区,可以预见的是,未来从业人员多以中老年为主,老龄化趋势明显。从相对发达地区的“农家乐”从业人员调查中发现,他们大多还停留在简单低层次的服务,产品单一、模式雷同,仅停留在吃农家饭、采摘、钓鱼等项目上,对“农家乐”规划、建设、旅游接待服务、旅游商品开发、旅游活动的策划、旅游宣传营销等方面依然不够了解,与民族传统、当地特色相融合的产品和服务挖掘深度不够。在经营过程中恶性竞争的事件时有发生,甚至出现宰客、欺客等现象。

    第三,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缺乏保障,影响旅游

    一是卫生条件欠缺。如厕所简陋且卫生条件差;从业人员也缺乏必要的卫生保证;厨房缺乏基本消毒设施,生食熟食混装,烹饪过程粗简等。二是安全方面存在隐患。例如水电改造不符合要求、电路老化、缺乏消防意识和必要的消防设施;对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也缺乏必要措施。三是交通设施不够完善。某些贫困地区道路状况差,不适合机动车辆行驶,甚至在设施良好的一、二线城市,一些“农家乐”也存在“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第四,缺少科学规划,项目建设盲目

    可以预见的是,在国家出台政策后,有些地方在“农家乐”开发建设上片面追求规模大和现代化,而不考虑实际需求问题。从旅游规划来看,部分贫困地区没有从事“农家乐”的基础条件,而具备条件的地区缺乏对旅游发展进行总体规划,那就更谈不上“农家乐”旅游的专项规划了,缺乏对当地农业、资源基础、自然景观系列、乡村民俗等方面进行合理论证。

    第五,管理体制不健全,旅游生态环境退化

    部分地区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模式,使得“农家乐”管理体制不健全。从全国来看,中小城市的“农家乐”旅游还处于粗放经营状态。例如,湖北保康某农家乐旅游景点,由于监管不到位,游客人数激增,长期超出环境承载范围,导致山林退化、水资源污染严重。上游村民为了经济利益不当竞争,私建土坝蓄水,令下游瀑布干涸。这些监管中出现的典型事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家乐”旅游行业的发展。

    发展我国“农家乐”旅游,应立足农业资源优势,走田园旅游的道路,把生态旅游与文化旅游相结合,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规模化发展的思路,在加强规范管理与服务的同时,开发高质量的乡村旅游产品。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提供法律支持,依法加强监管,实行集中化管理

    各级政府方,一是制定“农家乐”旅游的经营许可、土地审批、价格税收、安全卫生等政策,从法律和制度上为贫困地区的农户扫清障碍;二是重点加强对贫困地区“农家乐”从业人员的培训与指导,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与其他有相关经验的单位、个人共同开办旅游企业,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或联营。

    第二,注重品牌形象建设,开发特色旅游产品

    贫困地区的“农家乐”旅游要在特色上下功夫,突出“农”家特色的培育,注重“农家乐”旅游的动态开发。许多地方都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民俗节庆活动。“农家乐”旅游产品的设计突出生态性、自然性、参与性和娱乐性,加强其自然乡土气息的营造和农村民情风俗文化环境的渲染,少点“洋气”,多点“农趣”。当地政府应该在打造品牌方面多下功夫,利用其手中的资源、技术和宣传渠道,为贫困农户解决“特色”、“品牌”的顶层设计。

    第三,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旅游服务水平

    要从基本的吃、住、行等方面入手,发展有地方特色的饮食业;卫生、舒适的住宿业;因地制宜、灵活轻便的交通业等。例如,某些贫困地区可以用马车、驴车接送游客,让游客在新奇之余,忘却了道路的崎岖。在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方面,力争尽快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服务。鼓励农户集思广益,努力使“农家乐”旅游与当地民俗风情和乡土文化实现有机结合,提高当地“农家乐”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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