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儿童性虐待是指成年人利用十六岁以下儿童获得性的满足,造成儿童明显的情绪创伤的现象。但是,还有一类危害更广泛的对儿童的性虐待,却一直被专家和公众忽略。这类性虐待的特点是,剥夺儿童获得与性有关的恰当的信息的机会,限制其跟异性的必要的交往,最终导致儿童在性知识上的无知、人际交往上的退缩以及性心理发育的迟滞。如果我们拿吃东西打比方,就是说逼着人吃东西,把人胀死了是虐待,不让人吃东西,把人饿死也是虐待。
据统计,利用儿童满足性欲的性虐待,发生率较低,大约是百分之五。但是,扼杀儿童的与其年龄相称的性愿望和性活动(包括获得性知识、与异性恰当交流等等),这样的行为,也是一种虐待,我们不妨称之为“剥夺性的性虐待”。这种性虐待的发生率就很高了。特别是在我国,由于文化的影响,深受其害的女性的数量肯定是惊人的。尤为可怕的是,我们还没有真正意识到它的危害,所以就不可能采取措施来消除它。
以下是一些可以帮助消除这类性虐待的知识、信念和原则。
第一,人类个体在不同的阶段都有性的愿望。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性愿望,也有相应的、恰当的满足方式。比如五六岁的男孩、 孩通过在游戏中扮演爸爸妈妈而满足,十几岁的孩子在很大程度上通过想象满足,成年人通过性行为本身满足,等等。性愿望的压抑不仅是反人性的,还可能导致很多 理的和身体的疾病,并最终会影响一个人的成就和幸福。
第二,学习并不意味着仅仅学习书本知识,还应该包括学习人际交往的知识,特别是与异性交往的知识。交往的能力和经验应该从小开始培养,一个人不可能在成年那一天突然就变得能够老练地跟异性打交道。
第三,儿童有权利知道他们应该知道的性知识。而且,他们最终总是要道的,与其让他们通过非正式的渠道知道,还不如堂堂正正地告诉他们。这才能够使他们真正获得正确的知识,而不会被错误的观点误导。
第四,父母害怕孩子接触性知识和性事件,是他们自己内心焦虑的表现。他们把自己的焦虑投射到了孩子身上。
第五,父母没有权利给孩子制造过于“人工”的成长环境。使孩子在没任何“性色彩”的真空里长大,看起来是保护,实际上是剥夺、伤害甚至虐待。
第六,父母爱孩子,这从来都不是问题,真正的问题是,该如何去爱。父母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没有人天生就是好父母,所以阅读一些怎样教育该子的报纸、杂志和书籍,听取专家们的建议,十分重要。
————节选自《你不知道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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