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相信你所看见的吗?”,“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你认可这句话吗?
事实上,视觉是人类最依赖的了解事物的方式(盲人除外),很多时候我们都会依赖视觉觉察和认知这个世界,或者说,我们需要视觉确认自我的存在。现在闭上眼睛,试想一下你的周围都是一片黑暗,你看不到世界,甚至也看不到自己,你怎么知道自己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形象?你是双眼皮还是单眼皮,你的嘴唇是厚还是薄,你的手是修长还是粗壮,甚至你不知道自己是很高、一般高、还是比较爱。所以,视觉在我们的世界中扮演了一个很重要的角色。但是有时我们会过于信赖视觉,于是产生了错觉。
那么,什么是错觉呢?顾名思义,错觉是对正常事物的歪曲认知。下面,我们先来看看几种错觉图。
这些横线平行吗? 两个黄色圆圈是一样的吗?在第一幅图中,我们认真观察或者用尺子量量就会发现横线都是平行线;如果我们把第二幅图的黄色圆圈单独拿出来,我们会发现这其实是一样大小的圆圈。为什么我们会产生这样那样的错觉?
其实,我们的视觉并不是像照相机那样的仪器:如实地把事物拍摄下来。在外界的信息传递到眼球时,眼球通过刺激产生的神经冲动传递给人的大脑,在这一过程中,会有认知的参与。也就是说,我们在看到某一物品时并不单单知觉到这一物品,而是会有经验和认知的参与,把以往的知识和现在的事物联系在一起,一方面是方便了学习新事物;另一方面也会产生一些错误的认知。此外,情绪和动机也会影响人们的认知过程。回想一下,当你悲伤时,你是否很难觉察到身边走过了多少个人,自己做了什么,甚至没有感觉到蚊子在咬你。读者们读完这一篇文章后,可以做做实验。
因此,你所看见的并不一定是真实准确的,但是如果你怀疑自己看见的东西,你可以认真观察,想方法验证,一般来说,错觉经过验证都可以被察觉到。但是,有两种情况是很难被觉察到的。
这两种情况可以解释为“所信即所见”,即你相信什么就会看见什么。其中一种情况就像笔者在《你会批判性思考吗?》一文中的写的一个亲身经历的“错忆”现象:把之前发生的经历和现在发生的事情联系在一起,错误地记忆了现在发生的事情,坚定地认为两次的小偷都是同一个人。这样的情况很容易发生在每一个人身上(读者可以先暂停,回忆自己是否也发生了这样的情况),所以对于在司法过程作证时,要特别注意证人的“错忆”现象。甚至,人们会因为过于期望或担心某一物品的出现,而把另一个相似的物品错误地知觉为那一个物品。比如说,在足球比赛中,一方的球迷会真的看不到己方的球员的犯规事件,而另一方的球迷则会坚称看到对方球员犯规了,这时还好我们有摄像机(没有受到期望的影响)如实地记录了一切。不过,有些过于固执的球迷还是会“所信即所见”“所见即所信”,于是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冲突。这意味着只有在冷静、理性的情况下,我们才能正确地认知。
另一种“所信即所见”的情况发生在了有幻觉的人身上,人在酒精作用、短暂意识模糊、化学物质作用(即毒品)、脑损伤等情况下产生幻觉。幻觉不单单是幻视,还包括幻嗅、幻听、内脏性幻觉等等。这恰恰说明了视觉、听觉并不是像照相机和录音机如实地反映现实生活,它们会受到人的认知的影响。所以我们也就不意外为什么有些精神分裂症患者坚称看到或听到了常人没有听见的声音了。
无论是“所见即所信”还是“所信即所见”,都告诉我们需要冷静、客观地认识世界,不一味地相信自己的感觉,也不把自己的期望强加于事物的身上。很多人会说这看上去像是做学术研究的要求,并不适用于生活。是的,我们看到生活中有很多人都主观地通过自己的方式认知世界,感性地对待生活,是情绪和本我所驱使的奴隶,也就是说他们只在意自己想知道什么,只关心怎样才能满足自己的欲望。这样的人或许很快乐,但是这种快乐并不是笔者所追求的,我相信也不是读者们所追求的,愿意花时间在简书上了解不同作者的观点的读者们是期望能够从多方面了解这个世界和学习更多知识的人。那么,就要多听听不同的人从不同的方面对世界的理解,提高见识的高度,增强辨别科学与伪科学的能力,才能“不惑”。
其实,笔者目前写的三篇文章都是在发表自己对于现金社会中在不清楚的情况下就使用“网络暴力”的网友们的不认同,笔者并不希望网友们和自己变成了他人左右言论,伤害他人的工具,指哪打哪。笔者认同一种说法: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在于大部分国民在网络上所体现的智慧和素质。我们都知道三人成虎、言论可杀人的故事,只希望我们谨慎使用口中的”刀“,不要成为了“杀人者”和“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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