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焦点解决团队高级五期 讲师第13期 贺变丽坚持分享第1854天2023—7—13
一、认识心理问题
(一)心理问题的分类
心理问题是一个含义非常宽泛的概念,它包含了一系列从轻微到严重的心理或行为异常。现实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会“遭遇”一定的心理问题,只是轻重程度不同。
按照严重程度来区分,心理问题可以分为三类:心理困扰、心理障碍、精神疾病。
心理健康问题的等级划分从心理健康到严重心理疾病有五个层次:
1.心理健康
2.心理困扰
3.心理障碍
4.神经症
5.精神病
(二)心理健康状态
1.本人不觉得痛苦。即在一个时间段中(如一周、一月、一季或一年),快乐的感觉大于痛苦的感觉。
2.他人不感觉到异常。即心理活动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不出现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如的现象。
3.社会功能良好。即能胜任家庭和社会角色,能在一般社会环境下充分发挥自身能力,以现有条件(或创造条件)实现自我价值。
(三)不良状态
1.时间短暂。此状态持续时间较短,一般在一周以内能得到缓解
2.损害轻微。感觉到的愉快感少于痛苦感,“很累”、“没劲”、“不高兴”、“应付”是他们常说的词汇。
3.能自己调整。大部分通过自我调整(如休息、聊天、运动、钓鱼、旅游、娱乐等放松方式)。小部分人若长时间得不到缓解,可能形成一种相对固定的状态。
(四)心理障碍
1.不协调性。其心理活动的外在表现与其生理年龄不相称,或反应方式与常人不同。
2.针对性。对障碍对象(如敏感的事、物及环境等)有强烈的心理反应(包括思维、情绪及动作行为),而对非障碍对象可能表现很正常。
3.损害较大。此状态对其社会功能影响较大。它可能使当事人不能按常人的标准完成某某项(或某几项)社会功能,如:社交焦虑者(又名社交恐惧者)不能完成社交活动;锐器恐怖者不敢使用刀、剪;心理障碍者难以与异性正常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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