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肈秋杂记

肈秋杂记

作者: 段之一 | 来源:发表于2022-02-10 00:11 被阅读0次

    他走丢了,我找不到他的去向,有人告诉我他停留在去年的肇秋,所以我现在出发去找寻他。

    当火车要驶进灵宝站的时候,我好像是在大海上漂泊了几个月的船只,经过狂风暴雨后回到了港口。几乎没有片刻的停留,我就跳上了开往朱阳的大巴。当我听见售票员操着浓重的方言卖票,碰到熟人不忘闲聊两句;当我看见座位靠背后面熟悉的壮阳广告以及车窗外的那个小摊贩时,我知道自己回家了。

    车里有些闷热,我打开车窗,更加闷热的气流扑面而来,只好关掉了窗户。想起来背包里有瓶可乐,立马掏出来灌了一大口。随后我打开音乐播放器,戴上耳机,选了一首“关于未来,我不知道”,然后靠在座位上,等待着发车。

    假如我是个病人

    不用思考剩下的日子

    没有悲伤也没有快乐

    常常分不清你我

    明白了做人的道理

    可矛盾反复出现

    多少次无知的迷失

    才找回了自己

    我迷迷糊糊地醒过来的时候,车子正要穿过隧道,我知道离家不远了,便清醒过来。“窄口水库”四个大字已经出现在车窗外了,车辆继续向前行驶着,成片的荡漾着蓝色波纹的水面在眼前慢慢展开。水库沿岸有人在钓鱼,撑着遮阳伞,坐在草地上,凉风拂面,静候鱼儿上钩,让我觉得他们不是神仙胜似神仙,此刻人间完胜天宫。笔直的公路上有两个看起来与我同龄的年轻人骑着摩托车向我们驶来,身后背着鱼竿和水桶,,看样子要去做小神仙了。

    回家后的一切都是那样地熟悉,就好像我不曾离开过一样。第二天我去了陕州,在那里待了大概五天,结束了长达一年多的噩梦,之后我回到镇上,开始享受一段极度自由的生活。


    有一部电影里面说:幸福等于效用除以欲望,那就是说,在效用一定的情况下,欲望越小我们就越幸福。由此看来,那段时间里可能欲望极小,所以万分幸福。

    夜里睡觉前,我打算第二天早上七点起床,去早餐店吃一笼小笼包子,再喝上一碗热腾腾的豆浆。结果却是每天醒来就已经八点钟了,穿衣服洗脸刷牙去厕所,然后把车子骑得飞快,在八点半之前赶到辅导班教课,小笼包子是没有机会享用了。有一次车子骑得太快,到辅导班时车轮掉了,这算是运气好呢,还是运气不好呢?应当算是运气好吧,倘若车轮是在半路掉的,就算不少胳膊不少腿,也得受点皮肉之苦。

    因为镇子并不大,上辅导班的又都是附近的小孩,所以总会有那么一两个熟人。有一个小朋友的哥哥和我是初中同学,另外一个小朋友的舅舅和我是小学同学。有一天我和那个小学生开玩笑:“我认识你哥,你要是不听话就让你哥来收拾你。”“哼,我不信,你才不认识我哥呢!”“我没有骗你。”“那你知道我哥多大了吗?”“你哥应该十九岁,属兔的。”“哇,老师你怎么知道的?”“我不是告诉你了吗?我和你哥是同学。”谁曾想,紧接着一群小孩就将我团团围住,抻长了脖子大喊:

    老师,你猜我爸几岁了?

    老师,你猜我妈几岁了?

    老师,你猜我爸属啥的?

    老师,你猜我妈属啥的?

    辅导班中午十一点半放学,下午三点钟上课,所以期间有三个半小时的空闲时间。我偶尔会在街上吃一碗羊肉胡卜或者喝一碗羊肉汤,又或者吃一碗凉皮,然后蹬着自行车回家。

    回到家里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音乐,选择一个喜欢的歌单,列表随机播放。我住的房间中午光线很好,而且时不时地有微风从纱窗吹进来,然后我会拿出小桌子坐在床上听着音乐描两页字帖,这简直是一天中最惬意的时候,描完字帖后拿出从图书馆借的《文学回忆录》,靠在床上看一会儿。那个暑假除了这本木心的书之外,我一直在读王朔这个老流氓的书,终于在暑假快开学的时候,差不多读完了四套王朔文集。

    下午放学后,罗斯会骑着小摩托在楼下等着我,我还是骑着我那辆掉过腿的车,然后一同奔赴小学门口买涮菜夹馍,他在前面开路,我在后面吸尘土。老板娘还是那个老板娘,涮菜也还是原来的味道,只不过十年过去了,老板娘的脸上多了几条皱纹,我们也长出了胡茬,不再年少。

    蹲在马路边上吃着夹馍,望着行人稀少的大街。

    文化广场上的小吃摊不超过五家,鱼豆腐和烤面筋是我和罗斯每次的必选,主要原因是好吃,次要原因是我们需要换几块钱的现金去打桌球。经营桌球厅的是一对老夫妇,其实根本算不上是桌球厅,顶多可以叫做桌球……场。

    后来的几天我开始在广场上练习罗斯的漂移板,有个女孩看我一直笨手笨脚学不会,比我还着急,干脆跑过来指导我:你要先努力保持平衡,不能一直乱晃,还有你怎么能穿着凉鞋玩这个呢?说得我竟然有些茫然失措,我假装练习了几次后就灰溜溜地离开了。经过一个星期的练习,我仅仅能保持平衡,后来没了热情,这项运动就不了了之了。

    一个月的辅导班终于结束了,感情还真是奇怪和复杂,由开始哦好奇欢喜到中间的头脑爆炸再到最后的丝丝不舍,我好像经历了一次压缩人生。后来我在一家早餐店里看见一个我教过的学生,他就想一个小服务员一样帮着爸爸妈妈卖早餐——招呼客人,收盘子;我也在广场碰到另一个学生,他踩着平衡车要去给妹妹买吃的,看见我后立马冲过来抱住了我。我想起他们在课堂上是多么地调皮与放肆,吵得我脑袋嗡嗡作响,可是他们依旧是父母的乖孩子,调皮捣蛋是天性的话,那善良懂事也许就是他们的本性。

    其实刚开始时我并不愿意去辅导班,我不想把时间浪费在一群小屁孩身上。到现在我才明白,说那是浪费时间实在是我当时的无知。他们八岁,我二十岁,也算是忘年交了,他们让我懂得,人有时候是越活越糊涂,而不是越活越明白,生命中的过客总会留给你一些东西,好好珍惜。

    辅导班结束的当天,我和罗斯骑着摩托车去了他的外婆家,过了三天太子爷一般的生活。我们在路边的菜地里偷黄瓜,在墙角的大树下撒尿,追得老母鸡四处乱窜,赤脚在河里摸鱼捕虾逮螃蟹,也在他读四年级的表弟面前吹了无数浑然天成的牛逼。饭点吃饭,非饭点躺在床上打游戏,虽然一整个暑假一次鸡也没有吃到,不过我仍然觉得自己是最快乐的吃鸡小王子。


    在罗斯外婆家的第三天下午,手机里播放了一首《西安人的歌》,当下决定去西安晃悠几天,学学电影里的桥段,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在此之前我们的计划是爬华山,毕竟华山离灵宝实在是太近了,可奈何于没有归程的火车,索性转战去西安。

    在西安,晚上玩的太远,手机几乎没电,差点因为没有导航而回不到旅馆;我的小胳膊也被毒辣的太阳晒掉了一层皮,罗斯的朝天辫也着实在古都骚了一把;在大唐芙蓉园里,罗斯在追一群外国美女后面拍照,险些被斯巴达的大马蹄子踩死,我反应敏捷,他的小命才得以保留。

    这不是我第一次去西安,第一次去的时候我大概四五岁,也就是十五年前,跟着爸爸妈妈去给奶奶买药。那时候太小,基本上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妈妈抱着我,和爸爸在一家饭馆门口吵架,我则四处打量着这个灯火阑珊满眼陌生的城市,这就是我最初的关于西安的全部记忆。

    临近开学的一天,我们全家人还有罗斯一起去了烟火崖的陆家大院,到了后才发现所谓的陆家大院不过是几处砖瓦房,而且还正在修建没有竣工,所以我们拐道去了半山腰的凉亭,正值夕阳西落,景色很美,拍了一些合影。

    暑假终于过完了,我走的那天罗斯刚在陕州考完驾照,赶来火车站送我,我俩在火车站门口的羊肉馆里吃着烧饼喝着羊肉汤,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火车要出发了,我匆匆离去,留下那碗没喝完的羊肉汤和要付钱的罗斯,去往三百公里外的学校。

    再见,一八肇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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