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提交审议
19日,万众期待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终于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这是个税起征点提升至3500后又一次个人所得税法的大修,力度可谓是空前强大,下面我帮大家梳理一下这次改革主要的几个关键点,先放原文: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并且扩大了较低档的税率级距,保持高档税率不变;
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太长不看版
对于工资基数飙不到35000且没有工作之外收入的人士,恭喜你,降税了。
对于月工资3500以上,还有不少额外收入的人士,大部分是会加税了。
对于那些单位按最低收入缴纳社保且月收入在3500以上的人士,每月则会增加不少支出,具体原因后面会说。
个人解读
首先第一点,个税起征点提高,10%变3%,20%和25%的部分变10%,剩下25%部分的税率变为20%,对于以前适用于这三条税率的人士,降税是必然的。
举个栗子:假设“三险一金”为2000元,则月入1万元者,原先需要缴纳345元,新法出台后,每月仅需缴纳90元;月入2万元者,原需缴纳2620元,现仅需缴纳1190元。
重中之重的是第二点,必须注意到一个新词汇,“综合所得”,这是首次加入的新概念,原先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是分别计税的,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率为20%,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而现在会合并计入综合所得,一并按照第一点的计算方法计算个人所得税。也许会有人说,凭自己本事挣的钱,瞒着不报不就好了,我只能说图样图森破,以前你们拿到的额外所得基本都是发薪方代扣代缴过的(劳动报酬以800按次发放避税的比比皆是)。如今合并进行征税,如何进行完整统计我暂且不清楚,但我清楚如果税务部门查到你瞒报收入没有进行综合计征,那可是要算作漏税缴滞纳金的。
新的合并计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滴滴开车收入,稿酬,自媒体广告收入,房租收入等。
第三点也比较重要,很多二三线城市的小企业为了避税,基本都按照最低标准缴纳社保,但在此次个税法案修改完后,国地税合并,金税三期全覆盖,社保公积金税务共享数据,你的单位很可能不会再按照最低标准缴纳社保。个人所得税是下降了,但多缴纳的社保会更加减少你的实际所得。
总结
作者粗浅的猜测一下此次个税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将之前一些大热自媒体收入,滴滴收入等统一纳入居民的正常每月收入中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本来目的就是调节贫富差距,以达成共同富裕,这样的做法也无可厚非,一项政策的出台必定有人欢喜有人忧,要辩证的看待。
此外草案还加入了一些新的扣除项,如子女教育,大病医疗费等等,就看修正案出台后,各地税务局如何有效的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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