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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 五刑章 第十一

孝经 五刑章 第十一

作者: 胡涂意识到 | 来源:发表于2022-01-23 07:51 被阅读0次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

    注释:

    1、五刑:古代五种刑罚,即墨、劓yi、剕、宫、大辟。

    2、要:要挟、胁迫。

    3、无上:目无君长,即反对或侵凌君长。

    4、非:责难反对,不以为然。

    5、无法:藐视法纪,目无法纪。

    译文:

    孔子说:“古代有五种刑罚,而可以判处这五种极刑的罪大约有三千项,在这三千项罪名中,没有比不孝的罪过更大的了。用武力胁迫君主的人,是目无君王;诽谤圣人的人,是目无法纪;对行孝的人有非议、不恭敬,是目无父母。以上这些都是造成天下大乱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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