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汲汲以求的往往是如何最大限度地“利己”,但是一旦走上了这条路,也许会离你的目标越来越远。如果我们只从“利他”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去行事,也同样会灭亡。
“利己”和“利他”并不是水火不容,它们是对立统一的两个词。“损人利己”和“无私利他”都是极端且偏激的利己利他的方式。
善于利己的人往往也善于利他,善于利他者也往往能够达成利己的效果,从而实现共赢的愿景。对不损人的前提下的“利己”不仅仅是对每个人欲望的尊重,它更贯通了社会互利的源泉。
马云演讲时曾说:做任何生意,必须想到三个赢,第一个是客户赢,第二个是合作伙伴赢,第三才是你赢。三个赢,少任何一个,生意都没法做下去。这是互联网时代最了不起的利他主义。几千年前的杜甫也可呼喊“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呜呼 ! 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 !”
我不否认利他主义的崇高,它固然令人敬仰,但在文明飞速发展的今天,过度地倡导“利他主义”未免太过呆板。何况,当今人们不断重申的人权,便是对生命个体在很多情况下利己行为的认同和保护。
利己是人的本能,它自然,淳朴,符合生命规律。若是一味强调利他而完全忽视利己,那就走到了极端——连生命都无法保证,怎敢妄想利他?
因此“利己”无可厚非。
而“利己主义”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利己”,不是将“利己”发挥到极致,作为人生最高追求,将“利己”作为处事原则,凡是有碍于自己的一律踢开,凡是能助于自己的疯狂掠夺。
这样的人眼里只有自己,枉顾他人、秩序、道德,不应该出现在如今这和谐社会。
适当的利己是对自己人权的保护,想要利他,就必须建立在自己生命不受损害,可以失些蝇头小利,人生活在这社会是有一定的责任的,在利他之时,须深思熟虑,这个事你到底该不该做,你做了有什么后果,而你是否能够承受的起。
当然仅注重个人而忽视整体也是不可久存的,若一个人只知“利己”而不知“利他”,必然会遭到社会唾弃,甚至是法律的制裁。
利他和利己并不是相对的,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一味的偏向某一个都会造成伤害,把握好这个平衡,利他和利己才会发挥最好的作用。
从今天做起,践行践知,人生会有不一样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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