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个人才!
在编教师请假25年,临近退休,才发现编制没了,于是向某局索赔90万工资,还希望以教师身份退休。
谁能想到这样离谱而魔幻的事居然真实发生了,25年一天班没上,还想凭空赚个百八十万,这世上竟有这种好事?
事情发生在2020年,59岁退休在即的姚老师在办理退休时,发现自己的教师编被取消,于是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问题。
后来经查询,1983年姚某毕业被分配到中学教书,1997年因病请假治疗,后面就一直没有返校工作,到2022年整整25年未上班。
她的教师编制和工资也在2004年前被教育局取消,现在姚某请求恢复教师身份,补发2001年-2022年工资90万,还想拿教师退休工资。
但人家部门不同意,于是姚某就把当地给告了,一审被驳回起诉,姚某不服又上诉,今年4月24日二审开庭,审判结果还未公布。
整个故事看下来,就是典型的想吃空X没吃到,完了人家不给还急眼了,亏是一点不吃,便宜光想占。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确实有个医疗期,但最高不超过两年,也就是在同一家单位工作20年以上,有医院相关证明,就能请24个月的病假,在医疗期内企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还得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工资。
该规定从1995年开始施行,姚某1983年工作,1997年患病治疗,时间上符合该规定,14年的工龄,医疗期有12个月,满打满算这病假也不能休25年之久。
并且按医疗期来算,姚某病休后只能领12个月的工资,但据她本人回忆2002年发现工资停发,也就是说后面还领了4年的工资,白领几年工资,学校对她也算仁至义尽了。
而在医疗期结束后,职工还不能回原岗位工作,并且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按理这时候就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办理退职手续。
除此之外,八九十年代还有个“停薪留职”的制度,保留岗位,停发薪资,鼓励职工下海经商,经商失败了,还可以回来继续上班。当初不少大佬还享受过这个政策,认识的某个会计学科老师,就停薪留职去开过选矿厂,后来搞亏了又回去接着上课。当时虽说有这种制度,但一般停薪留职的时间也不超过三年。
因此不管从哪看,都没有25年不上班,完了还想要工资,要退休待遇的美事。
就是不知当初在取消姚某工资和编制时,有没有通知到位,后面查到姚某人事档案还在废弃的学生档案中,两方20多年没一点沟通也是够离谱的。
另外在退休问题上,若是加上医疗期,姚某刚好在职工龄差不多有15年,那个年代若是按工龄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话,养老金怎么算,就不知道法院怎么判了。
只能说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种突破想象力的操作刷新了大家对“病假”的认知,但实际生活中,这种操作办成的也不是没有,只不过闹上法庭的还是第一次见,有时候骗别人也就算了,就怕骗到最后自己当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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