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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

视觉中国

作者: 鹭江渔夫 | 来源:发表于2019-04-18 15:04 被阅读0次

    北京雷腾律师事务所三千字长文揭开视觉中国还未被披露的黑幕:视觉中国真正之无耻在于,它通过伪装编造的诉讼证据链条,愚弄了法官,愚弄了中国大众。涉及视觉中国的成千上万件司法判决中,很多情况下,视觉中国本身并未获得合法的版权诉讼授权,或者其图片本身就是侵权作品。但就是靠着证据上的“包装技巧”,视觉中国成功撬动了司法天平的倾斜,使无数企业相信了他版权保护者的身份。

    舆论在大肆批判视觉中国的钓鱼诉讼、勒索诉讼商业模式,但这并没有触及到视觉中国之根本。“钓鱼诉讼、勒索诉讼”,你最多说它不道德,但改变不了你自身侵权的性质认定,这也是为什么过去多年视觉中国虽屡遭声讨,却仍能屡屡获得司法判决支持的原因。

    视觉中国真正之无耻在于,它通过伪装编造的诉讼证据链条,愚弄了司法部门,愚弄了中国大众。涉及视觉中国的成千上万件司法判决中,很多情况下,视觉中国本身并未获得合法的版权诉讼授权,或者其图片本身就是侵权作品。但就是靠着证据上的“包装技巧”,视觉中国成功撬动了司法天平的倾斜,使无数企业相信了他版权保护者的身份。

    视觉中国提起诉讼主要通过旗下的两家公司: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和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而这两家公司在诉讼中屡屡获得司法判决支持的主要依据,就是美国Getty公司(Getty Images Inc.)的《版权确认及授权书》。

    不管是美国Getty公司还是视觉中国(华盖创意、汉华易美),都是图片的分销网络平台,并非所有图片的版权所有者,真正的版权所有者是提供图片的摄影师。怎么才能撇开著作权人由自己作为权利人提起诉讼呢?华盖公司在英文《版权确认及授权书》的中文翻译上动了脑筋。这份由美国Getty公司副总裁签署的《版权确认及授权书》英文是这样的:

    I confirm that Getty Images Inc., ultimately holds the Getty Images group of companies (including Getty Images International, Getty Images (US), Getty Images (Seattle) Inc. Getty Images (Canada)Inc., etc )whichhave the right to display, market and license all usage rights (including copyright) related to all images for the brand collection on the attached list (exhibit A )。

    其原意是:本人确认Getty Images Inc.最终拥有Getty Images多家公司【包括Getty Images国际、Getty Images(美国)、Getty Images(西雅图)有限公司、Getty Images(加拿大)有限公司等】,这些公司(括号内的公司)有权对一切与附表(附件A)所列品牌集合全部图像进行展示、营销和使用权(含版权使用权)许可。

    而华盖公司向法院提交的中文译本却变成了:本人确认:Getty Images Inc.拥有对Getty Images集团公司【包括Getty Images International, Getty Images (US), Getty Images (Seattle) Inc. Getty Images (Canada)Inc.等】的终极拥有权,其对附件A中所列出之品牌相关的所有图像享有版权,有权展示、销售和许可他人使用附件A中所列出之品牌相关的所有图像。

    就这样靠着翻译上的“偷梁换柱”,这个图片分销网站美国Getty公司变成了所有图片的版权人。要知道,版权使用权的转授权与版权人的直接授权存在根本性的差别,转授权情况下,被授权人根本无权提起索赔诉讼。而在美国Getty成为版权所有人之后,顺理成章地,华盖公司就可以从美国Getty公司获得提起版权诉讼及索赔的授权。为什么视觉中国此次会愚蠢地声称其拥有“黑洞”图片的版权?因为过往的索赔和诉讼惯性,使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凡是在美国Getty公司等合作伙伴网站上销售或者展示的图片,都可以视为视觉中国拥有版权人的直接授权,都会成为其挥舞版权索赔大棒的素材。

    这份《版权确认及授权书》经过北京思必锐翻译有限公司的翻译,又经过北京方圆公证处的“中英文一致性”公证。多年来这份《版权确认及授权书》蒙混了不计其数“涉嫌侵权”的企业,获得了成千上万个胜诉的法院判决。

    凡是熟悉涉外诉讼的律师都知道,很多作为证据的外文资料的翻译,往往都是当事人自己翻译,然后找翻译机构盖章。我们无意猜测北京思必锐翻译有限公司在此中的角色到底如何,但是它和方圆公证处“客观上”却成为了视觉中国的帮凶,则是无可置疑。我们曾经联系过北京方圆公证处,建议其撤销公证书,但是被其以“我们只认翻译公司的章,至于中英文是否一致我们无从判断”为由,予以拒绝。

    2017年初,我们的多家顾问单位都收到了华盖公司的索赔律师函。也就是在这个阶段,我们开始深入研究视觉中国的商业模式,滕立章律师在办公室的黑板上写了“华盖模式”四个字,打了个叉叉,并发了个朋友圈宣告“挑战华盖模式”的开始。在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诉东方风行(上海)生活多媒体有限公司图片侵权纠纷系列案件中,作为被告方代理律师,我们在法庭上充分揭露了华盖伪造证据的非法做法。

    非常感谢朝阳区人民法院谭雅文法官,在我们所代理的一系列案件判决结果中,均支持了我们的主张,驳回了华盖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唯一遗憾的是,判决书对于华盖公司伪造《版权确认及授权书》的问题并没有做出明确细致的说明。当然,我们也充分理解,因为连我们自己都困惑,如果认定这份《版权确认及授权书》是假的,那么过去这成千上万件司法判决到底该如何处理?中国司法史上恐怕还从没有过这么大批量案件的再审。

    这系列案件获胜之后,我们的多家法律顾问单位因此获益,凭着我们的获胜判决书与对方交涉,基本都没有遭受财产损失,没有遭受诉讼的折磨。

    我们在雷腾律师的博客上发表了文章《你的公司被华盖起诉图片侵权了吗》,指出《版权确认及授权书》的瑕疵,以警示后来可能的受害企业,我们也公开了我们的判决书,希望后来者得以受益。

    很可惜,这只是我们的一厢情愿,2017年之后,仍有大批的受害企业前赴后继出现。

    我们团队的陈超律师也曾经代理应对全景公司图片索赔的案件,全景公司将北京理工大学体育馆的图片版权据为己有进行维权诉讼,为此,我们的律师曾专门发邮件给北京理工大学,希望其关注被侵权的情况,因为我们相信,很多对北京理工大学体育馆图片感兴趣进行使用的人很可能就是北京理工大学的校友,很可惜,我们的邮件也石沉大海。

    我们时常在想,视觉中国、全景这些网站的非法业务模式为何会发展到今天?这里面有被索赔企业应对不积极、应对不专业的原因,也有企业惮于“被侵权索赔”的声誉影响或者不愿承担司法诉讼成本而主动和解的原因,有第三方翻译机构、公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为虎作伥的原因,有部分法院审查不严的原因,也有真实版权权利人维权不力的原因等等。

    但是更重要的原因可能是,近几年中国版权行政管理的弱化。著作权法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法学学科,需要有一个真正专业的行政监管部门,需要一批真正懂版权的管理人员。然而,近几年的行政机构改革中,版权行政监管职能在持续弱化,除了国家版权局之外,很多地方的版权局都没有行政执法职能,而是由地方组建的文化行政执法总队进行执法。文化行政执法总队职能范围宽泛,往往缺乏对版权领域的专业研究,版权执法的专业性明显不足。而在原新闻出版广电局机构分拆改革后,又有很多对版权领域有专业研究的工作人员被分流到新组建的广电局。

    我们很高兴看到国家版权局已经对视觉中国事件进行表态,但是版权领域管理的长治久安可能需要从强化中国版权执法监管力量开始。要知道,中国的企业不止要面对视觉中国、全景等公司的版权索赔,还需要时刻面对各类字体、字库的侵权索赔,面对各类常用软件的侵权索赔等等,版权领域监管不力,企业营商环境的改善就没有任何希望。

    事情发展到今天,视觉中国等公司面临的恐怕不是简单地整顿那么简单了,相关部门理应深挖背后的违法行为,研究事件背后的真正成因,才能真正杜绝此类违法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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