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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弥逊《青玉案》“教”字音读疑

李弥逊《青玉案》“教”字音读疑

作者: 潇湘夕岚 | 来源:发表于2015-11-06 15:32 被阅读140次

    《钦定词谱》“青玉案”条格三下举宋代词人李弥逊词为代表,其中首句“杨花尽教难拘管”,其格原本作“◎○◎●○○●”,则此处“教”字读音为“jiào”。

    查古代音韵书,《佩文韵府》下平声“三肴”韵部收“教”,释义为“使、令、让,效韵异”,去声“十九效”韵部收“敎”,释义为“教训,肴韵异”。《词林正韵》第八部平声“五爻”收“敎”,仄声“三十六效”收“教”(居孝切)。《中原音韵》“萧豪”平声部收“敎”,去声部亦收“敎”。上述三种韵书各收有平声、仄声两种音读的“教”(其中有异体字,暂置不究),大致上是:解为“使令”义时读“jiāo”,解为“教训”义时读“jiào”。

    熟读唐诗宋词,可知“教”作使令义时多读“jiāo”,如王昌龄的《出塞》“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钦定词谱》“贺新郎”条格三苏轼词“枉教人”中“教”亦作平声。例子多不胜举。这些句子,和李弥逊这句“杨花尽教难拘管”,都是“教(人)”的意思,是使令动词,而不可能是“教导”、“教训”义,这是无疑的,所以,李弥逊此句中“教”字也应读“jiāo”才是,可是这样一来,此句格律就变作了“◎○◎○○○●”,且不说这样完全不合词律(洛地言“步步相对”原则),放眼钦定词谱《青玉案》之其他格体,第四字都不作“○”,又李弥逊此词别版还有作“杨花尽做难拘管”者,“做”乃仄声无疑,可知钦定词谱并没错(为何偏偏不收“杨花尽做难拘管”?)。那么,此中真意到底如何判断呢?

    笔者参考了《辞书研究》2011年第6期中一篇文章《“教”的音义演变与词典处理》(作者姜仁涛),原来“教”字的两个音义“jiào”与“jiāo”经历了较为复杂的历时性演变。为读者方便了解,笔者只能大致说:解释为“教导”、“教训”、“传授”时,唐以前读“jiào”,唐以后慢慢出现“jiāo”的读音,现如今只剩“jiāo”的读法。而“教”的“使令”义是东汉末年从“传授”义中分立出来的,为与之前相区别才产生“jiāo”的破读音,直到宋元,表“使令”时都读“jiāo”,明代以后才变成“jiào”,此后一直延续至今。但若深想来,在唐宋时代,人们并不尽能区分开“教”的两种读法它的使用状况或许是很混乱的,一者,它的音义本身不稳定,本身处于多变状态(比如在唐时表“教导”义时既有读“jiāo”的又有读“jiào”的);二者,字音在不同圈层的流通情形不一致,就像今天对于某些汉语读音的把握,不同人群也是不平衡的(例如:“给他”和“供给”,“献血”和“鲜血”,“纸薄”和“单薄”,识字多的能区分,识字少的不能区分),倒不是字典里没说详细,而是这些音义的分化情况只为知识阶层中的少数人所知,在民间的普及程度并不高。故而,古人,哪怕是一般读书人,也不一定不会犯错。

    李弥逊此词留传下来有两个版本,会不会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他早先跟从当时造语习惯用了“教”,之后发现不合律,遂又改作“做”;第二种是,他本人没有改字,后来传抄者为弥补失律的不足而改之。我不懂考据,姑妄猜之。至于流传到清代康熙朝,陈廷敬、王奕清等人所见本子,以及校订过程中的取舍实情,我亦不知,此处“教”不合律,却是实证。若要究清这个问题,或许须将《钦定词谱》中所有“教”字的类似用法列出,比较异同,参订正讹,方可有一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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