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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试不爽!只需几步就能做杠精!——初读苏格拉底(2)

屡试不爽!只需几步就能做杠精!——初读苏格拉底(2)

作者: Vinchent | 来源:发表于2018-08-29 03:08 被阅读0次

    从一个故事说起。

    上次说到苏格拉底和游叙弗伦见面于法庭门口,互相闲聊起来自己来法庭的原因。苏格拉底当然是因为被米利都等人控告,而他更好奇的是游叙弗伦为什么也来。游叙弗伦来的原因也令人诧异,他要控告他的父亲。

    事情的原委实际是这样的,游叙弗伦家的奴隶因和仆人发生口角,一怒之下杀了这个仆人,游叙弗伦的父亲就先把他捆绑起来扔在田间,然后打发人去问神的旨意。结果神的旨意还没到这个人就在田间冻死了。想来他也是杀人犯,冻死了也没什么,但是游叙弗伦不这么认为。既然去请示神的旨意了,神的旨意下来之前这个人到底该不该死呢?无论他该不该死,在神的旨意下来之前就让这个人死去,这本身就是不敬神

    于是苏格拉底在“敬”和“不敬”的问题和游叙弗伦展开了讨论。苏格拉底先让游叙弗伦说他心中敬和不敬的概念是什么样的。游说:“凡是被神所喜欢的就是敬,凡是被神所厌弃的就是不敬”。苏格拉底在确认了他的观点之后问说:“那么神与神之间也经常不对付,倘若他们之间发生意见不一致怎么办呢?如果这件事情被A神所喜欢,又被B神所厌弃,那么这件事岂不是既可以被称为敬,也可以被称为不敬?”看样子这第一轮游叙弗伦败下阵来!

    游叙弗伦心中说不出的不痛快,但是苏格拉底让步了:“我们且放下那些神与神之间意见不一致的模糊地带,重新下一个定义,就说‘凡是被诸神都认可的是为敬,诸神都不认可的就是不敬,诸神之间分歧的就是又敬又不敬’,这样可以吗?”这样也不行啊,苏格拉底接着说:“这里蕴藏着行为和对行为的态度之间先后顺序的玄机。诸神认可一件事情,这件事情就是敬的。认可的状态来自于行为之后,而反过来从诸神的态度来推测行为,则实际上是说不通的”。苏格拉底接着说道:“所以,是否为诸神所爱只能是敬的行为的性质之一,实在是算不上定义啊!”

    于是苏格拉底循循善诱的说道:“这个且放下不表,你是不是认同敬的行为是‘有益于’神的?”对方同意,他接着说:“那我们敬神就如同我们做任何一件事情,总是有一个目的的。也就是说我们总是因有所求而做对神好的事?”,对方点头,“那说难听点,所谓敬神,也就是和神交易了?”游叙弗伦觉得被带到坑里但是也没能反驳,于是苏格拉底接着说:“由此我们推知,敬神其实就是取悦神而已,并不是为了神好,还是为了自己好,更说不上是被神所喜欢认可的行为了。这样看来就与我们之前的假设——被诸神认可的行为就是敬——矛盾了。

    故事的结局是苏格拉底遁走,并没有告知我们游叙弗伦是否被整晕了放弃告老爸。

    故事讲完了,这里我想分享的就是苏格拉底著名的反诘法。苏格拉底被我们后世认为是古希腊哲学家,而他自己却并不这么认为,苏格拉底真真切切的认为自己一无所知,总是到处虚心求教。苏格拉底的虚心求教并不是那种知道答案的明知故问,也不是贪图省事伸手党,而是真正经过思考的提问,这种提问总是能把观点带到更深的地方去,苏格拉底使用的方法就是反诘法,而这个方法其实每个人都能学会。

    反诘法在我们生活中常常以“抬杠”的形式出现,但是反诘法的本质在于“认同之后再提出反例,之后再整合”,这三点缺一不可。而不是普通论战中所说的驳论点、驳论据和驳论证。尤其是整合的过程,目的并不是“赢”,而是为了更加深入的理解问题,探讨问题。

    我们先来摆出反诘法的论证结构看一看:

    1. 取一种为世人所认定的常识论断(凡是被神所喜欢的就是敬,凡是被神所厌弃的就是不敬)

    2.想象一下这个论断可能是错的,寻找这个论断可能不对的语境(神与神之间意见不一致怎么办)

    3.如果对以上问题找到例外情况,说明原来的定义不准确

    4.最初的论断必须考虑到以上例外并将之精确地表达(凡是被诸神都认可的是为敬,诸神都不认可的就是不敬,诸神之间分歧的就是又敬又不敬)

    5.然后重复以上过程直到对手认可或遁走……(上例中,苏格拉底从行为和对行为的态度先后顺序上以及敬神的行为其实是为了自己两个角度对游叙弗伦的观点进行了反驳)

    运用上面的方法,我小试牛刀,拿“孝顺”来模仿一段和苏格拉底的对话!

    我:苏格拉底老师,久仰!

    苏格拉底:你好啊,听说你们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孝道”之说,能否和我解释一下这“孝顺”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我: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孝的定义囊括了太多太多,但是既然主流文化认同孟子的话,那么我可以说,没有孩子就是对父母最大的不孝吧!

    苏格拉底:那这么说来,我有一个疑问,如果一个人对父母一直非常好,让父母老有所依,只可惜这个人没有生育的能力,无法产下孩子,这样的人仍旧不孝吗?

    我:虽然这个人做了很多孝顺的事情,但是由于违反了最大的原则,应该不能算作孝吧

    苏格拉底:假如说这个人领养了一个孩子,这个孩子是个孤儿,本来无父无母,进了这个家也就随了这个家的姓,这样来说他是不是可以摆脱“不孝”的罪名了?

    我:我觉得应该是可以的吧,因为毕竟所谓“无后”最大的问题是家族中的香火不能继续延续,家族中的长辈没有人祭祀,如果有了一个人将这些祭祀的活动延续下去,应该能算作孝的。

    苏格拉底:那么没有孩子就不是对父母最大的不孝了,而是香火不能继续传承,没有人为这一族的祖先祭祀才视为不孝!

    我:从传统的角度来说是这样的。

    在以上我捏造的对话中,大约对“不孝”的概念往前推进了一层。

    其实反诘法就是这样,很适合我们用来打磨自己的概念,但是很多实在的问题要是停留在定义和概念的层面上可能很难讨论出个结果。人总是要在思考和行动之间达成一个平衡,思量太久就会失去了自己的立场。而且这种方法更适合自己左右手互搏使用,而非和朋友之间交谈中使用,要不然一定会被当成杠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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