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文化东路开了店,是一家茶餐厅。有我最爱的奶茶、甜品、音乐还有书。
我在里面种了些植物,绿色的叶子居多。
来过这条路的朋友都知道,这一带超级吵,于是我把店里全都做了隔音板。不为别的,希望来我店的人能有个安静愉悦的心情。
店的名字比较俗,叫:文艺客。
一、你不知道
刚开张时,店里只请了一个伙计,名字叫阿礼。高峰时我们俩根本忙不过来,店里面百分之七十的客人都是女生,百分之九十九都是来看阿礼。
店里的留言本,有很多清秀的字体,也是留给他的。 每次她们看我的眼神,就像是抢夺了她们的心爱之物一样怨恨,以至于我每次去给她们端茶送水的时候,都感觉背后像是背着一件射箭的靶子……
我跟阿礼说,孩子,你也找个女朋友啊,我好把我背上的这靶子送给她啊!背着它我的心脏都要被戳穿了呀。
阿礼只是笑,白净的皮肤洒满一脸阳光,他真是帅气逼人。 然后他就跟我开玩笑,找着呢找着呢,你咋知道我没有呢。说罢又认真看着我。
我的小心脏啊,被这双清澈的青春之眸撞了个魂飞魄散……天啊,实在是青春太好,此少年太帅!
有天,我起得太晚,磨蹭到店里,发现大门紧锁。 一看手机,10:42。还有七个未接电话。是阿礼打得。
我突然心里一阵奇怪的感觉,赶忙打过去,阿礼的声音很疲惫。但是每个字我都听得很清楚。
之姐,我现在在医院,小可在做手术。 我一头雾水,心想小可是谁,难道是经常制作俗气无比口水音乐CD的那个DJ小可吗?!
之姐,小可是我女朋友,她在做流产。
我本能的 啊?了一句。阿礼声音有点发涩的说道,之姐,你有钱吗,能借我800块钱吗,我没带那么多…
忘记是怎样去医院的了。一下子觉得好像有许多知识点要补课…
阿礼说,他们俩是同学,好了一年后分手,小可跟一富二代又好上了,昨天这小可跑来找他,说她怀孕了,是阿礼的。
我有点蒙圈,这剧情还能在狗血点吗?!
我忍不住很不道德的问,阿礼,你确定这孩子是你的吗? 阿礼用手抱着头,说,嗯。
我有点急,心想这孩子可别忒善良让人给利用啊!就说,阿礼你们不都分手了吗?
她前个月来找过我,我们,我们在一起过。
哦。我突然就觉得我有点尴尬了。
然后我赶忙塞给他2000块钱,说,给小可买点补品,先不用去店里,等小可养好再说。
一瞬间,阿礼突然握住我的手,说,之姐,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我心里有点乱,心想这是弄啥呢这跟我倒啥歉的呢?一抬头,又撞上阿礼清澈的眸子,泪汪汪的。
我吓一跳,不知为什么就说,没关系,还好的啊。
现在想想,我说的这话太有问题了。
我还记得,当时阿礼突然就松开了手。
再见到阿礼,是一个月以后的事了。这一个月里,我自己一人打理着店面,还赶着稿子,累到体力透支,病倒了。
一个雨后的下午,我收到阿礼的微信。
在吗,之姐。
在呀阿礼,还好吗?
嗯,你在家还是在店里?
在家里呢,最近忙到要死,看来我应该给你加工资才对! 然后,我发了个调皮的表情,试图让聊天感觉上轻松些。
阿礼? … … 我正拿着手机发愣,门铃突然响了。
我病恹恹的开门一看,阿礼提着大袋子小袋子站在门外。
哇,阿礼!你咋来啦! 我兴奋地大叫。
阿礼依旧浅浅的笑笑,说,嗯来看看你啊。
我马上让进屋,对他手上提的东西发生了兴趣,扒拉开一看,是一堆菜和甜品。
阿礼看我有些发愣,笑着说,听你说不舒服,就买了些菜,算是这些天没去店里的补偿。
我哈哈大笑,说我可懒得做!
阿礼不以为然的说,我做你吃啊。
一瞬间,在与他的对视里,我发觉空气里充满了暧昧的味道。
为了显得自然,我连忙哦了一句,去客厅打开了电视。
但是坐在沙发上,脑子里乱作一团。
我问自己,这是什么鬼? 怎么感觉怪怪的。
自己好像是比阿礼大5岁吧!怎么当下的画面像是韩剧里的剧情? 自己对阿礼,完全是对弟弟般的疼爱啊! 虽然他长得太好看。
之姐!我猛地一抬头,又一下子撞上了阿礼的眼睛。 我听到自己心里好像咣的一声。
我茫然回答,啊?怎么了? 叫你好几遍你没反应,饭做好了。阿礼示意了一下餐桌。
我过去一看,真丰盛!手艺棒极!
阿礼阿礼,你手艺这么好啊!我完全被治愈了!
怎么说也给你打工一年多,难道你一直没发现?
我听完这句话,脑子里又是咣的一声。
要是搁以前,我绝对不会想啥,可是现在此情此景我真的忍不住多想。
然后我就不自然的呵呵呵呵。
陈素之。
我夹菜的筷子停在半空,阿礼第一次叫我的全名,我吓一跳。
阿礼看看我,笑笑说,你怎么不问我呢?
我莫名其妙。问什么?
问我这一个月去哪了、干什么啊。
我愕然,你不是在照顾小可吗?
阿礼定定看着我。
我心里紧张极了,停止了手里的动作,但还要摆出不紧张的表情,生怕他一张嘴会说出什么奇怪的话。
半晌,阿礼说,小可结婚了。
啊?!我非常失态的大叫一声,跟谁?
那个富二代。 为什么?你们没在一起吗?我继续大声的问。
这个重要吗?
重要啊!
有多重要?
我突然恢复了理智。我在干什么,我在跟阿礼干什么?! 我放下了筷子,起身去倒水。
阿礼一下子抓住我的手! 我的心脏快要跳出来!
回答我!阿礼直视着我的眼睛。
阿礼,你理智一点。我无比平静的说。
为什么理智?什么叫理智!什么叫理智! 阿礼突然向我咆哮,我才发现他的眼睛布满血丝,并且手腕也被他抓得生疼。
阿礼,你抓疼我了。
他像泄了气一样,松开了我的手。
我继续转身倒了杯水,然后递给他。
阿礼,什么时候开始的?我问他。
他低下头,垂下长长的睫毛,说,吴羁来找你的时候。
吴羁是我前夫。
真没想到,阿礼从那时起竟然爱上了我。 这真是奇怪的逻辑。
阿礼。我认真的看着他,那真是你的错觉。
阿礼抬起头,看着我。
我知道你害怕什么。他说。
你不知道。我又一次平静的说。
然后,他箭一般的摔门而去。
凌晨刮起了大风。我慌张的起床关窗。看见手机里的微信。
我想请假。
好。我回,然后还想打一句别多想,马上又阻止了自己。
既然给不了他,就不要贪婪他心中的任何位置,心脏那个地方的场地费,最贵。
窗外电闪雷鸣,还好家里都做了隔音。
我最害怕的事就是,下雨打雷。
其实你真的不知道。
二、雨后
第二天,天气格外晴朗。拉开窗帘,我开始坐在电脑前发呆,窗子外面不断吹来一阵一阵雨后清冽的空气,真好闻。
于是,我鬼使神差的浏览了一个神奇的网站,58同城。
我又招了一个店员。
见面之后,双方都大惊失色,她是我之前教过的一个学生,女孩,叫阿丝。
这是是考虑了一整晚才做的决定,毕竟不大的店,虽然生意还不错,但多一个员工,薪酬保障还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主要是觉得,还需要去打破这种相处上的氛围,原先一男一女的搭配,很容易被误读。
阿丝当然不知道自己的身份还有这么个作用,同为狮子女,她比我要更纯“狮子”一点,即便是装了隔音板,只要有她在,也跟没装一样。
也好,阿丝的大嗓门和幽默感整天逗得我心情棒极。
阿丝是一个口出狂言的女孩。
一天我下午到店里,看见一个瘦小的矮个子男生,手里有三支玫瑰,站在吧台前面面相极苦,而对面的阿丝一脸严肃和嫌弃。
我心中偷偷笑着,溜过去想听墙角。 然后我就听到一句话。
你太不了解我了,我认为异性只为繁衍后代,同性才是人间真爱…
我腿一软,差点摔倒。
待三玫瑰男生走后,我浑身瘫软的走过去小心翼翼的问,怎么回事。
阿丝说,经不起吓唬的男人只配当单身狗!
我目瞪口呆!
阿礼大概半个月就回来了,忽然整个人画风都变了。 擦着桌子都会笑,整天抱着手机不停看。 我感觉很准的,是恋爱了。
下午五点,我看到一长发女孩站在店外左顾右盼,白T恤,牛仔裤,双肩包。
阿丝是个没心地的主,猛地拉开店门,朝那女孩爷们儿的喊,哎这位妞!进来喝杯奶茶呗!
噗!我坐在窗边一口奶茶就喷了出来。
然后我心想,阿礼的颜值和阿丝的“妞”文化,真是本店的招牌。
阿礼就跑了出去,虽然听不清楚他们在说什么,但是表情印证了我的猜测。
亲爱的,他们咋就这么般配呢?阿丝的声音。
我被吓一跳。嗯,阿丝除了“妞”,“亲爱的”也是一景儿。
我忍不住笑的浑身乱颤。
心情大好。
据说,影响人情绪的是多巴胺的分泌。 同理,爱情,就是因为相关的人和事物促使脑里产生大量多巴胺导致的结果。
对于有些事情,希望并不是好事,给不了的就不承诺,留恋半生不熟的感觉,那只是不想负责的表现。
假如你在文东路找到了我的店,不妨进去坐坐,亲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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