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十几岁的懵懂青涩的时光。
那个时候的我,留的是短发,天真,任性,爱玩儿。对于师长,不听教诲,不屑一顾。
那个时候的他,我已经说不出他好在哪里,他的长相在我的心里也像残缺掉的拼图一样,已经记不清到底是什么模样了。但我清晰地记得,他是我的后桌,他上课会传小纸条给我,会问我借笔记,冬天的时候去超市会偶尔带一杯热奶茶给我,我的亲人去世的时候我还在学校,我记得他看我哭的时候,慌里慌张,手足无措的模样。我记得他给我讲的笑话,他给我唱过的歌,他跟我说过的,他的理想。
那个时候的我,现在想来,应该不懂什么叫喜欢吧。
有人问我,少女时期有没有做过荒唐的事情。我说有。那个男孩,在我们成为前后桌的一段时间里,给我买过一包口香糖,就是那种,绿色的,纸质的包装,一包五片,我视若珍宝,五片口香糖断断续续地,用了半个多月才吃完。而那五张包装纸,我留到了现在。当时的我,小心翼翼地,把它们抚平褶皱,放进我的笔记本里,一张一张的,连吃掉的顺序都没有错。
后来呢。
我们换了座位,那时候我感觉,我的世界末日都要来了。仿佛不是前后桌的关系,我们就再也没有继续沟通下去的理由了。那时候的我,看着他跟别人像跟我一样轻松,愉快的交谈,除了觉得自己懊恼以外,只觉得,这个人,真好啊。
过了没有多久,有一天放学的时候,他传给我一张纸条,说是,去校门口的快餐店吃东西。看到那张纸条的那一瞬间,我觉得以前所有的懊恼都不是懊恼了,我开心的去赴约。可是坐在快餐店里的那一瞬间,我突然感觉到无以复加的紧张。我记得他给我点了一份薯条,一个菠萝派,还有一杯果汁,草莓味儿的。可我,就像块木头一样,他跟我讲话,我的舌头发硬,只会小声地说,嗯,对啊,是啊。他让我吃东西,我的手指就像冻住了一样,那份薯条明明近在咫尺,我却怎么也拿不到。喝果汁的时候,我连脖子都变得僵硬,扭都不敢扭一下。
那天回到学校以后,我觉得我们的关系变得更近了,可我,却再也无法像从前一样,直视他,无法像从前一样,肆无忌惮地跟他讲话。可我,却更加在意他在做什么,他在跟谁讲话,午休的时候,趴在桌子上,偷偷看他睡着了的样子。
大概很多人都以为,这是喜欢啊。最后肯定是一个完美的结局吧。
临近分班的时候,他来问过我,你喜欢我吗。彼时,我的心情无法用任何的言语来描述。我就像个快要窒息的病人,反反复复地,一遍一遍地,猜测他的含义。我想:他那么爱开玩笑的一个人,他是不是看穿了我对他的喜欢,他是不是,又要捉弄我。所以,安静了很久很久以后,我说,不喜欢。
他又问我,你喜欢我吗。
这次换来的,是我更长时间的沉默。我犹豫,到底要不要说出口,我害怕,他是不是在开玩笑,我紧张,我这么无趣的一个人,怎么配得上他。于是我说,不喜欢。
他再也没有回复我的话,我看着他走远,安静的,无声的,悲伤的看着他。过了一个月,我听同桌讲起,他跟我们班一个特别特别活泼的女生在一起了。我想,真好啊,那个女孩,那么有趣。
后来,就再也没有后来了。我们变得跟陌生人一样,不,都不如陌生人。我彻彻底底地避开他的视线,而他,却选择跟另一个女孩儿一起出现在我的视线里。一刻不落。我哭了很久很久,上课哭,回家哭,吃饭突然也会哭。这样的日子,持续不断地充斥了我的整个暑假。再开学的时候,我突然变了。再也不任性,再也不顶撞师长,乖乖地,上课,记笔记,下课,看书。周而复始。你问这样的日子不无聊吗,我一定会说不。
想不起爱而不得的他的时候,就永远都不算痛苦。
拿毕业证的那一天,他的室友跟我聊起他的事情。他室友说,我以为他最后会跟你在一起的。毕竟他,那么喜欢你。
喜欢我。这三个字被他室友说出来的时候,我整个人都愣住了。三年的往事一幕一幕的,像电影片段一样,在我的脑袋里过着。他的名字,他跟我说过的话,他给我写过的纸条,他给我带过的奶茶,他带我认识他的朋友,他买给我的生日礼物,我生病的时候,他翻墙出去买回来的药,他来问我的心意时的,他的模样。那个严肃的神情,原来他也是,紧张吗?那这所有的一切,原来是因为,喜欢我啊。
毕业那天,他时隔两年,破天荒的主动站到我面前,问我,我们想去唱歌,你去不去。我想到了他室友说的喜欢,看到别的同学好奇的眼神,我又犹豫了。我怕他,不是真心的想邀请我,以前我说不喜欢他,说不喜欢,那么好的他,他怎么可能不生气。他肯定,是不愿意我去的吧。于是,我说,我不去。我再一次地,看着他走远了,安安静静地,不哭不闹地,用一句不去,结束了这段不清不楚的初恋。
再后来啊,我读了大学,来到了千里之遥的南方。
刚刚来到这座城市的时候,我想家,生病,不适应这里的环境。我不能给家里打电话诉说这些,可神奇的是,每每当我难过的想哭的时候,总会收到他的微信消息,他问我过得好不好,他跟我讲,远在千里之外的他的学校发生的有趣的事情,他劝我,多交一些朋友,他说我只是,不开朗而已。
刚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我们是不是,可以回到从前了,回到刚开始的那段珍贵的日子。就在我刚刚萌生这个想法的时候,我看到了他朋友圈里的,他跟另一个女孩子的合照。他又黑了不少,他好像,比以前高了那么一点点。女孩子很漂亮。看来,他真的喜欢活泼的女孩子啊。
再以后的每一年里,我都会告诉他,过的很好,我已经适应这座城市了。我也变得健谈了。你不要担心我,不用在意我,不要想我。我们认识了7年了,你要开心,要幸福。其实我很想说,那个时候的我,不是不开朗,我只是,不知道怎么去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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