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每颗种子都能开出花朵
那么春天就毫不稀奇
如果你对我的爱
恰如我对你一样
那么爱情就显不出珍贵
十万方黄沙里淘出一粒金
十三亿人群里遇见你
相爱已精疲力尽
相守听天由命
我们曾相爱
想到就心酸
遇见夏小姐之前,我从未想过结婚这件事情。
我对夏小姐说:“和你在一起,就是我人生中最后一段爱情了。”
她不置可否,只是说:“未来那么远,说这些都太早了。”
现在看来,我说对了,她似乎也没错。
我和夏小姐是在豆瓣上认识的,我们在一个帖子里聊了几句,我点开她的个人主页,然后发现我们竟然有两百多个共同爱好,包括电影、音乐和图书。当时我就惊呆了,要知道在此之前我连有超过一百个共同爱好的人都很少遇到,于是我毫不犹豫地给她发了豆邮。
我写的是:注意看签名档,注意看共同爱好。
我们当时一共有219 个共同爱好。我的签名档是一句歌词:“越过淡季、森林和电。”她的签名档也是一句歌词:“却囿于昼夜、厨房与爱。”这是同一首歌,来自万能青年旅店。
我们顺理成章地就聊上了,微信那时候还没有流行,我要到了她的电话和QQ,时不时地找她说几句话。她偶尔还会在深夜里给我打电话,通常是生活中遇到了一些烦心事,我天南海北地给她讲一些新奇好玩的事情,直到她沉沉入睡,我再挂掉电话。
有的时候我都会产生一种情侣的错觉,但是我们竟然都没有见过面,关于这个问题,夏小姐的回答永远都是:“顺其自然吧。”
所以,认识三个月之后,我才第一次和夏小姐见面。
当时她在一家咖啡厅里等我,我进门后打电话问她具体位置,她站起来朝我挥手,面带笑意,瞬间惊天动地。她比照片上更加好看,笑容温暖而真实,如同十万个太阳在我面前突然亮起。见到夏小姐的第一眼,我就知道,我没救了。
如果所有爱情故事的一开始都是我爱你恰好你也爱我的话,爱情就不会让那么多人沉迷。
我爱上了夏小姐,可是她并不爱我。
夏小姐说:“跟你没有关系,你很好,会有好姑娘喜欢你的,但不是我,因为我不需要爱情。”
我猜想她说的一定不是真心话,怎么会有人不需要爱情呢?我们都需要爱情,就像我们都需要空气和水。所以她让我不要喜欢她一定是有其他原因,她的话也不足以阻止我继续追求她。
找出答案并没有花费太长时间,不久之后我就发现了:她或许真的不需要爱情。
大概是我从来没有体会过生活的贫困,爱情对我而言意义重大,我总有一种让自己沉溺于其中的浪漫情怀,愿意为了爱情而放弃自己的所有。后来我想,只是因为我所拥有的这一切来得太容易,在面对爱情与面包的选择时,很多人都选择了面包,这其实无可厚非。
夏小姐的家境并不好,父亲染病卧床多年,还有一个弟弟在上大学,家里债台高筑,尽管她非常努力地在工作,却并不能使这样的状况变得好一点儿。所以,她试图通过婚姻来扭转自己的命运格局,我虽然不缺面包,但是她需要的是多得吃不完还能送人的面包,我并不在她的选择范围之内。
从理论上来讲,我应该默默地退出夏小姐的生活并祝她幸福;从理论上来讲,夏小姐美丽大方有才有貌,应该会很容易找到一个她想要结婚的对象,从此过上她期望的生活。
可惜的是,尽管所有的逻辑都是对的,世间万物永远都不会按照如此简单的路径来运行,无论我们把背后的道理分析得如何清晰透彻,我们依然下不好感情这盘棋,依然过不好自己的这一生。
夏小姐认识了很多的有钱人,经常坐着他们的豪车出去吃饭。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对能够和夏小姐上床这件事表现出了极高的热情,却只有少部分人能够流露出认真交往的念头,而这小部分人里,夏小姐还在严格地甄选着,期望找出一个能有灵魂共鸣的人。
夏小姐有时候也会坐着我的破捷达出去兜风,我们从城市的夜色里穿过,她总喜欢打开车窗,摊开手掌,迎接着呼啸而来的风。
那段时间我和夏小姐的关系就是如此,我们彼此知根知底,心照不宣,无话不说,像极了一对异性知己。但是在我的朋友看来,这是备胎与女神的关系。
朋友说:“这还不明显吗?她知道你喜欢她,你也知道她不喜欢你,但是你等待着有一天她会回心转意,谁知道这一天会不会到来?她让自己有路可退,你让自己孤注一掷,如果最后有人受伤,这个人只可能是你。”
我说:“你没有经历过这样的爱情,你不懂。”
其实朋友说的是对的,我只是不愿意承认罢了。
我对她的感情变成了一只巨手,狠狠地卡住了我自己的喉咙,进退不得,呼喊不出。
有的时候我甚至盼望她早点儿找到合适的人嫁了,然后我才能自我救赎,否则只要有一丝希望,我都会悬着一口气撑到最后。
希望总是要有的,万一真的来了呢?
我走了一千里的路
只为赴你一面之约
我是在那天下午五点多钟的时候接到夏小姐电话的。
那是一个小长假,我和几个朋友正在川西徒步,当时我们刚刚走了几十里山路准备扎营。
夏小姐说:“你在哪里?我想见你。”
我说:“我在川西呢,出什么事了?”
夏小姐“哦”了一声,说:“那就算了,没什么,你好好玩吧。”
还没等我猜透其中的玄机,夏小姐的短信过来了,她说:突然觉得好累,好想借你的肩膀哭一场。
我知道,我一直等待的那一天到了。我发短信给她:我马上往回走,你等我,明天晚上你就能看见我了。
我站起身来,暮色将至,群山巍峨,我和夏小姐之间隔了一千多公里的距离,我们走过来花了三天,而我要在一天之内回去。
我朝着夏小姐所在的东南方向,用偶像剧中男主人公的口吻默默说道:等我。
到重庆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钟,夏小姐在我们常去的江边酒吧等着我。没有想象中的抱头痛哭或深情相拥,夏小姐出奇地平静,她的生活中一定是出现了某些变故,但是她只字未提,就像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我向她讲述着旅行路上的际遇,她微笑地听着,慢慢地喝酒,我们一直聊到凌晨一点,我把她送到楼下,她突然问我:“你爱我吗?”
我愣了一下,说:“我当然爱你,没有人比我更爱你。”
她说:“是真心的吗?二十年后,我已经年老色衰了,你还是会爱我吗?”
我说:“会的,因为我爱的是你那颗和我能够共鸣的灵魂。”
她说:“可是我不敢相信你怎么办?我不相信爱情。”
我说:“时间会证明一切。”
时间的确能够证明很多东西,证明真心或假意,但是如果这个时间足够长,会证明一切都是虚妄。
那天晚上回到家,我发了一首诗给夏小姐,是我在那个不知名的小镇上搭车时写的:
亲爱的
我该怎样向你形容今晚的星空
美得如此动人魂魄
胜过初次见面时你的嫣然一笑
我要走一千里的路
只为赴你一面之约
可是我被困在这个小镇
我等待着远处亮起的车灯将我带到你身旁
我从黄昏一直站到天黑
念经的喇嘛走了
游荡的野狗走了
一个疯子走过来
一群乡民狂笑着走开
没有车灯停留
只有星星跳出来与我做伴
天空是一块暗蓝色的绸缎
它们被丝线系在上面
高高低低,忽隐忽现
我想爬到对面的山顶
伸手摘下一颗来
戴在你左手的无名指
我从未见过如此明亮的星空
也从未有过如此炙热的爱情
而你
在群星的背后忽隐忽现
从那以后,我每天都会写一首诗送给夏小姐,或长或短,无论多忙多累多晚,从不间断。我对她说:“我会爱你一辈子,所以我会给你写一辈子的诗。”
相爱已精疲力尽
相守听由天命
当我写到一百首的时候,夏小姐成了我的女朋友;可是在两百首不到的时候,她又离开了我。
那时候夏小姐工作上得到了一个机会,可以调到上海去担任一个管理的岗位,需要至少在上海待两年,归期未定。夏小姐想去上海,而我在重庆有一份稳定且收入颇丰的工作,我不能离开重庆,我也不想夏小姐去上海。
我们为这件事情讨论过很多次,一开始心平气和,到后来气氛凝重。大概是我高估了自己手中的筹码,我对夏小姐说:“我们才在一起两个多月就要面临两年的异地,你见过有几对异地恋最后是活下来的,你如果选择去上海,就意味着我们要分手,你明白吗?”
她冷静地回答说:“我明白。”
过了几天,她就飞去了上海,走的时候甚至都没有告诉我。
夏小姐离开后我依然在给她写诗,尽管她没有再回复我。写到第两百首的时候,我终于承认自己败了,我决定去上海。我辞掉了自己的工作,和家里人闹得不可开交,朋友们都说我疯了。
在去上海之前的那段时间里,我在网上发起了一个活动,在全国各地交换了一百张明信片,所有的明信片都被寄往夏小姐在上海的住处,上面都只写了一句话:亲爱的夏小姐,天涯海角,我都愿意陪在你身边。
我跟着明信片的步伐到了上海,和夏小姐重归于好。
我找了一份新的工作,待遇并不算高,生活得差强人意。虽然我们已经生活在一起,我依然每天都给夏小姐写诗,然后读给她听。这样简单而美好的时光,我以为会一直持续下去,我们甚至规划着两年后的婚礼,四年后生个儿子,六年后生个女儿,诸如此类。我曾经对婚姻充满恐惧,而夏小姐让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结婚。
可惜世事往往不能如人所愿,还没写到四百首诗的时候,我离开上海回到重庆,我和夏小姐的感情就此结束,我失去了人生中最后一段爱情。
分手的原因很简单:夏小姐爱上了别人,那是一个能够满足她所有期望的人。至于我们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似乎并不重要,谁是谁非也并不重要,结果已经注定。
我们争吵,哭泣,将房间里的东西砸得粉碎,我们喝醉,沉溺甚至徘徊于死亡边缘,依然没有挽回这段感情。我落魄而归,除了回忆和痛苦之外,一无所有。
夏小姐说:“我知道我以后都不会遇到比你更爱我的人了,我也不会再像爱你一样去爱其他人了,这是我人生中最后一段爱情,但是对不起,爱情对我来说并没有那么重要。”
这些话竟然是如此熟悉。
我给夏小姐的最后一首诗是这样写的:
如果每颗种子都能开出花朵
那么春天就毫不稀奇
如果你对我的爱
恰如我对你一样
那么爱情就显不出珍贵
十万方黄沙里淘出一粒金
十三亿人群里遇见你
相爱已精疲力尽
相守听天由命
分手的时候,我和夏小姐在豆瓣上的共同爱好已经变成了355个,原来在过去的几年里,我看她喜欢的电影,她看我喜欢的书,我们都在努力地离对方更近一点儿,再近一点儿,但是这一切都无法阻止两个人感情的流逝。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原来灵魂的共振在爱情中没有那么重要,因为共振始终是两个独立的个体之间发生的物理反应,再强烈的共振也无法让彼此融合。或许爱情应该是一场化学反应,就像是氢气和氧气燃烧生成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分彼此。
在注销账户前,我看到了夏小姐最新修改的签名,她写的是:时间的手,翻云覆雨了什么。
而我的签名是:我们曾相爱,想到就心酸。这又是同一首歌,来自林宥嘉。
但已经什么都证明不了。
书名
《我可是你故事里那个人》
作者
江凌 著
出版社
北京紫图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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