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道读道德经(修订.31)

作者: 李道69 | 来源:发表于2022-12-09 08:16 被阅读0次

    第三十一章论用兵原则.兵事要合乎道德规律之理

        器:此处指固定的行为标准。

        原文:31.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悲哀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

        老李读经:用兵打仗是不吉祥的行为,不讨人喜欢;有道德的人尽量避免战争,参与战争是“为了道义”不得不战,如果参战,必须有必胜信念。

    君子以左为上位,用兵以右为上位。战争是不吉详的事情,不是君子应该值得高兴和向往的东西,“为了道义”不得已才去作战,这是责任使然,也是道德规律使然;没有道德的人逃避自己的责任与义务,会遗臭万年,这也是道德规律使然。

    对待战争胜利的态度应该是,以恬淡为上,不以杀人多为美。在战争中以多杀人为美的人,是喜欢杀人的人。喜欢杀人的人,是不会受到天下人拥护的,这是对将领而言。

    几千年的历史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毛主席和蒋介石就是离我们最近的例子,全民拥护主席胜利建国,蒋介石败北台湾偏安;这就是遵道与背道的区别;治国也是此理,遵道而行国运长久,背道而驰短命王朝。

    好事以左为上位,凶事以右为上位。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这是以丧礼安排的顺序。

    战争死人多,应以悲壮的心情对它。即使胜利了,也应以丧礼的心情对待它,这是良心问题,也是道德规律的问题。

        题外话:战争是凶事,杀人是不得已;有善心.德行厚的将领,以胜利为本,不以杀人为乐。“北京功德林战犯管理所”就是体现了这一精神。这样做,符合道德规律之理。

        李道说:战争无法避免,就以胜利为目的;胜利的信念不可缺失,责任与义务不能逃避。这就是为了“道义”该出手就出手。坚守“道义”,是大善大德,是状大灵性的契机。老子说“谷神不死”,对于人的“灵性和肉体”来说,肉体是暂时的,灵性才是人生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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