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差不多4天时间,我终于结束了《大断裂》第二部分“论道德的谱系”的阅读任务。
“终于”其实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 通过这几天阅读七大章的内容,我对社会资本与社会秩序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时间并没有白费;二是 我阅读《大断裂》这一本书的目的更多是想丰富我的社会学素养,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我是把它当作是我的工具书来使用,因此某些时候文字的过度生涩给了我一种畏难情绪,但最终我还是坚持了下来了。
在整理归纳所学知识点的基础上,我试着以自己的文笔来进行思维梳理,尽管不能处处涉及原文所提的内容,但大部分还是回归原文并试着提出我自己的一些见解。总的来说,我对福山的这本书还是报以崇高的敬意的。
Abstract
说到社会秩序与等级制,我想大家肯定对它们并不陌生。早在传统的中国社会,追溯至周朝的礼乐制就已经可以算是原始的等级制了。等级制与我们息息相关,它可以出现在微小的家庭结构或是传统家族中,也可以出现在跨国的大公司甚至庞大而繁复的国家政体中。总之,等级制一直伴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而不断改换着它的形式,尽管形式多种多样,但本质终究还是等级制。
那社会秩序与等级制又有什么关系呢?
My thought
在早期的社会学家们主要探究等级制对形成社会秩序的重要作用,而到了近代,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与生产力的水平不断提高,人类社会正经历着一场社会资本持续损耗的过程。社会中发生的种种越轨行为或是失范现象的次数逐步增多,一直到20世纪中期后工业时代开始起飞的时候达到了峰值,于是这一段时期被社会学家们普遍称为“大断裂”。
尽管国家政体的等级制依旧存在并发挥着作用,但以往的关于等级制是塑造社会规范的基础的理论已经行不通了,因此众多社会学家开始追本溯源,通过学科知识交叉来了解人类社会规范秩序产生的源头。在《大断裂》中就总结了包括生物学和经济学等多学科的理论,其中有学者认为“人类本身就是社会的动物,人类自发产生社会规范的行为特征是内化在基因里的”,也有人认为“人类是理性的利己动物,任何秩序的建立都是为了个人利益目标的实现”。两种理论理论都有其可取之处,倘若综合一下则更加完美。
远古人类的社会秩序的建立存在着相当程度的自然条件前提,例如一定规模数量的群居,面对共同的自然灾害和天敌的侵扰等等,在这种情况下人类为了个人或共同的生存目的而相互协作,像诸如诚实、守信、帮助他人等在现代人看来是良好的人类道德品质的那类早在远古时期就已被祖先们认可并内化为文化而传承下来。
经济学家所认为“人都是利己的”这一观点是基于市场观察下所得出的结论,但远古人还不存在市场这个概念,那他们行为也都是利己的么? 我认为并不全是。由于人类存在自发建立色会秩序的本能,一开始就注定了人是社会的动物。在古代的小村落,由于地理范围上的限制,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交往非常频繁,因此在其中生活的人们会非常注重自己的声誉。为了声誉,人们不会单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事,更多的会去考虑他人,于是道德概念便在人们心中产生了,与此相应的是合作的广泛普及。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社会秩序可以由人类自发产生并作为一种社会资本在群体中延续下去,通常我们称之为非正式规范。
但随着人类数量越来越多,群体规模不断扩大,原本的非正式规范无法起到广泛的作用。于是人类开始创立了等级制来管理更多的人。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人是政治的生物”,在后来的生物学也证实人类本性上具有攻击性,热衷竞争、存在等级观念。于是从最开始的氏族繁衍,一直发展到部落,并最终进化成城邦和国家这一类较高等级制形式的政治体。人类开始制定法律来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并协调人们的行为活动。在中世纪,宗教所起到的规范人们活动的作用巨大,宗教也是等机制的一种形式,但它并不是并不是理性的产物。宗教通过传教与授予教义来统一教徒们的价值观与行为规范,在这一点上,宗教比法律更有效。
随着时间的推移,直到“大断裂'时期,发达国家世界的世俗化与理性化削弱了宗教在当代社会的统治力量,似乎也在某种程度上损耗了社会资本并使人们更趋于理性而变得更加个人主义。难道资本主义等级的发展必定会带来社会秩序与道德的解体么?
在这个问题上,有些社会学家开始片面注重自发组织的作用,有相当数量的自由主义者认为所谓的等级制完全是多余,社会应当是建立在非正式规范基础上而构建的和谐社会。
但事实上,自发组织往往会带来许多弊端。例如在企业中,由于亲属关系或是其他较亲密关系而产生的包庇或隐瞒现象层出不穷,由组织内部各部门为了自身利益而相互斗争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因此在这个时候,等级制作为重要的协调手段是必不可少的。
Summary
大致总结地说,人类等级制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都将作为重要的调适工具而存在着,尽管目前的非正式规范约束里在减弱,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从人类历史长河中看,每一次面临重大科学技术革新的时候都经历过或长或短的“大断裂”,人类总能依据自身利益的需要重新商讨并构建社会秩序,使社会资本得以重新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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