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自己孩提时代的记忆,仅限于能吃能哭,深夜里,嚎破天际的闹食声能吓跑鬼魅的小偷。
入学后,同桌的母后大人是学校阅览室的管理员,索性几颗粘牙的大白兔奶糖就能换到没有贴编号的《作文大全》。
有点蜕变的五年级,在对压岁钱激烈维权后,我有了walkman,毫不吝啬的买流行磁带,我喜欢看裹在磁带壳里的歌页,却从来都记不住歌词,我怀疑我有语言功能障碍。我觉得当年美少女里灵气闪闪的蒋中一,等同于现在锦鲤体质的杨超越吧。
初中开始,我经历着营养不良似的偏科,想管语文老师叫“妈妈”,能把数学老师气得内分泌紊乱。情窦初开的年纪,我喜欢不动声色的写情诗,被爱的人永远不知道爱你的人有多么辛苦。
大学里,我有一个把懒人沙发搬到床上、习惯听着《俩俩相忘》看小说的神仙舍友。我叫她“向日葵”,她叫我“阿诗玛”。她擅长在寝室熄灯后秉灯夜烛。有一回,蚊帐里的蜡烛随着她夺门而出的尿意迎风摔倒,我差点燃烧在说不清的野火里。南方的冬夜,我俩在掉一根头发都能听见声响的楼道里,寂静的甩了一夜湿漉漉的头发。后来,为了消减临睡前的焦虑,我发誓要做一个忠诚的熬夜者,吹灭读书灯,一身都是月。
工作后,我喜欢文字,却像个不折不扣的哑巴。
我说不出心底的话,始终与这个世界保持随时就可以拥抱的距离,然而越沉默越不会表达,但也并非无话可说。
当年张楚忧伤地唱着孤独的人都是可耻的。现在,我想问一问沉默的人是不是可悲的。如今的我们,容易脆弱、时常疑惑,宁肯把自己撕成碎片,仿佛言行举止都是限量的。难过的时候,怕被别人察觉,害怕对方看到自己的软懦、害怕对方直视自己的内心,害怕对方翻个超乎客气的白眼。
很难说清楚是无法释怀的伤害、无路可寻的踌躇、未竟之志的顾虑,还是我们计较一城一池的得与失、在乎一朝一暮的忙与盲,定义了现在的我们,让我们变得小心翼翼,在不声不响中为自己打气圆场。
我习惯每天记录点鸡零狗碎的生活,演绎自己的内心戏,也许是当下的感悟,也许是此刻的心情,也许是那个带有影子的故事。毕业后,我与“向日葵”失联永世,我知道,我们都不是会苦苦寻找对方的同类。与其说找不到,不如说是我弄丢了与她有关联的那部分的自己。
努力做点亮星辰的阅读者,追逐夜幕里的一线微光,在爱与体谅中,把每一次的真心话都当成一场大冒险。
我是一个内心澎湃的哑巴,喜欢写字,慢慢地,学会对自己说,对生活满心热忱也是一种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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