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原》之前,陈忠实着实贫困,还连带着妻儿。
在最难以为继的时候,他决定赌一次,写完这本就不写了,老老实实干一些能赚钱的实际的活。
然后,《白鹿原》出世了。陈忠实实现了理想,并名利双收。
现在,写作变现的渠道很多,所以,目的在动笔之前似乎就已经明确了——赚钱!
我曾经在写到这样的观点的文章下评论道“非常赞同”,因为在当时、该篇的语境下,所言不虚。
不过,我们必须清楚的是,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这一点始终不变。
(在此,我将“理想”换成了“兴趣”,但都指向一种内在驱动力)
赚钱(名利双收)固然令人眼红,但若是对写作本身不感兴趣,是难以为继的。
因为,写作不单是我们抛下脸面、肯出力气就可以的。或者说,一时无碍,但长久易殇。
另一方面,单纯地嫁接在兴趣之上,同样很难长久。
兴趣是可做可不做。尤其是步入社会,很多具体事务之外的东西最是扰人。
家庭、工作……但凡有一环突然跳出日常节奏,就有可能干扰到兴趣的实行。
利益的“诱惑”,能使兴趣保持稳定。起码,在亲朋眼中,你毕竟是在赚钱。他们中的大多数,会阻碍你发展兴趣,但一般不会从主观上反对你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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