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生活就像海洋,我们只是一艘小小的船只,无法抵御汹涌的波涛,我们只能尽量保持自己的航线,不被海浪击沉。
我在黑暗中,想为你点亮整片星空,可有个角落,是你不曾懂的远方。
爱情这种东西十有九悲,我这么乐天派的一个人,一直觉得我的爱情肯定是那十分之一的欢喜。直到我遇见了那个让我体会到爱情的人,我才明白,我也不过是芸芸众生中不能幸免的悲情者,欢喜这种东西还真的没落到我的头上。
我总觉得两情相悦真美,美得让人想流泪。 而我的爱情呢,人间别久不成悲。但人的一生总要有一些遗憾,这样的人生才叫完美。
我一直坚信这个道理,就算是抽烟的时候我也一定要留最后一口,看着它慢慢地燃烧殆尽。我用尽一切方法去制造遗憾,想要弥补你带给我的遗憾,或者说是覆盖你给我的遗憾。
我也清楚的明白,就算我用再多无眠的晚上去缅怀过去,日子照样要过。过去的日子簇拥鲜花还是布满荆棘,会影响你的想法,但一定不要决定你以后的路。
但是,人是感性的动物,白天多么大义凛然,晚上就多么奴颜婢膝。道理讲了一遍又一遍,听了一遭又一遭。却还是解不开心中所结。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也不无道理,索性放任不管。管他什么爱情,我一不出家,二不恨嫁,心中一个念想也是成的。
不管是得不到的人,还是已经失去的人。这念想支撑你在以后的岁月里提醒自己,你见过爱情的样子。
所有人都非常肯定地认为这是一个悲剧,但是对你而言这是喜剧。大家总认为终有一次分别会是一辈子,没有人能够保证下一次相遇是什么时候,但是如果一直想念一个人,终会再见。
沈阳,一个早在7200年前就创造出新乐文化的城市。我去的那天是11月10日,庆祝单身的前一日。十一月份的沈阳已经非常冷了,刚下火车我就打了一个冷颤,下意识的裹紧了单薄的外套,如果知道11月份的北方这样的冷,打死我也会穿上厚厚的羽绒服。
好在住的宾馆就在火车站旁边,我背着大书包,看起来很乖巧的学生样子,像一个正儿八经的游客。来到宾馆差不多晚上十一点了,打开房间的门之后,我放下书包,倒在床上,这一刻我突然觉得很累。
当时的我很穷,尽管如此,我依旧涂着廉价的BB霜和眼影,我还用涂在嘴上都会掉的口红做腮红,即使我很穷,但我要活的精致。
第二天正巧是一年一度的光棍节,一个强加给单身狗的节日。我选择在这天来到了沈阳的大学城,那天真是一个美好的日子,就在大街上走着你都能感觉到强烈的荷尔蒙的味道,所谓的光棍节只不过是情侣们秀恩爱的另一种方式。路上有挎着花篮卖玫瑰花的小姑娘,她来到我面前说:“姐姐买一束花送给喜欢的哥哥吧!”
我笑笑:“姐姐没有喜欢的人哦!”
我快速逃离,在心里狠狠鄙视自己,如果我给喜欢的那个人一束花,他,会接受吗?我连买一束花的勇气都没有,居然还在这里臆想。
我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如果说去沈阳遇到什么比较快乐的事情,应该就是去见了一位网友。
在见面之前我进行过无数次的幻想,一个可以把学上的那么好,又玩游戏特别厉害的男孩子会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是不是和我想象中一样温文尔雅,说话慢声细语,像你一样即使对我发着脾气还是温柔的让人喜欢。事实有点超出我的想象,这位网友是典型的北方纯爷们形象,高大威猛,甚至看起还有点滑稽。
我们例行会晤,之后去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网吧打英雄联盟。我记得那时候的我沉迷在王者峡谷,无法自拔。我恨不得幻化成里面的英雄,哪怕是让我整天在“泉水”泡温泉我也愿意。也正是对游戏的这份执着,才让我遇到了这位愿意带我脱坑却没有半分抱怨的憨汉子。
这位慷慨大方的网友请客吃饭,我生平第一次去吃了不用自己烤的烤肉自助餐。我就在那里坐着什么都不用干,服务员简直比海底捞的还要热情,会亲切的问你喜欢吃鱼还是虾,也会给你接你喜欢喝的咖啡和奶茶。基本上除了把吃的喝的送到嘴里,需要亲自动手之外,整个人和废人无异。
我真是做梦都没想到过我也可以在这样的餐厅吃饭,真是一件享受的事情啊!我当时就发誓,如果可以每天享受这样的待遇,让我折寿十年我都愿意。
我从沈阳回来,过了很久之后,我的朋友还是会问我,就没有和这位兄弟发生点什么吗?如果真的说有什么的话,那就是更坚定了我爱你的心吧。
我唯一能够确定的一件事,就是爱你很久。
到现在我还是会想起来沈阳这个地方,这种感觉有点奇怪又有点亲切。
我在那个陌生的地方时,并没有觉得孤独,反而觉得很轻松自在,我再也不用担心蓬头垢面的时候会遇见你,也不怕你牵着漂亮女孩子的手,反正我看不见。
在这里我就是茫茫人海之中独行的游客,于万千众人不过匆匆一瞥,我记住他们也罢,我忘记也好。
所有人都毫不在乎。
这些年以来,我从来都不愿意向别人提起你,就像你朋友不知道我的存在一样。不仅是他们不知道,就连你自己也不清楚我应该是怎样的存在。但是我明白得很,你在我心里很重要,很重要。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会想起来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天,你对着我笑。
你笑起来真好看。
我曾经说过要把你走过的路都走上一遍,看你看过的风景,但是后来才发现,路走得越多,距离就越远。
我还记得那天你跟我说,不要想着依靠任何人,要做自己想做的事。
我知道我要走的每条弯路,其实都是必经之路,荆棘之路只能我自己走,借别人的翅膀我永远无法飞上天空。
你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抬头看着我,眼睛里没有一丝波澜,像在和一个遵循教条的好孩子说话。
但这并不让我觉得可怕,唯一让我感到害怕的是我自己想做的事我自己也不知道。
但有一点我非常清楚,那就是这件事肯定得和你有关。
在某个凌晨的夜晚,我突然想传一封简讯给你,我辗转反侧,内心惴惴不安,像一个急于表白的孩子。那封简讯我删了又写,写了又删,还是没有传出去。
我不想让你看我笑话。
我学着你的样子,淡漠,疏离,让自己看起来平淡而又思致。
可是你不知道,我的内心也曾掀起万丝波澜。
第二章
你永远无法预知自己会遇见一个什么样的人,也无法预知你们的故事和结局,但就是这种未知,才让我们迷恋,欲罢不能。
十月份的山海关清冷的可怕,“天下第一关”五个大字在秋风中摇曳。
有风吹过,像关下的亡魂在呜咽,他们应该在想念远方的妻子和孩儿吧。这京师屏障,辽左咽喉,究竟是御敌于城外还是涉将于城中?
山海关不远处就是孟姜女庙,怪联之谜不得而解。此联的作者也至今是谜,不管是南宋的王十朋还是明代的徐渭,孟姜女的故事大家不言而喻。
我看着这眼前的景色,心里却在想,你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一定觉得很好笑吧。这样表达爱意的方式在你看来不过是无稽之谈。
晚上,我去泡了温泉,冲洗了一天的疲惫。我靠在窗边看着远处依稀可见的灯火,我点上一支烟,还是我最喜欢的南京,想起了你第一次看见我抽烟的样子。
我最喜欢的是南京,而你却喜欢黄鹤楼。你说女孩子不要抽烟,对身体不好。我反驳你,我每天抽着二手烟还不如自己抽来的痛快呢,你一边笑一边递给我一支黄鹤楼。
“这是她以前最喜欢抽的烟。”
我听到这句话心突然就痛了。
余春娇说:“我喜欢一个男生,他抽烟,我想跟他有共同话题,所以我也抽烟,后来有一天他跟我说,我要戒烟了,我问为什么,他说他喜欢的女孩不喜欢他抽烟。他的烟戒掉了,可是我没有。”
我没告诉你再认识你之前我从来不抽烟。
我也没告诉你我之所以喜欢南京,是因为金陵十三钗。
像极了我对你的感情,义无反顾。
第二天,我来到猫的天空之城,它不像书店,却在售书,不是邮局,却在邮寄着明信片,不是咖啡馆,也在卖着咖啡。创始人的初衷是因为每个人的心中都有座“天空之城”,有些人只能在每次抬头仰望苍穹时看见厚厚的云层投映出它的影子,但更多的时候却不记得自己上一次抬头看天是在什么时节。
明信片墙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寄给未来。我拿到一张干净的明信片,写下了对你的回忆,这个明信片的日期我写了无期,我不想让它寄出去。
我始终明白你是我的期许不至,我是你转身不再的旧爱。未送达的明信片,不过是不曾长久的未来。有人去才有人来,才会有些故事更精彩。 我记得湖水的波纹,也会看到大海的澎湃。
写明信片的时候,我写着写着就哭了,旁边一个高中生诧异的看着我,我笑笑:哈哈,被自己感动了。
其实我是想起来那天,你问我如果我以后真的写书的话,会不会把你写到书里面,我告诉你说不会。拿笔记下来的东西是怕忘了的,但有些人是记在心上的。
生活真的很平淡,和无趣的人在一起会加剧对生活的恐惧,恰巧我就是那个无趣的人。好的事物不会因为不好的人使用而变的不美好,但不好的人聚在一起就会在思想上相互影响。
所以和我在一起的你,也应该是无趣的。
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是我最近特别喜欢的一句话。人生匆匆数十载,能留在心底的想必都是非常重要的,有一些记忆你拼命想要忘记,却发现反而越来越清晰。
有些人注定是生命的行人,匆匆亦忙忙。但有些人注定是生命中的劫,就算千万提防,亦是在劫难逃。
我总是觉得我们每一次见面都会是最后一面,像很多人一样见一面少一面。人的一生何其短暂又漫长,一些人注定是用来别离的,不能用来重逢。
第三章
你曾说喜欢我的时候,我卸下了所有的防备,迎接着你的爱意。可你表现的又没那么喜欢我,于是我又穿起了一层层的保护壳,最后你还怪我真冷淡。
也许有一天我真的变得很冷漠,再提起你的时候不再是眉眼笑靥,变得对你失去好感。这真是遗憾,我曾经那么爱你。
前几天好朋友Ada跟我讲到她恋爱了,是一个在旅途中认识的男孩子。
有半年的时间她终于从上一份工作中抽身,饱受疾病折磨的身体虚弱不堪,干脆用仅剩的几个月的工资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这一场黔南之行让她始料未及。
其实Ada一直是一位很坚强的人,她从来不肯示弱,我们在大学的时候她性格执拗,认为女人就要活出自己的样子。这一点我和她一点都不像,我一直觉得撒娇的女人最好命。
也是这样的秉性让Ada在经历过伤痛之后也不曾跟我们诉说,如果不是中间有一段时间我去找她住过一段时间,也许这些事情她烂在肚子里也只字不会提。
我不得不承认我错了,没有人的感情一开始就是一帆风顺的,即使是我们看到的那些恩爱的夫妻,他们也有吵架的时候,他们只是懂得如何经营一份感情罢了。
而恰巧我们都是不会经营的那一类人。
从我们认识到现在,我第一次听到她那么认真的讲一个男人,我之所以称他为男人是因为他成熟稳重和我们这些刚毕业的黄毛丫头一点都不一样。其实我也不了解他,但是能被她喜欢的人肯定特别优秀。
他们分手了。原因很多,从生活到工作一件件烦恼琐事令她疲惫不堪,我还记得她那天哭着对我说,这个男人很优秀,他去过很多国家,他看过的风景,走过的路,比我们所有人加起来都要多。他帮她成长,教会他很多,可是Ada需要的是生活,不是道理。她爱他,也恨他。
黔南是个好地方,没有大城市的喧嚣让人内心梵净。
在一处山脚下的一家民宿,她一住就是几个月。
置身于自然之中,感受山水之乐,聆听鱼虫低吟,仰望浩瀚星空,回到乡土之中,寻回那种质朴、醇厚的乡野之乐。
在黔南Ada遇到了一个很特别的人。
在去黔南之前,Ada每天晚上都要失眠,神经衰弱,精神紧绷,很多时候发呆一整天,像一具行尸走肉,日复一日的蜷缩在家里,没有朋友圈,没有交际圈,就连吃饭这么幸福的一件事对她来说也是煎熬。
但是这个特别的人让她不再失眠。
在这一间民宿,她遇到了很多和她一样的朋友,他们的想法出奇的一致,就像是多年未见的老友。第一次相见之后,他们便不分彼此。
他是一个话不多的男生,我特别喜欢喊他大哥,我觉得他虽是一个无聊的人,但是能在大山里面一待就是很多年,这一点太让我佩服。刚上大学的时候我就想要去山区支教,这么些年我还是没有做到。
所以我一直都认为,我之所以对他感兴趣,是因为我对大山感兴趣。
她和大哥的感情真的是偶遇。
在一个奇妙的时间点,两个需要碰撞的心,以一样的速度前行,是注定要相遇的。
大哥是一个好人,但是我还是不赞成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他用仅有的十块钱买了一包烟而没有给Ada买她最喜欢的酸奶。
一棒子打死在我这里出其有效。本来在我心里地位很高的大哥瞬间一落千丈。
我曾经问过大哥,你之所以和我朋友在一起是因为你想要结婚了还是该结婚了?
他告诉我,可能是我想结婚,但我更觉得Ada适合结婚。
我听到这句话觉得莫名熟悉。他曾经跟我说过我性格太过平淡,没有激情在一起时间长了会烦,但是适合结婚。
哪有什么适合不是适合,小孩子才会进行比较,时间对了,人对了,恨不得今天就把她娶回家。
Ada从黔南回来之后,和大哥联系了一段时间,从刚开始的语音电话到后来的彻底断了联系,只维持了几个月。我们一直觉得大哥是一个落魄的皇亲贵胄,虽然现在他是一个穷光蛋,但是他真的有钱过,也浪荡过。
他会给我们讲他以前拍拖过的妹子,也会讲他怎么对付那些他没兴趣的妹子。他有一个特别的办法,如果不喜欢一个人了,他就会发一个句号,宣告结束。
Ada和他结束的方式也是一个句号,只不过这个句号是Ada发的。
第四章
我们只是微弱的星光,偶尔发亮,也全靠太阳的庇佑。阴天的时候,没有太阳,便也见不到微光。愿我们看透生活的面目之后,还可以继续热爱它。
我想起以前上学的时候,室友总是喜欢和男朋友开语音,一开就是一晚上。跟她对床的妹子为此生过很多次气。但是她全然不当一回事,还是照样语音,一开就是一晚上。
后来我终于知道了,原来是因为室友太爱他个男生了,患得患失让她极度没有安全感。其实语音的电流声她晚上根本睡不好觉,但是她不在乎,她可以对所有人心狠,包括她自己,唯独对那个男生她依赖的不行。
其实除了上课,大部分的时间他俩都粘在一起,从一进寝室开始,他们两个人的手机就自动进入了恋爱状态。发讯息,语音视频,一起玩游戏。像她这种公然秀恩爱的人真的特别可耻,导致我们都不愿意和她说话。后来更是夸张,在上课的时候,他们也要一起玩手机斗地主。最让人可气的是,虽然她爱情至上,但是她从未挂科,各科成绩都还不错。
其实我特别羡慕她,她们虽然是异地恋,但是有一个人在远方牵挂的感觉实在让人眼馋。她喜欢的那个男孩子是大连的,他们见一面非常困难,有时候为了买一张机票钱,一个月都吃不饱饭,但是她不在乎。还是会因为男孩子的一句想她,就立马飞过去。
毕业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没有在再联系过,前些日子我才知道,她考上了大连的研究生,去了他的城市。
但是不得不说,有的人只适合异地恋。
在一起之后,他们两个的感情就不如以前了。虽然在一个城市,但是他们见面的时候却没有比以前多。她在读研究生的时候认识了很多朋友,课程也比大学的多了,每天三点一线。
而他上班压力很大,越来越觉得两个人没话说。以前他们两个最喜欢一起玩游戏了,现在连唯一的共同爱好,都没有交集了。
终于有一天,两个人爆发了,曾经如此相爱的两个人,相顾无言,甚至觉得彼此比陌生人还要陌生。以前充满爱意的眼神现在满满的嫌弃。
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就这样分手了,甚至连一次完整的谈话都没来得及。
有一段时间,我经常会在深夜两点收到微信消息,简单的三个字:在干嘛。
这是一句看似很简单实则寓意很多的话,每一次我都自动曲解它的意思,认为是我想你了。然后像吃到糖的小孩子,开心的在床上打滚。
每次收到你的消息我总是小心翼翼的回复,我喜欢这种感觉,就像你在我身边的时候,你看我一眼我都要戳一下手指头,我紧张的时候喜欢戳手。
渐渐的我习惯了,也不再曲解在干嘛的意义。
我觉得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你了。
我半夜抽风,给你发了一大段煽情的话,发完之后我不敢看手机,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 我怕你回复,又怕你装作没看见。有时候爱一个人就是这样,我没有爱上你虚与委蛇的外表,我爱上了你浑然不堪的内心。
最后,干脆关掉手机睡觉。
我知道以你的脾气,肯定会回复:你怎么了。
第二天早上我打开手机你怎么了四个字安静的躺在聊天框。
说来真是讽刺,你看我这么了解你,可是我们却没有在一起。
第五章
岁月吞噬了生命,却难以临摹回忆。
从小我就喜欢雪,并不是因为我的名字,可能是因为我生在北方。我见过各种各样的雪,至少二十年以来,我从没见过像那天一般寂静的大雪,比我见过的所有美人都要美。
我穿着薄薄的衣衫,在雪地中冻得发抖,可是看见你的时候,还是禁不住内心欢喜的像一树一树的花开。
你根本不知道下飞机之后我欢喜的模样,我跑得飞快,但还是沉静的站在了你的面前。我看着你,乌鲁木齐的风真冷啊,我的眼底都有了霜花。
我知道我很想你,是那种想起你都会心跳加快的想,我这么心思沉重的一个人,却总是把对你的喜欢表现的彻彻底底。
我跟着你,不知疲倦的过着和我毫不相干的生活,不停的想,这些不合时宜又短暂的喜欢,你不如不要向我表达。
可是我又沉浸在这短暂的时光里,想和你就这么躺着,从风华正茂到耄耋之年,但不用你说我也明白,这越来越少的相见,我比你要珍惜好多。
虽然我知道你不爱我,但是你从来不会对我发脾气。你是一个温柔的人。温柔真的是一种很吸引人的东西,不是讲话慢条斯理,而是不给你一点难堪的机会,最自然妥帖地对你好,哪怕以后我们再也不会见面了,被温柔对待过的感觉我也会一直记得。
这就是我爱你的原因。
我问你什么时候生日,你没有告诉我。其实我并不关心你会不会收到别人的礼物,我只是想知道你的星座。
我是一个非常信命的人,我不止一次跟你讲过我们的缘分,有缘无份?无缘无份吧。不过是一颗不懂得适时放下的心,在做一些无谓的挣扎。
人生总归是要有遗憾的,爱而不得也并非什么坏事。
历经八年爱情长跑的闺蜜,终于尘埃落定了。我欢喜的去参加他们的婚礼。因为都是同学,所以我也算是他们爱情的见证人。结婚的那天,姑娘一直眉眼带笑,我知道她是嫁给了爱情。
我曾经问过她,这么长时间你俩的感情还是这么好,你就没有烦过吗?她告诉我,其实他们也经常因为繁琐小事争吵,只是恩爱的时候被无限放大,所以大家才觉得他们无挣无吵。他们俩在一起这么多年我从没有见过他们秀恩爱,婚后生活也一直平淡如水。
相敬如宾固然不是一般滋味,但是真正能做到这般细水长流的爱情真叫人羡慕。
你对我一直很客气,我对你如是。
可能因为爱你,所以常常想跟你道歉。我的爱沉重、污浊,里面带有许多令人不快的东西,比如悲伤,自怜和绝望,我的心也是脆弱不堪。
为了配合我的软弱,你也乐意肆虐。
能为了你忍受,然后当享受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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