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有字斟句酌地读书了,知道读书会的主题开始拿起哈姆雷特,真是不得不全神贯注才能领略妙处,一周不过读了少半,经典的魅力之一吧。
分享几个于我有感的小点。
首先是方圆老师提到的鸡汤片段,那是我读本书第一个入戏的部分。衣着宜富丽,但是不要奇装异服,因为一个人的着装可以显出他的人格。假使早二十年看到这句话,我可能不会为了如何穿着烦恼那么久,而且,允许我为二十年前的自己脸红一下。但是,人对自己不确定的时候,衣服容易穿的走偏,这话在我身上很适用。再来,忽然联想到咱们老祖宗的一句话,丑人多作怪,似乎有异曲同工之妙。
波洛涅斯为了儿子分付下人探听情况的一段话,简直像是职场猎头顾问,或者了解陌生人的一种手段,再抑或姑娘小伙缺乏了解不妨一试?
莎翁不愧大师,短短两段引得人脑洞大开,今晚的两位音乐大师的作品也精彩纷呈。其他部分咱作为菜鸟级称不上乐迷的不敢妄加评论,就斗胆说一点点关于爱情部分的感受。柴可夫斯基,旋律大师,这一部分的曲调美轮美奂,听来意蕴悠长,真如绕梁三日。个人感受更深的却在肖斯塔克维奇,也许是先入为主,也许是有对比的乐式更打动我心,我不能像柴可夫斯基的曲子那样几乎入耳就想哼唱,如同老相识,可是,我能在乐曲中看到鲜花含苞待放,缓缓盛开,能体会到奥菲利亚疼惜哈姆雷特,待要证明爱意却无门的伤怀,那乐曲像似伸非伸的两双手,奥菲利亚与哈姆雷特,他们要触碰到彼此的脸颊了,要安慰到彼此了,可是终究无法成功。
散场时朋友们讨论,to be or not to be怎么翻译?尽管从读本书的第一天起,我就在想这个问题,目前我依然没有答案。不定等我阅历更丰厚之后,再来思考这个主题。不管怎样,这文章也算为to be努力一次。夜深了,大家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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