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是好东西,这个没有什么疑问。
高兴不高兴,都跟酒扯在一起。人们对它的又爱又恨,有点像对狗,爱的时候说她是忠臣,爱犬,人类的伙伴,不嫌家贫,总之就是好;恨的时候,狗东西,狗腿子,狗娘养的。。。
几周前的聚会,让我对酒有了更深层的认识。
其实人们找乐找痛快,抑或是找难受找不痛快甚至找死都爱来找酒,证明的确啥场合都还少不了它。
古时讲究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做派很绿林,很豪气。殊不知那时的酒都是米酒,换言之大约十度以下的水酒,与今日之动辄53度不可同日而语。再回过头看看,当年景阳岗的"三杯不过岗",其实就是今天的果酒,三杯喝了也白喝。也难为了武松还借着啥酒劲儿都没有的水酒硬是打死只老虎,其实看来他是一点酒劲儿都没借着!不过后来也误事儿,尽管低度果酒可它也是酒啊,还是真被酒所累,血溅鸳鸯楼后喝高了写下“杀人者,打虎武松也”,惹得官司。喝酒误事可见一斑。
冯唐说过,“酒能让女人更美。。让女人更动人”还有“ 酒高了,可以难得的放纵,可以上天摘星,下海揽月”,字里行间看出他受惠于酒而乐此不疲。
说酒后乱性,其实不然。越醉越糊涂的,乱不到哪去;醉了大睡的更可以忽略就当他没来。真要借酒劲儿想“乱”的,还用等喝了酒么?
而今看来,有酒量的的确让人敬佩而仰视,那比对武松是有过之无不及。
我倒觉得,酒前动人的女人已经动人,酒后自己已经云里雾里,酒前干杯的快感,豪爽过后,难受得要死的心都有了,动不动人已经不重要。没有酒量,五六杯下肚,就语无伦次,既不赋诗也不题词,既不见美人也不引吭高歌,只想找张床倒下,看来是在太不入流,最完蛋的是好戏都在酒后,完全跟你没关系了。 可见没有酒量也会相当的误事。
没有酒量起码我们还有酒品。起码对不起自己却对得起大家。喝得一个高兴,喝个气氛,醉不醉的实在无所谓,要不人家醉,你牛逼;要不你醉,人家高兴;要不大家一起醉,一醉方休,尽兴而归。起码不是扭捏不喝,人家没说你随意也只抿一下,看的敬酒的都不自在。
聚会前,朋友就提醒说,得喝乳酪酸奶,防醉不伤胃。听其言,见酸奶便大喝了四罐,想必万无一失。结果还是不胜酒力,6-7杯53度空腹下肚,后面发生的啥一概不知道。第二天朋友关切的问,你没喝酸奶么,我说喝了啊,咋没效果呢?搞了半天,推迟吃饭点儿了,酸奶在胃里呆不够一泡尿功夫已被排出,喝酒的时候就跟喝了三杯酒的武松一样,完全没借着力,全是真功夫。
聚会后不久的一次饭局上,听友人总结他的心得,哎,有时就得喝,早喝早醉,早醉早走。果然酒场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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