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三月,对很多人而言是个美好的月份。五年前,对我来说,春天也是无比让人憧憬的,小区门口的柳树在一茬又一茬的春风里迅速冒出嫩芽,天气转暖,脱掉厚重的羽绒服,身体和精神都变得矍铄起来。
但自从五年前开始有了春季过敏症状以来,我开始每年都“提防”三月,看能否逃过严重的眼睛瘙痒。
去年春天过敏就非常严重。我记得去年三月初,一家人去了一趟石景山公园。但赶上当天下午起风,满公园的白色灰尘肆意飞舞,还没到家我就被打不完的喷嚏给淹没了。回到家后,我躺在床上根本动弹不了,没有一处是自在舒服的。家里人心疼我,也筹划了好久给宝宝断奶,他们就给宝宝“洗脑”,说妈妈不舒服,没有奶了——就这样,顺势就把奶给断了。
今年为了预防来势汹汹的过敏症状,二月底我感觉天气暖和,春天似乎马上就来了,我早早就吃上了录雷他定和盐酸西替利嗪片抗过敏药。但还是没挡住北京第一波高浓度花粉带来的不适。
3月9日,我因为过敏整个眼睛都肿了。当时老公发过来一条链接,说这两天北京花粉浓度到达极高值,很多人都过敏了。我想他可能是想我明白我是怎么回事,也让我知道很多人和我遭遇相同,多少心里都舒服点。
再之后,北京接二连三沙尘暴,每一次沙尘暴,我的眼睛都干涩、瘙痒,几乎没法正常工作。过敏还没好呢,一家人的生病折磨开始了。
周一(3月13日),因为周末老公有低烧症状,担心是甲流,当天他去医院做了核酸检测,发现是普通感冒,不是甲流和新冠。但我下班打完羽毛球后回到家,发现宝宝生病了,呕吐+发烧,身体不舒服,宝宝哭闹不止。
第二天(周二),我发现我浑身酸痛,刚开始以为是打球后没拉伸好导致的,后来才意识到我已经发烧了。这一天,宝宝开始反复高烧,总想睡觉,但总咳嗽,睡得很不好,大部分时间都要抱着。
扛到第三天(周三),好在宝宝只是低烧了,精神好了不少,我开始高烧不退,到39.6℃。最后吃了两次退烧药,夜里体温总算降下来。但退烧药好像是失眠药一样,体温降了,但死活睡不着,身体精神都没得到休息。
第四天(周四),宝宝状态转好,我依然打不起精神。单位事情多,我撑着去上了一天班。
第五天(周五),单位羽毛球比赛,我带病上场。不过运动量不大,倒并没有感觉很累。但晚上宝宝突然咳嗽加重,夜里哭闹半宿,把家里人都急坏了。
第六天(周六),带宝宝看了急诊,开了雾化以及治疗咳嗽的各种药物。宝宝越大,让她吃药约费劲了,为了让她吃药,软的硬的都来了一遍,心力交瘁。但好在宝宝夜里咳嗽缓解,休息的好多了。
第七天(周日),宝宝闹着要去公园,奶奶就带着去了。回来后,发现奶奶不对劲,两边脸颊都红了,一测量体温,高烧到39.1!我和老公都有点着急,担心奶奶被我们传染了流感。药店根本买不到治疗甲流的奥司他韦,得去医院,我们就把医生开给宝宝的药给奶奶吃了。儿童剂量小,奶奶吃宝宝的药,一次要吃掉5包,才够75mg的一次剂量,我们都觉得有些好笑。吃了药,奶奶从下午两点,一直睡到了晚上八点。
奶奶喜欢感冒喝姜汤,我也不知道病毒性感冒喝姜汤是否管用。但是,投其所好,喝点姜汤,发发汗,对退烧总有帮助。奶奶没胃口,不想吃东西,喝点姜汤也能补充能量。老公现买了红糖回家,我煮了一大锅姜汤,奶奶喝了两碗,又吃了一次药,再次睡下了。等到夜里十一点多,老公过去量体温,奶奶已经降至低烧,体温38.1度。折腾孩子老人一大天,我和老公也躺下休息了,准备第二天上班。
第八天(3月20日,周一),再次到周一,一早奶奶起床,感觉精神很好,她也许为了让我们安心上班,特意表现得神采奕奕。不过看精神气色,也确实恢复的不错。我和老公就都去上班了,不过中午我打了饭菜回家,省的奶奶做饭,也能下午早点和孩子一起好好休息下。
第九天(周二),奶奶看我耽误了不少工作,嘱咐我中午不用再赶回家,她身体没问题。这一周多的家人轮番生病,总算告一段落。
但是,北京的第二轮沙尘暴又来了,昨天是第三次扬沙天气。有些人说过敏时间长了,也就适应了。我这是第五个年头过敏,每一年都很紧张,每一天等真正体验的时候,仍觉得痛苦不已。眼睛痒、干,鼻子打喷嚏、不通气,脸上皮肤过敏、疼痛,连睡觉都没法好好睡,身体各处的不舒服无时无刻不在提醒自己。
都说“幸福是比出来的”,生病了才格外想念不生病的时候。最近这大半个月,要么没法工作,要么勉强工作但状态不好,总在想要是身体没有不舒服该是多好,要是没有不舒服,要多么的发愤图强好好工作。但等到身体真的好了,可能我会忘了现在想念的感觉。
当时装修了房子,搬到新家,摆脱了租房时那个苛刻的房主,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有好长一段时间都很恍惚,幸福的恍惚。一想到住的是自己的房子,想怎么折腾都没人管,损坏了也不担心赔偿,心里就非常踏实。但过去了这么几年,对家里越来越熟悉,已经只能偶尔想起来这种感觉了。
这次的生病,确实耽误了很多工作进度。几次想要记录下来,就是想在以后身体状态好的时候,能想起来曾经生病的感受,好让自己更加珍惜健康,更加能利用好状态多做点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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