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个高于一切的核心“秘诀”解释美国企业乃至整个美国社会从1630年直到20世纪60年代的成功,那就是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模式。培根1625年在散文《论求速》(Of Despatch)中就提过:“我认识一位智者,他如果看见有人急于做决定,就会劝那些人‘慢点做决定,慢点做决定反而会更早完工’。”
“集成决策”的含义是:计划者和执行者包含同一群人,这样计划和执行才能连贯起来;认真借鉴前人经验(不管是失败的教训,还是成功的经验),把犯错的可能性降至最小;只要条件许可,就做试点;任何重要提议,都要构思好实施细节,才决定是否通过;做好二手准备,以应对决策的某些原始假定不正确的情况。采用这种模式,决策往往慢得令人痛苦,不过执行反而很快。集成决策模式之所以出现是因为清教社会从上至下都“亲力亲为”——这个特点强调责任到人。对比之下,传统欧洲(这里包括英国)的决策模式可以称作“分层决策”。
分层决策意味着:计划职能和执行职能分属不同人群,不同人群往往来自不同社会阶层;没有构想好实施细节,就“原则上”决定是否通过提议;几乎不防备意外。采用这个模式,决策往往可以很快,但执行很有可能出奇的慢、频繁出错。“原则上”是最危险的词语之一。
回顾国父们的性格以及各自扮演的角色,就会惊叹他们在技能和观念上的完全互补。每人都贡献各自特有的东西才造就了整体的成功。背后逻辑显而易见:既然没人知道所有答案,也没人拥有所有技能,那么一群能干的、博识的、敬业的人围绕相关议题进行深入讨论就最有可能产生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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