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的这本书有点类似于他的另一部小说《月亮与六便士》,同样塑造了一个奇人,为了追寻自己的理想,放弃现实生活中的一切,成为一个精神的漂泊者和流浪汉。
这本书的线条不如《月亮与六便士》清晰,笔墨比较分散,它不光描写了主人公莱雷,还重点描写了一些其他相关的人物。
莱雷,一个孤儿,在一次战役中目睹了朋友的死亡,自此彻底改变了他的一生,他开始思考人活着的意义。
“死亡是生命中一次真正重大的机会。”
很多人都目睹过死亡,亲友的、陌生人的,一切过去后,又恢复生活的平静,仍旧按步就班的生活着。
而有些人天生敏感,有悟性,他们从死亡中感悟到不一样的东西,从而启发他们去思考和追寻。
莱雷就是这种人,他开始问自己生活是为了什么,生活有没有意义。自此他放弃了爱人,开始了自己所谓的闲荡生活,去寻找他要走的路,他想过的生活。
看书,四处游历,拒绝别人给他介绍的工作,自己也不想工作。偶尔做个矿工、水手的工作,也是为了体验生活。他在旅途中学习和寻找他的理想,也遇到过对他人生有帮助的人。
最终他在印度顿悟;“人类能够为自己树立的最伟大的理想是自我完善。”
因此他决定回归社会,回归生活,做个汽车修理工或出租车司机,让自己的行为去影响他人,他人再影响其他人,依次扩散下去,让自己的存在有意义。
莱雷是个超凡脱俗的人,多数人无法理解他的行为,放弃物质和现实生活,去追寻虚无的东西,当然他有三万美元的年金支撑他去做自己喜欢的事,可最终他连这些钱都想放弃,金钱对他不重要,他用很少的钱就可以维持生活,睡到哪里无所谓,一天吃一顿饭就十分满足。为了拯救一个沦落的女人,宁愿牺牲自己,与她结婚来挽救她。
他无欲无求,在别人眼里他是疯子,是圣人。这种人不适合结婚组建家庭,除非有一个与他价值观,人生观相同的人,理解他的理想,愿意以同样的方式生活。
伊莎贝尔,莱雷曾经的未婚妻,他们原本相爱,但他们不是一类人。莱雷追求的是精神享受,伊莎贝尔追求的是物质享受,她虚荣,羡慕世俗的成功。虽然她爱着莱雷,但她无法放弃自己拥有的生活,与莱雷过那种贫穷的生活,她多次劝说无效后,终于决定解除了与莱雷的婚约。
对她来说,她的选择是正确的。伊莎贝尔是个明白人,她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她聪明,理智。不像现在许多年轻女孩,恋爱时容易被爱冲昏头脑,不顾一切的陷进去,只有在伤得遍体鳞伤后才会醒悟,后悔当初的选择。
伊莎贝尔虽然失去莱雷,但她得到了她想要的东西,她后来的生活虽有波折,但最终她得到了财富、地位、爱她的丈夫和可爱的孩子。她从来没有对她的选择后悔过。
书中还用很多笔墨刻画了一个人物,伊莎贝尔的舅舅埃略特,他削尖脑袋挤进上流社会的社交圈,靠权谋、手腕讨得上流社会体面人士欢心而站稳脚跟。他虚荣,为人势力,以认识达官贵族为荣,社交仿佛是他生活的全部,他很在意是否得到别人的邀请。
在晚年重病时,因为没有得到一位公爵夫人的邀请,竟然号啕大哭。朋友为了安慰他,瞒着他,为他偷了一份请贴,收到请贴后的他顿时笑逐颜开。
埃略特是当今商业社会一个典型的功利主义者,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一切信奉交易原则,而这一切不过是过眼烟云。
觉得埃略特可悲又可笑,一生热衷追求和维护的东西,到老了,是那么的不堪一击。人们趋炎附势,当你没有价值后,会逐渐远离你。你曾经做过的事,会有人以同样的方式对待你。
这本书毛姆以第一人称的写作手法,将自己刻画成了书中的一个人物,他以朋友的身份参与到他们的生活中。他不对每个人主观评价,他常常作为倾听者,让书中人物自己娓娓道来,讲述他们的经历与思想,让读者自己去感受,作出自己的判断和评价。
世界上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活法,有的人追求物质享受,有的人追求精神层面,没有谁对谁错,只要遵循自己内心的想法,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就不枉此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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