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鸣凤乔
老赵年轻时和春华相好。每一次他去找春华,春华家大人孩子都会自觉离开,给他俩腾地方,包括春华老公,对他俩的事也睁一眼闭一眼。

现在老赵70多岁了,满脸皱纹,步履蹒跚,每天晚饭后都能看到他和发妻出来遛弯,发妻搀着他,好一副最美夕阳红的唯美画面。可是年轻时,发妻可没少为了他的花事流泪。
老赵年轻时长相帅气,外形清爽,又是派出所所长,人前人后很是风光。可是老婆却太普通,不仅长得矮胖,又有小儿麻痹后遗症引起的一条腿长一条腿短,从外表看,两个人根本不般配。
老赵的岳父不仅是小镇首富,还是村支书。不要小看了这村支书,能力强的村支书不次于镇里的领导干部,他岳父就属于能力强的那种人。
而老赵的父亲只是一个老实巴交的普通农民,眼睛里只有自家的一亩三分地和那两头耕牛。
老赵当了三年兵,农村户口复员回来是没有安置卡的,也就是说他回来之后国家不给安排工作。依靠他父亲的能力,是一点机会都没有的,只能务农,或者出去打工。
当年老赵也是一个有思想的年轻人,他想过很多办法求了好多人,想为自己谋得一份工作,但是现实很残酷,他一个年轻后生能有多大能耐呢!
后来机会来了。
村长托人去老赵家说媒,答应只要老赵娶了他那身有残疾的女儿,工作的事包在他身上。
老赵经过几天几夜痛苦的思量,最终向命运妥协了。一个月后,他做了村长女儿的新郎。
俗话说:“一个女婿半个儿”,村长对这个姑爷非常满意,真的是当儿子看待的。老岳父也没有食言,在镇政府给他谋了一个司法所的编制。
在司法所干了二年多,老赵已经是一个非常成熟的干部了,工作能力强,人际关系也处理得非常得当。这时候的他完全可以脱离岳父的照顾,自己独立立足江湖了。
再后来由于工作需要,他被调到派出所当副所长。他来派出所的时候,正好赶上派出所装修,装修工作由他这个担任常务的副所长负责。
装修完毕,所里雇了好几个年轻妇女打扫卫生。要不说这都是缘分啊,这几个女人当中就有春华。

那一年春华才22岁,正值人生芳华。春华属于微胖的女人,但是身材比例特别完美,凸凹有致,皮肤白皙吹弹可破,笑起来还有两个小酒窝,女人都喜欢多看几眼,何况是男人。
两个人都忘记了是怎么开始的,但是只要相遇,不用刻意寻找,都知道对方的眼神在哪里。
活干完了,春华代表所有姐妹去老赵办公室结账。那是一个夏天的午后,春华穿着一件白底兰花衬衫,由于走得匆忙,额头泛着一层细碎的汗珠。
老赵把装有现金的信封交到春华手里,却不经意碰到了她的手,两个人都定住了,老赵盯着春华的领口,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却说不出话。春华意识到了窘态,羞红了脸,跑出老赵的办公室。
从那以后,只要有活,老赵都会找春华。时间久了,风言风语传了出来。老赵想娶春华,但是这时候他已经是一个女孩的爸爸了,而且老婆的肚子里还有一个未出世的孩子。他努力了很久,却还是失败了,离婚要付出的代价太大了,他只能辜负春华。

可是春华因为他,名声已经臭了,好小伙没人愿意娶她。
春华意识到和老赵是没机会做夫妻了,很绝望,随便找了一个比她大8岁的男人结了婚。
男人很穷,很木讷,家里只有几亩薄地,每年勉强温饱。
几个月后春华生了个男孩,傻子都能算出来,这孩子是老赵的。
老赵看春华生活凄苦,疼在心里。他恨自己不能给春华安全感,不能护春华一世周全。
他在心里定了一个计划,一个为自己也为春华能生活得好一点的计划。
那一年秋天,春华家搬进了敞亮的大瓦房。春华把房子收拾得很干净,住进新房后整个人也精神了。装修房子的时候,她特意留了一个小卧室,那是她和老赵的窝。
老赵每月逢六都会来跟春华幽会,看到老赵来,春华老公就悄悄躲出去。老赵岳父人老了也管不了他,老婆更拴不住他,所以他和春华的事成了公开的秘密。
如果老赵不得脑血栓,他们或许真会“白头偕老”。老赵病了,也真老了,走路都费劲,他再也帮不了春华了。他在病床上,全是那又老又丑的发妻照顾,由于照顾得好,老赵很快能出去散步了。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最美夕阳红”。
写完了,我不知道故事里谁对谁错,站在每个人的角度,都有自己的“两难”境地。如果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很多人都是丑陋的;但是从人性的角度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由。这样的两难,生活中比比皆是。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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