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在乌鲁木齐,军吏具文牒数十纸,捧墨笔请判,曰:“凡客死于此者,其棺归籍,例给牒,否则魂不得入关。”以行于冥司,故不用朱判,其印亦以墨。视其文,鄙诞殊甚。曰:“为给照事:照得某处某人,年若干岁,以某年某月某日在本处病故。今亲属搬柩归籍,合行给照。为此俾仰沿路把守关隘鬼卒,即将该魂验实放行,毋得勒索留滞,致干未便。”余曰:“此胥役托词取钱耳。”启将军除其例。
旬日后,或告城西墟墓中鬼哭,无牒不能归故也。余斥其妄。又旬日,或告鬼哭已近城。斥之如故。越旬日,余所居墙外䰰䰰有声。余尚以为胥役所伪。越数日,声至窗外。时月明如昼,自起寻视,实无一人。同事观御史成曰:“公所持理正,虽将军不能夺也。然鬼哭实共闻,不得照者,实亦怨公。盍试一给之,姑间执谗慝之口。倘鬼哭如故,则公益有词矣。”勉从其议,是夜寂然。
又,军吏宋吉禄在印房,忽眩仆。久而苏,云见其母至。俄台军以官牒呈,启视,则哈密报吉禄之母来视子,卒于途也。
天下事何所不有?儒生论其常耳。余尝作乌鲁木齐杂诗一百六十首,中一首云:“白草飕飕接冷云,关山疆界是谁分?幽魂来往随官牒,原鬼昌黎竟未闻。”即记此二事也。
参考译文:
我在乌鲁木齐时,一次军吏拿着数十份文牒,捧着笔墨请我判决,说:“凡事客死在这里的,棺木要运回原籍,按例要发给文牒,否则鬼魂不能入关。”因为文牒是在阴间使用,所以不使用红笔判决,印也用黑色。我看了下内容,非常浅陋荒诞。上面写着:“为给照事:查得某处某人,若干年纪,在某年某月某日在这里病故。如今亲属运灵柩回原籍,应当发给执照。沿途把守关隘的鬼卒见到次牌,应该即刻检验查实放行,不得强留进行勒索,以致造成不方便。”我说:“这不过是胥役借口要钱。”请将军取消这种做法。
十天后,有人报告说城西墓地中有鬼哭泣,因无文牒不能回归故里。我训斥他乱说。又过了十天,有人报告说鬼哭声离城很近了。我又训斥他。又过了十天,我的居所外有鬼哭之声,我还以为是胥役假装的。又过了几天,声音来到窗外。当时月明如昼,我起来查看,一个人也没有。同事御史观成说:“你的理由正当,就算将军也不能反驳。但是鬼哭也确实共有耳闻,拿不到执照的鬼魂,也对你有怨言。为什么不试着给他一个,姑且堵塞进谗言的恶人之口。如果鬼哭如故,那么你也有说辞。”勉强听从了他的建议,当晚寂静无事。
又有个叫宋吉禄的军吏在印房忽然眩晕摔倒。很久之后醒来,说见到母亲到了。不一会有官兵送来官牒呈上,打开一看,原来是哈密报来的,说他母亲来看他,死于途中。
天底下什么事没有呢?儒生们经常议论。我曾经作《乌鲁木齐杂诗》一百六十首,其中一首是:“白草飕飕接冷云,关山疆界是谁分?幽魂来往随官牒,原鬼昌黎竟未闻。”就是说这两件事。
一刀曰: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然鬼神之说终是缥缈。纪氏杜撰亦有诗证,不亦怪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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