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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为君故

但为君故

作者: L灵 | 来源:发表于2015-12-17 01:03 被阅读0次

    我的初恋是暗恋。

    第一次见到他,我就喜欢上了他。如此俗不可耐的一见钟情的故事,在我身上上演地淋漓尽致。

    那是有着蝉鸣和阳光的夏天。我当时还是一个胆小内向的女生,留着齐肩短发,单眼皮,小眼睛,有着不算黑但也说不上白的皮肤,还有一嘴歪七八扭的牙齿。而他,很是耀眼,似乎世界是因他才有的白昼。

    他在自我介绍的时候唱了一首歌,那首歌是《同桌的你》,他的声音很好听。他说他喜欢音乐,他说他喜欢钢琴,他说他喜欢南开加州大学。到我自我介绍的时候,我抬头望着天花板,红着一张脸结结巴巴地做完了自我介绍。走下去的时候,我用余光瞟到他在看着我,一时间乱了阵脚,差点顺拐。

    都说女生早长个,可是我就是个例外,当时的身高让我迫不得已坐了第二排,必须扭头才能看见他,于是机智的我总是扭头和后桌讨论题或者借笔,以此来增加看他的机会。

    第一次月考后的位置是按考试成绩排的。好巧不巧,他坐在我的前面。我还记得他当时和我说的第一句话是“哇,你的腿好细啊。”因为他这一句话,我后来在夏天和他出去的时候总是穿短裤。那天放学回家,猛地发现他在我前面走着,斟酌再三后,我勇敢地走上前去拍了拍他。他扭过头来,眼睛里闪过一丝惊讶,随即,他说;“我有种预感,你和我一个小区。”真被他说对了,我和他一个小区,只不过以前没有见过而已。他家离北门近,我家离南门近,上学的路线都不一样,这次他是想去南门的商店买东西,所以偶遇到了我。回家后,我咬着被子开心了好久,我觉得我是被众神眷顾的孩子。

    后来每次放学,我们都理所当然地一起回家,他陪我走南门,他说“总不能让女孩子绕远路吧。”三年,就是这么走回家。因而班里也有许多我们两个的传闻,作为一个单恋的人,我每次听后都假装生气并告诉他们我们只是好朋友,实际上在心里乐开了花。

    他第一次约我出去玩是开学两个月后。他那天穿的是格子外衬和一个白色短袖,还有卡其色的裤子。他说他想去那个很远的广场,那里有家很好吃的火锅店,车程三十分钟。我犹豫了一会还是答应他了,我在车上晃地差点吐出来,却还是硬撑着笑,我晕车,非常严重的那种晕车,以至于到最后我都神志不清了。

    下车后我难受地蹲在地上,他很紧张地一直问我怎么了。好不容易把恶心的感觉憋回去,我站起来对他摆摆手“没事。”结果刚说完就对着他吐了起来,他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默默地拍着我的背。等我吐完后,他把衣服脱下来盖在我身上,说了句“等我”就跑开了。白色短袖的衣摆被风吹起来,有规律的脚步声越来越远。阳光下奔跑的白衣少年,呕吐物旁反胃的凌乱少女,真是鲜明的对比。

    他回来的时候手里有两包纸和一瓶矿泉水。他气喘吁吁的,额头上蒙着一层细细的汗。他说“漱漱口吧”,递给我水的时候,他很贴心的拧开了瓶盖。漱口的时候他一直看着我,我含着一口水扭过头看他。他张了张嘴,一幅欲言又止的样子,我盯着他示意他说出来。他蹲下与我平视,很认真地说“我长得有那么丑吗?你居然恶心到吐出来。”为了防止把水喷到他脸上,我紧抿双唇,却把水从鼻子里呛了出来,那难受的感觉让我顿时泪流满面。妈的,丢人丢到姥姥家了。

    他“噗嗤”一声笑出来,我眼泪汪汪地瞪着他,全然不顾自己挂在嘴上面的两条鼻涕。他伸手揉了揉我的头“我错了姐姐,我给你买东西吃,想吃什么?”我擦着鼻涕瓮瓮地说“想吃酸的。”“哦,酸的?刚刚是孕吐啊。”妈的,为什么我想打死他。

    那天下午,我吃了六串糖葫芦,坐在湖旁边的木栈道上。午后的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缝隙在他的脸上留下斑驳的光影,他的睫毛不是那种黑黑的硬硬的,而是细细密密的,颜色浅浅的那种,像春雨一样温柔。

    像他一样温柔。

    那天我们是走回去的,因为他说不想再让我吐一次,两个小时四十四分钟。如水的月光,辽阔的夜空,寂静的马路,站在我右边的他。那天夜晚的星星,格外明亮。

    我们一步步成为那种可以交心可以陪伴一辈子的好朋友,我却后悔了。有些人,了解的多了就不适合在一起了。就像我还没说喜欢,就已经知道他会以如何的表情如何的言语去拒绝了。

    小二告诉我,这样的关系无非就是,我不说,他装傻。我说,没关系,只要能一直在他身边,我可以永远不说。

    可是老天并不愿让我久伴他左右。

    我在班级里有个我很讨厌的女生,就是那种说话嗲声嗲气的绿茶婊。有一次换位置,我坐到了他的后面的后面,而绿茶婊同学则坐在了他的左边。就是这个视角良好的地理位置,让我看了两个月的至今想起还是恼火的场面。墙上有表不看,非要抓他的手看他的表。让同桌讨论问题,非要抛弃自己的同桌和他说话。批改作文一定要找他。借笔一定要找他。下课总是听到绿茶婊撒娇的语气“你是不是下楼啊?帮我带个红豆派啦~”“帮我接杯水啦~”“不要走嘛,给我讲下这道题啦~”对,都是对他说的。多亏了绿茶婊同学,我练就了徒手掰笔的神功。也多亏了她,我和他因为一件小事吵了起来,要知道在那之前,那三年,我们根本没有生气过。

    那天,我正在发政治作业,他给了我一个牛奶糖,我随意一瞥就看到绿茶婊的桌子上有相同的包装袋,就顺手扔了回去“不吃。”我这个人就这样,讨厌的人的东西,碰都不想碰,我讨厌绿茶婊他是知道的,我本来以为不会发生什么,正准备扭头继续发作业,就听见他说“人家好心好意给你个糖,你至不至于?”我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也没当回事,就编了一句“最近减肥,不想吃糖。”他不依不饶“你今天中午还买了一袋旺仔牛奶糖,别以为我没看见。”搞毛啊?当众拆我台?我皱了皱眉“我没吃,拆都没拆,不信你去看。”“别这么矫情啊,吃个糖又不会长胖几斤,这是别人的好意啊。”在我濒临爆发的边缘,绿茶婊发话了“对不起,兔子,我不知道你在减肥,这是我的不对,你不要怪他。”然后她又对着他说“兔子减肥呢,我们女生都会觉得自己胖的,你也不要在意。”再次谢谢绿茶婊同学,本来在爆发边缘踱步的我,终于勇敢地迈出那一步,我先是微微一笑,然后把作业甩到他的脸上“我操你妈。”我说。这是我第一次骂他,也是最后一次和他说话。心碎成粉末却毅然决然地扭头,泪都没掉一滴。

    过了一个星期,小二给了我一封信,是他托小二给我的。小二叹了口气,说“因为一个才玩几天的人就不顾几年情谊和你吵架的狗,不值得你付出很多,好兔子不吃回头草。”洋洋洒洒两张信纸,一直在道歉说那天是他的不对,还解释了是因为当时心情不好。“求原谅”三个字他单独一张纸,写满了整张。我看了一遍,哭了一节自习课,几年来的种种,还有一个星期前的委屈,我哭的很压抑,没有出声,只是眼泪一直在流。

    小二说的对,不值得,死心大概就是这一瞬。

    他说我腿细,我选择穿短裤。他说我穿裙子好看,我一下子买了四五件。他说我牙要是整齐,笑起来一定很美,我花了两年时间去带牙套。他说双眼皮好看,我去买了双眼皮贴。他说长发飘飘很有范,我从齐肩蓄到齐腰。

    最后我还是没有和他说过话,直到毕业那天,他叫我去看电影。一个讲述同性恋的电影,结尾是小受在渣攻的婚礼结束时,上台唱了一首歌,The End。看完后我对他说,以后照顾好自己。然后像那天争吵后一样,头也不回的走。

    后来有一次同学聚会,在最后KTV里要散场的时候,我像那部电影里的小受所做的一样。用话筒轻轻喊了一声“等一下。”然后拿出来背包里的尤克里里,坐在高脚凳子上,弹唱了那首歌。一曲终了,我听见的只有大家的呼吸声,还有一些细碎的啜泣声。我从凳子上下来,走了出去,小二拿起包追上了我,我俩都没有说话,走了大概二十分钟,到了我和他第一次出去玩的湖边。只不过这次没有阳光,没有他。

    小二说“你刚刚坐在高脚凳上,长发垂下来,加上这身裙子,美地跟个仙女一样。”我说“我早他妈想这样做了。”小二问“你……难过吗?”“说不难过是假的,不过,并不想哭,多亏了他,我现在真是美得像个小仙女。”“姐姐你别恶心我,刚才喝的啤酒都要吐了。”

    他的他终究没成为属于他的他,这未必是一种遗憾啊。
    你是我的青春一场最美的相遇,谢谢你来过我故事里。

    再见,顾同学,好兔子不吃回头草,谢谢你来过我故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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