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羊是主人的得力助手,因为他不仅能每日帮主人跑腿,跑单,还能时不时的以他卖萌的妩媚博得主人的宠幸。在羊群中,被称为“羊仔”。在这里我叫他“羊崽”。
羊崽生性敏感,年轻时也曾是只简单清纯的公羊。飒爽的一身羊毛,健壮的体魄,还有一副单纯的脸。那时的羊崽,在我看来更像羊仔。
我遇到他时,他已是中年。因为膘肥肉多羊脉广,被人称为羊仔。而这时我却更想称他为羊崽。
羊崽的日常衣食住行用方方面面都相当的讲究,虽然不是娘炮,但非常非常的惜命,惜名,惜茗。且不说喝一口茶要换个n个茶盅,就是喝酒也是一盏一杯。在社会主义制度的羊群里,他把自己定位成小资一类的人。
要不是个性中有些特立独行。我对他也是欣赏有加。
张扬,开玩笑无节度。这是令我异常讨厌的崽样。有时候我不晓得他这样是在刷存在感,还是为了调节气氛。玩笑这个东西,开在自己身上以自警叫玩笑。总开在别人身上,时间长了,总是让人不由自主的生厌。
黄色的,暴力的,嘲讽的,捉弄的玩笑。我由一开始的平静,到只能以冷漠的呵呵来对待。
羊群里各色的羊种走动着。某一天,我看着他,没有讨厌,更没有欣赏。拥挤的空间里,只剩下咩咩可爱的羊叫声,还有那骚气熏熏的羊粪味。
早,周末!
羊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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