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叔说:缘起缘灭,缘聚缘散。我有一个小故事,想说给你们听。
我早恋了,在老妈叨叨早恋要打折我腿不让我读书时,在看着三姑四婆都闹离婚我估摸着单身最好时,就这么盲目无知的早恋了!那个年少轻狂的年纪,我们都暴走般的伪装自己的软弱与孤独!
初三那年,班级内部联盟了一对,顺拐着两间寝室也联盟了,不凑巧我和他也在。马克思主义乖巧了两年的我,在初三遇到他后,浪荡的和他爬遍了方圆十里的山,经历了偷偷瞥他光着膀子下河洗澡被骂流氓,天黑爬山涉水只为和他一起偷几个水果,还第一次坐了男生自行车后座,第一次让同龄异性背我…第一次放肆的心动!每一次,他都漫不经心的陪着我,我以为本该冰冷的心开始蠢蠢欲动。
当年不知何事被一个女子骂得狗血淋头,如果她单骂我我还能咽下去,可是她丫的骂了我全家,入学以来没有说过脏话的我觉得吧,这事儿叔可忍婶不可忍,反口就是一嘴,不对,是反嘴就是一句妈卖批。还把这个虎背熊腰的小女子给骂哭了,我发誓我真的真的是故意的,啊呸,略略略!
在我以为这一切就这样以我趾高气扬的胜利结束的时候,小女子火速的认了个高二混社会的当姐,再散发点人格魅力谈了个高三的小男友,雄赳赳气昂昂的带到班上找我麻烦,我两腿一哆嗦,也只得横着心正面迎击,然后胆颤心惊看着班上大半的男生风风火火的陪着我出去迎战,当然并不是我应劫他们护法,他们只是想看这天雷有多响。
我贼心不死的偷偷扫视了一下四周,最想看到的人不在身旁,但还得秉着唯我独尊的气势愤慨地撑过了那课间半小时。上课铃响我心力憔悴的爬上楼,发现他没在走廊也没在教室。那个让我喜欢到抠脚的大男孩,当我应劫时他看都不看一眼,比我被咬了更难受,这输掉的不只是气势啊!
高中第一个寒假姗姗来迟,异地而处的我们几近半年没有联系,我不知道忘不了的是他,还是回忆,反正让我贼兮兮的惦记了他半年。所以当他用QQ骚扰我的时候,恶狗扑食本性暴露,我火速和他勾搭在了一起。在我老妈沉着冷静的分析早恋的恶果后,我又乖乖的分手,作为一个骄傲的社会主义接班人,我决不就此屈服,然后就采取了天天不自觉的红着眼睛无精打采的发呆战术,就在她感觉到我快变成了一个傻子之前,还是咬牙切齿的屈服了!
后来,我问他:“我被狗咬的时候你去哪儿了?”“裤兜里揣了把不锈钢长刀下楼怕变成太监…”“可我上楼也没看到你啊?”“裤兜被划破了搁厕所里掏刀呢!”是挺猥琐的,可也是真的,他兄弟兜里也被他强制的揣了一把,埋怨了我好久…
这个狗子,早一点迟一点遇到,我都不会喜欢,可是恰好,在刚刚好的心情里,很幸运![/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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