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内容是法商婚姻篇最后部分,同样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父母给孩子投保和把钱给孩子让他自己买保险,哪种方式更好?
这个问题的本质是保单结构的问题,也就是谁做投保人更好。
父母做投保人的好处:
1、子女离婚时不分割,
2、有控制权子女不能退保,
3、隔离子女的债务风险,
4、子女取得的年金或者保险金不存在争议
子女自己做投保人的好处:
1、父母离婚时不分割,
2、隔离父母自身债务风险,
3、科学传承财富避免继承纠纷
第二部分,自己掏钱买保险,但是投保人是母亲的名字,保单算谁的?
1、保费没有留下转账记录,离婚时无法举证而不分割
2、第二种情况,保费转账留下记录,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第三个问题,婚后父母出钱,自己给自己买的保险,这张保单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父母在转账时未作任何说明,也没有写赠与协议,那么保单将作为共同财产,这种情况建议将投保人变更为父母,
2、如果父母转账时附带了单方赠与协议,那么保单是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
这个问题还是在于婚姻中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界定
最后比较关键的的要点,客户因为转移财产而买分红型保险,代理人或不会承担责任?
三个要点:
1、对保险投保人,只看保费资金合法性,对被保险人有可保利益,不审查投保人的动机,
2、夫妻一方私自购买保单也不必然被认定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3、保险从业人员,不能主动诱导和怂恿客户通过购买保险在离婚前转移财产
法商婚姻篇到此结束,核心要点主要还是围绕婚姻法中关于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界定,其中还有部分牵扯到继承法,每个案例的情况不一样,夫妻感情情况不一样,子女情况不一样,所以不能简单的一概而论,而是根据客户的情况来分析。
学习法商不是为了助纣为虐,而是为了帮助客户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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