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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联词性放宽规则之二

对联词性放宽规则之二

作者: 三春梦雨 | 来源:发表于2023-05-26 07:45 被阅读0次

    《联律通则》第三章规定的是对联传统对格,概括起来有两个方面:一是允许不同词性相对的条件;二是特殊形式对联放宽的条件。

    本篇说一下特殊形式对联放宽的条件。

    一、巧对

    巧对,是指根据汉字字形、字音、字义等特点,单纯突出文字技巧的对偶性词汇、短语或句子。

    巧对往往都局限于文字游戏的层面,并不表现一定的主题,是对联文体的一种初级形式。

    巧对词性可以放宽。

    二、趣对

    趣对,是指根据汉字、词汇意义上的特点,以突出内容的趣味性为主的对偶句。

    趣对上下联能表达一定的意义,但一般不用来表达思想情感,是比巧对稍高一层次的对联文体的初级形式。

    可见,巧对以突出文字技巧性为主,趣对以突出文字趣味性为主,它们也经常同时体现在同一副对句上。

    这类谐巧类对联是对联文体的初级形式,允许它们不受一般的对联形式要求的限制,但却是颇具生命力的形式之一。

    趣对词性可以放宽。

    古往今来,有许多人们耳熟能详的巧对、趣对及其故事。

    例如:

    蒲叶桃叶葡萄叶,草本木本;

    梅花桂花玫瑰花,春香秋香。

    松下围棋,松子忽随棋子落;

    柳边垂钓,柳丝常伴钓丝悬。

    画上荷花和尚画;

    书临汉字翰林书。

    三、借对

    借对,是对仗中的特殊类型,即一个词有两种以上的意义,在联语中用的是甲义,但是同时借用它的乙义或丙义,来与另一词相对。它通过借义或借音等手段来达到对仗工整的目的。

    借对词性可以放宽。

    四、摘句对

    摘句,是指直接摘取他人诗联文中原本已经对仗的句子而用于特定场合。一般情况下,因为摘句联并没有经过创作的过程,所以很难称得上是属于真正文体意义上的对联。

    一旦摘句联从非格律诗中摘出时,自然不会完全符合对偶与声调的严格要求,故允许词性从宽处之。

    五、集句对

    集句,是指从古今文人的的诗词、赋文、碑帖、经典等作品中分别选取两个句法特点一致的句子,按照对联的形式要求组成联句。

    ‘集’,聚集、集合之解,它是一种特殊的创作手法。

    集句联的范围很广,可以集诗、集词、集骈文、集碑、集帖、集宗教经典,甚至连成语、白话、俗语都可以集。集句联可集同一作者的不同诗文,也可以集不同作者的诗文,既可以集同代作者的诗文,也可以集异代作者的诗文。

    由于集句联之联句,虽系源于互不相干的句子,却要共同为崭新的主题服务,故以语言浑成,别出新意为佳,以给人一种“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艺术感染力。

    与摘句对完全不同,集句是一种创造性劳动,并非游戏文字之类,非有一定文学底蕴不能驾驭。

    正因为集句对得之不易,历史上许多文人都在这个天地里显其才华,不懈地追索,其难度不亚于深山探宝、苍海寻珠。

    因为集句联要求集原句而不得有任何改动,故很容易造成局部对偶的不工以及声调上的不相协调,只能不得已而从宽。

    例如:

    集诗词句联

    不到长城非好汉;

    难酬蹈海亦英雄。

    ‘长’对‘蹈’略显不工,然不失为奇绝之作。

    楹联的“基本规则”适合于初学者入门,但也容易产生使人刻板理解和机械执行的弊端,通过修正、补充、完善,可使人们更加深刻、全面地理解对联文体形式要求的真实状态,最后达到洞彻语法学对偶规则与修辞学对偶规则的异同,达到融会贯通、灵活运用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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