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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曹读市】PPP的前世、今生和未来(之前世篇)

【老曹读市】PPP的前世、今生和未来(之前世篇)

作者: 中安信联 | 来源:发表于2017-11-22 16:30 被阅读7次

    ​若问前世因,今生受者是。若问后世果,今生做者是。——《三世因果经》

    我们都是从从前走过来,慢慢地,又成为从前。——丁立梅

    两对社会矛盾的博弈(中央集权与地方政府分权,国企垄断与民营市场化)决定了自古至今的中国经济形态和改革模式,建国之后这种博弈又出现了几次,直至上一轮经济体制改革形成土地财政,一方面带来了高速的城镇化发展,但后期也形成了20多万亿的政府债务和房地产一业独大、新城镇空心化的产业经济格局。为解决这些遗留问题,2014年国家财政部、发改委牵头,多部委和地方政府协作,大力推广普及PPP建设运营模式,涉及项目金额以数十万亿计…

    注: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又称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在公共服务领域,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对价。PPP是以市场竞争的方式提供服务,主要集中在公共领域。PPP不仅是一种融资手段,而且是一次体制机制变革,涉及行政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

    两对社会矛盾的博弈(中央集权与地方政府分权,国企垄断与民营市场化)决定了自古至今的中国经济形态和改革模式。自春秋时期管仲提出四民分业,将士、农、工、商四个阶层分立后,社会的职业分工开始细化。在此基础上,管仲针对周王朝原始的市场经济,进行中央集权、国有垄断的改造,他具体的做法是“盐铁专卖、国有民营”。

    所谓“专卖”不是对人头征税,而是对商品价格的强制调整,由此带来的利益更大,且不易激起民变。比如人口100万的小国,如按人头征盐税,缴税者可能10万人,每人每月征50钱,则为500万钱,而如果进行盐的专卖,每升盐定价稍涨,则每月轻松可征到800万钱。这样做,政府似乎并未对人征税,百姓意见不大,政府收益增加,可谓两全其美。同时,盐还可以通过出口获取厚利,齐国煮海卖盐,等于向天下诸国一起收税(诸侯国多为内陆少盐国家)。

    所谓“国有民营”,即国家对资源垄断,对定价权垄断,在此前提下,开放行业,鼓励民间商家(社会资本)自主经营,其获取之利,民商取七,政府得三。在管仲的改革诸措施之下,齐国日盛,遂成春秋五霸之首。

    笔者认为,2600多年前管仲面临的社会背景,采取的改革策略,与当今PPP模式推出有颇多类似之处。若以“专卖”对应“特许经营权”,以“国有民营”对应“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欢迎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与运营”,可以看出,或许管仲是全球最早的“原始PPP”创意者、应用者和受益者。

    管仲之后,中国的二千多年经济发展史始终贯穿着“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国企垄断与开放民营进行博弈”这一主线,一直到了推翻帝制结束封建王朝。在国民党时期,国家属于中央弱势、地方强势(军阀割据),民企弱势、国企强势(四大家族企业),改革每每失败,腐败深入骨髓。(下图1)建国初期,国力较弱,更需要社会多方实力支持,这时中央与地方、国企与民企有过一段短暂的均衡发展期。经济由此获得了休养生息的机会,并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取得了较快增长。(下图2)从大跃进开始到文革结束,中国转而进入了中央极强、地方极弱,国企极强、民企极弱的严重不平衡时期,政治形态压倒了经济发展,由此经历了断崖式的经济下跌,国力大失。(下图3)

    1979年改革开放开始了,笔者认为理解改革开放,还是可以按照上面提及的两对矛盾来辩证分析。为打破中央与地方、国企与民企的发展严重不均衡,改革采取了如下两大战略:一是重视地方发展,抑制中央集权,由此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如东南沿海地区和三大区域城市群发展(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具体做法是:通过试点改革成功后全国推广(如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深圳经济特区等);二是重视民企发展,抑制国企扩张,由此搅活了市场,提升了企业效率,尤其是乡镇企业和三产类企业得到了快速成长,并通过承包制使一部分人先富了起来。(下图4)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九十年代中期,其结果是一方面国家GDP发展迅猛,但另一方面,造成了中央政府财政紧张(钱都支持地方发展了),套用句现在的话就是“没法集中力量做大事”,难以发挥国家整体综合优势;同时,国企疲软,民企混乱,这些民企数量众多,但规模较小,乡镇企业居多,管理不足,缺少资金与技术支持,创新更是无从谈起,因此经济逐步走入发展瓶颈。(下图5)

    基于此,国家1992年开始实行分税制和新一轮的国企改革,财政逐步开始集中到中央政府,而2008年金融危机后的四万亿投入(以及各地方配套的更多投入),推动了国企的加速发展,使数量虽少的国企集中于产业链源头,形成一定意义上的垄断。与此同时,民企发展却日益举步维艰,高融资成本(银行不愿贷款中小企业)、高税收成本、高人力成本(新劳动法)、高土地成本(土地财政导致),四座大山压得民企抬不起头来。(下图6、图7)

    正是由于92年分税制施行后,地方政府不再有钱(国税拿了大头)进行城市建设和公共服务改善了,但政府的GDP考核压力和百姓对生活质量提高的追求仍在,为缓解这个矛盾,国家给出了一个权宜之计,就是发展地方土地财政,以土地出让金补充地方政府财政不足,并据此进行城市建设和公共服务投入。(下图8)

    地方政府迅速抓住了土地财政这棵“摇钱树”,采用各种方式变现。到后期,大部分城市建设项目及公共服务支出都演变为“地方政府+当地融资平台公司(卖地)+银行(当地财政担保)+建设方”的模式,为规避国家政策,打擦边球,部分建设方甚至出现只取投资收益不做建设(盈利太少太慢分包出去)的假BT模式。这种现象在2008年金融危机国家投入四万亿后,被地方政府迅速放大,于是迅速产生了20多万亿的地方政府债务,并导致房地产一业独大,挤压其他行业生产积极性,延缓了各产业转型的最佳时机,同时侵占了大量耕地,形成楼市泡沫。这种单纯的土地炒作式建设所形成的虚假繁荣,致使城市化与工业化、信息化严重脱节,随之出现大量空城、鬼城和闲置的产业新城、科技园区(多在欠发达的三四线城市周边)。(下图9传统城镇化发展模式思考)

    ​巨大的城投债增加了国家金融业出现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为防范于未然,国家开始严控地方政府债务,裁撤地方融资平台,规范地方政府举债,化解财政风险。国务院出台法规指出政府融资平台不再承担后续融资功能,银行与政府融资平台生态圈骤然打破。

    十八大以后,中央政府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包括税务改革、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化、激发地方活力、民企减负、互联网+…我们有理由相信,今后一段时间中央与地方、国企与民企的发展将迈向新一轮更高层次的均衡。(下图10、下图11)

    PPP模式的应用正是在此大背景之下开展的。宏观上讲,PPP的推出可视为公共部门重组的一部分,是广义上政府职能转变的手段之一,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从直接的公共服务生产者,转变为推动者、监督者;另一方面,PPP又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表现形式,政府与企业合作,均为股东,摆脱了过去纯粹的政企雇佣关系。​

    从微观层面看,PPP的推出,其本原因是为了解决地方政府债务(政府债务市场化后转变为企业债务,引入社会资本解决),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公共服务领域发展的资金瓶颈。

    同时,PPP的推出,也促进了金融领域改革,解决金融与实体经济脱节的问题,并通过创新产品与技术(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创新服务模式(共享经济、互联网+),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2014年,财政部成立PPP领导小组,并公布了30个PPP示范项目,同年出台了《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至此,由财政部、发改委牵头,多部委和地方政府积极响应的PPP模式得到大力推广和迅速普及,其涉及金额以数十万亿计…

    欲知后事,请等待下文《PPP的前世、今生和未来之今生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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