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不理解为什么上班族要养狗,明明自己的时间都不够用了,自己都养不起了,哪有那么多的精力来养狗,而且狗狗还会乱咬东西把家里弄的一塌糊涂。但是,没想到,今年自己也领养了一只狗,当然经过了相当长时间的磨合。
毫不夸张的说,领回来的第二天我就后悔了,上班回来后看见它把家里弄的一团糟,真是气不打一处来,有立马把它送回去的冲动,再暗暗责怪自己为什么不把所有的情况想明白了再把它带回来,真的是后悔不已。它刚来的时候,可能是刚到新环境,白天我又不在家它没有安全感,等我晚上回家的时候,迎接我的除了这个毛孩子还有一床的我的鞋子,现场十分震撼,直叫人气到发狂,怎么骂都不管用,揍他晚上就报复你,当你碰到一只很聪明报复心有很强的狗狗时,你会觉得,何必呢?何必要当这个铲屎官?
中间的过程不想写了,因为这只狗子我失去了很多,但也收获了很多,现在来说说这只毛孩子带给我的改变。
本来我是个非常没有耐心的人,现在我还是很没有耐心,但是会试着慢慢去变得有耐心。
身上背负了这个年纪不该承受的责任,以前一个人的时候不管嗨到多晚都无所谓,现在不行了,有了毛孩子,再也不敢太晚回家了。
以前觉得自己好像没那么重要,但是现在,有一只狗子每天都在等我,等着回去带它出去撒野,它完全依赖我,从来没有感觉自己这么被需要过。
生活再也不孤独了,之前一个人住的时候,有时候还会有突如其来的孤独感,现在不会了,毕竟每天都要跟狗子斗智斗勇大战三百回合,哪有时间孤独?孤独都已经成为奢侈品了。
会有一种作为“家长”的权威感,狗子做错了事就骂它两句,好家伙,脑袋立马耷拉下来,那眼神无辜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虐待小动物。
会收到来自不认识的人的夸赞:“狗狗真可爱。”虽然平时恨的牙痒痒,但是听到这句话,铲屎官心里还是蛮欣慰的。
我从来就不是什么爱心人士,我也很讨厌给自己立“有爱心”的人设,当初养狗纯粹就是脑子进了水,但是既然养了,就得为一时的脑子发热负责,毕竟它也给我带来了很多欢乐。
今天是养狗的第三个月,给他剃了毛,毕竟已经夏天了,大夏天一身“皮草”不合适,以此发文纪念一下。
对了,狗子名叫“五百”,因为当初是五百元领回来的,以此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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