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要讲课,虽然是单位内部试讲,但也想认真对待。用同事们的话说,就是“卷”。
下午提前安排好了孩子,想着晚上充分利用时间,再熟悉课稿。临到晚饭时间,领导又喊去吃饭。说是加班很辛苦,左右要吃晚饭,不如吃完了再加,同席的都是领导同事。委婉拒绝了两次,不奏效,只得去了。
去晚了一些,好在饭桌上都是熟人,也没有很尴尬。提起明天要讲课,大家都表示拭目以待。事实上大家并不想听课,坐着一两个小时,试听根本就不成熟的课,可想而知有多煎熬。可是主要领导如此安排,只得配合。我也想讲得适当轻松愉快些,不至于让大家更难熬。奈何水平如此,可发挥的余地实在有些少。
虽一再表示明天讲课,晚上需再看课稿,但还是无法避免喝酒。但也还是被照顾到,只让喝了一点。
饭毕,我骑车回办公室。突见路边停着某人的车。熟悉的车型和车牌,心下不禁一动。走近了,果然是他,车窗紧闭,他坐副驾驶玩手机。旁边是童装店,想必陪家人逛街。我轻轻走过,未打招呼。
回到办公室座位上,心仍怦然。想一下,为什么不敲敲车窗打个招呼呢?就打个招呼而已,有什么事呢?
可是当时竟然毫无勇气,几乎是轻轻的、悄悄的落荒而逃。
可能是因为酒后双颊通红,不想让他看到我这个样子吧。也可能是酒后胆子异常大,觉得完全可以上去打招呼。
可是打完招呼又如何呢?他见与不见我,我见与不见他,根本没有任何意义。就像一朵云飘过,遮不遮住太阳,或者下不下雨,都不影响正常生活。况且这朵云,实在微乎其微,根本影响不了天气,更不可能影响他人心情。
想到这里,突然很庆幸那时没有鲁莽。就这样,安安静静生活,互不干扰,相忘江湖,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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