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了点小雨。早晨起来,地上有了亮晶晶的眼睛,在看天。眨吧,眨吧,透明得很。

仿佛憨头实脑的土地有了灵性。
开窍就是这么回事儿。
灵犀一点,又一点,再一点,通了。
或者,天上有面镜子,被掰成了一万个碎片,洒落在地上。
高大的乔木在地上摇摇晃晃。楼房都是飘渺的海市蜃楼。周围闷腾腾的一切,又开始咿咿呀呀天真烂漫讲童话。

一汪雨水,一个宇宙。每走一步,地面就闪烁一万次。天光云影共徘徊,树影远看近却无。
这个景象,我百看不厌。每次下完雨,水泥地,瓷砖地,塑胶操场,泥土上的一个小坑,都有了自己的眼睛,让天空照镜子。处处有颗透明的心。到处是天光潋滟晴方好。世界聪明灵秀,满地都是聪慧的小姑娘,闪着天真无邪的目光。

一场雨就能改变全世界。原来土地也是明眸善睐,妩媚柔情,眉眼之间,风情万种。
原来并没有沉闷的东西,只是缺了一滴水。
原来下雨只是为了呈现真相——天上有片大地,大地一片天空。你眼里有我,我心中有你。相看两不厌,只有亮闪闪。我跌进了你的湖,你收留了我的泪。

让你和我的眼睛也这样下凡,闪闪烁烁看天空。老是看干燥的土地,老是看闷实混沌的脚下,我就忘记了自己的眼睛也是水做的,也会像一朵花那样朝着天空打开,也会收纳一个浩瀚清澈的宇宙。
怪不得林黛玉爱哭,原来是为了让贾宝玉那个泥身凡胎的浊物变得透亮起来,也好配得上胸前那块通灵宝玉。

还有,还有无数迷宫,躺在土地的深处,跟我捉迷藏。
忽然想起来,前两天我在订阅号的博尔赫斯空间,读到了这个心明眼亮的老瞎子写了一篇小短文,说:“在小说中,迷宫有两种形式;传统的迷宫和漫无边际的沙漠。”
博尔赫斯爱玩迷宫游戏。迷宫使他着迷了一辈子。上帝最后夺走了他的两个眼睛,让他在迷宫里边儿瞎摸乱打,结果呢,他成了诗人的诗人,作家的作家。
但我不知道,他把沙漠也当作是一种迷宫。他说:“大约过了二十五年,我开始觉得巴比伦国王和他对虚假的形式与曲折的复杂性的偏爱代表着文明,而阿拉伯国王却代表无法抚慰的野蛮。”
这段话我读了好多遍,明白了一点点:造出空中花园的巴比伦国王,更像个人。而喜欢毁掉这种花园的阿拉伯国王,更像一片沙漠。
继续深入理解,领会博尔赫斯的讲话精神——人的高贵和好玩,就是人会造迷宫给自己玩儿。
于是,我在那个公众号写下一条留言,过了三天才被选中,作为精选留言,变成了一条帖子。有好心人点赞。现在抄录下来,得意一下——
哈里曼大叔曰:所谓文明,就是人这种高级动物给自己造出来的迷宫。能够生产迷宫,而不是戈壁滩,人才是文明动物。人的心灵就是一个迷宫。创造迷宫,我们就活得越来越有趣,而不仅仅是喂饱自己。所谓大机器工业生产,葛朗台,乞乞科夫,烧书的活埋读书人的那个牛人,隋炀帝,希望用日尔曼民族取消其他所有民族的希特勒,都摒弃迷宫,并擅长制造戈壁滩。

刚刚掏完一叠子钞票
加入了绿洲旅行团
我就跌进了沙漠
像杜甫
跌进斑白的鬓角和浊酒老坛
像你们骑着才华的骏马
沿着梦的最外边缘
孜孜不倦
诚心诚意地兜圈
像你
朝着自己的北极星表达爱恋
却被一路押解
去了海南
就像你们做同样吟味的动作
把韵脚安装到每一天
驱遣每个笔画
充当迷宫的屋檐
你的每一个字都是
分岔小径千万支的花园
你迷失
迷失在亲手绘制的梦幻
走不完的桃源
你走丢了回归皇宫的路
你的谜语写满
每一天的正面和反面
每一副镣铐都跟着你翩跹
然后为你和他们的沉重
加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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