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具有麻醉神经制造幻觉的作用,自问世以来,不知迷倒了多少人。
不过同是喝酒,却有不同的层级,借酒笼众成就伟业,成为酒雄,比如刘邦、赵匡胤等,饮酒后文思泉涌,挥笔写就千古诗篇,成为酒仙,代表人物为李白,一日三餐酒不离口者称为酒鬼,这些人在北方比较常见。我也喜欢喝两口,喝完酒既不能成就伟业,也不能下笔千言,更没有一日三餐不离酒的寸劲,叫什么呢?想了半天,我这种级别的酒徒,应叫酒虫。
我的酒虫生涯开始很晚,认识酒却早,记得小时候,家里请了几个安徽人打窑,完工后家里做了几个菜,弄了瓶酒,酒名记不得了,他们几个敲着老虎杠子下着酒,酒香飘了一院子,我好奇的尝了一口,太辣太呛,直接给吐了。
后来逢年过节,饭桌上有了酒,鉴于以前的感受,我滴酒不沾。再后来有了啤酒,尝了一口味同泔水,也灭了饮啤酒的念头。
大学同宿舍一位同学,有吃饭喝啤酒习惯,经不着他苦劝,勉强喝了一杯,脸红头晕了一下午。后来遇到一位校工老乡,他爱喝啤酒,一晚叫着另一位老乡到他宿舍聊天喝酒,三个人一捆啤酒,我喝了一瓶就吐得一埸糊涂,老乡同学喝了三瓶就不行了,但他没吐,只是满口胡话,我们三人在一张床上挤了一晚,头痛了二天,从此发誓再也不喝酒。
毕业后工作没搞定,晚上爱到一位高中同学那里玩,他比我早参加工作一年,而他宿舍每晚都有三五个同学在那里玩,或打牌或聊天,偶尔也喝几杯。我们那地方喝酒没菜,茶一上就开喝,比较野蛮。有天晚上我到他那里,他正与一位同学喝酒,经不起劝,我喝了半茶杯约二两,就晕了,之后我们出去找他的女朋友说事,并发生冲突,他俩跑了,我吐了一地倒在他女朋友家院内,幸好有人认识我,才没挨揍,真是幸运。
我们单位是个酒窝,当时年轻人多,住集体宿舍,每晚都要遇上酒场,喝他几杯,慢慢地酒量越来越大,喝的越来越多,有时一天喝两三场也没事,喝完不会吐,只是心中发狂,爱到山野里转悠。
雨雪天是最好的喝酒时间,喝酒听雨声看飞雪,是种享受。记得有一年,天空飘起雪,我们几个相约到酒馆,五五六六喝了起来,直喝得脚软筋酥,出门后大家相互掺扶着在雪地里狂奔,酒馆离山很近,趁着酒兴,我们开始爬山,雪大路滑,不知摔了多少跤,才到半山腰,雪越下越大,大家没了力气,既无法上山更无法下山,正在焦急时,发现路边有间草房,房门半掩,大家推门进去,里面有草,大家相继睡倒,一觉醒来,闻到一股臊味,再仔细看,原来是马棚,幸好马是栓着的,我们躺的地方与马有数尺远,才未遭马蹄。这时天已黑透,酒也醒了大半,大家互相掺扶着下山回到单位。
单位领导感觉单位酒风太浓,下了禁酒令。不让明着喝,大家背着喝,喝完等下班再回单位,中间时间怎么度过?就到周边的山上,夏眠花间秋卧草丛直到酒醒,如果醉得不透,在花丛秋草中再喝点,直到喝透睡着为止,记不得多少次醒来,远处万家灯火天空星光灿烂,然后跌跌撞撞奔回单位。
再后来,单位年轻人慢慢成家,留宿的人越来越少,喝酒次数渐渐减少,但隔三差五还是会喝点。三五个人围桌而座,三五杯酒下肚,话题打开,从国外聊到国内,由国内聊天单位,由一本正经,到放浪形骸,直到尽兴方散,真是人间一件乐事。
工作的单调与家庭的繁琐令人心烦,只有隔山岔五的朋友之酒,能排解心中的烦燥,唉,喝了这么多年酒,竟然一事无成,不是酒虫是什么呢?
只是喝酒的人越来越少,身体状况也大不如前,人生是寂寞的,人过半百仍没习惯寂寞,是不成熟的标志,因此决定慢慢退出酒界,去除酒虫,回归生活,特以此文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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