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认识
余华的作品接触不多,之前读过《活着》,读了两遍,念念不忘。而今又读《许三观卖血记》,读着读着,便有了想写一点感受的欲望。
我是用两天半时间读完的,读完了,还想再读一遍,于是又开始读第二遍。我想,将来还可能会读第三遍、第四遍……一部好作品,不在字数多少,不在时代早晚,而要看它能不能激起读者的共鸣,或者是引起阅读者的深入思考。我读着书,渐渐陷入其中不能自已,或悲或喜,如痴如醉。我被那朴实厚重而又诙谐调侃的语言深深触动着!一会儿为许三观鸣不平,为他当时身处的社会现实不甘心;一会儿又会被那苦中作乐式的地道的农民老土话引逗得破涕为笑。这都得益于作者深厚的语言功底,更主要的是有深厚的现实生活体验啊!
读小说中每个人所说的话,才更能体会到“没有生活,就没有发言权”这句话对一个文化人的重要意义!我喜欢接地气的语言,喜欢“下里巴人”,因为这样的人、这样的话语植根于丰厚的土壤,让人感到踏实可靠,让人觉得生动鲜活,让人能够嗅到更多的泥土气息!我并不是反对“阳春白雪”,主要是因为我们大多数读者本身就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老百姓而已。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有什么样的作品,就会有什么样的读者。
说说许三观吧。我认为这个“许”字,是代表着许多人的意思,而“三观”呢?这里是代表了一个人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你看,从许三观身上,能否找到自己的影子呢?或者说,在他身上,凝聚浓缩了社会生活中最普遍、最广大、最有代表性的人性的所有内涵:贫穷、本分、勤劳、朴实、坚强;自立、自尊、自信、自爱、自强;偶有一点儿自私心,或是经常抱怨生闷气,有时也会发点小脾气,但灵魂深处存有善念,大是大非能分得清,这就足够了。人无完人啊!哪个人没毛病呢?许三观身上折射出的这些个人性的“闪光”,使得小说中的微小人物具有了更为典型的象征性和现实普遍意义。这也是广大读者喜欢许三观的根本原因吧。
再谈谈艺术手法的多样性。大手笔写作往往讲究战略战术的配合。揭示思想主题、反应社会现实、铺排历史背景等,都属于战略范畴,而细腻的笔触、直白的语言、调侃的对话、人称的变转、章节的切换、乡野的情调等,均可归于战术手段。这一切战术的应用,都是为战略服务的,关键是要运用自如,得心应手才算是大赢家!仔细盘点一下小说的方方面面,都是韵味十足、耐人寻味的。
小说思想主题的深远自不必多说,谨摘取几处细节末梢与诸位分享。
“一乐不是我儿子,我养了他九年了,接下去还要养他好几年,这些我都认了。我在丝厂送蚕茧挣来的汗钱花到一乐身上,我也愿意了。我卖血挣来的血钱再花到他身上,我心里就要难受起来。”
简短的话,我们能够体会到一个男人的自尊,内心的痛苦,还有艰难的抉择——其实在三个儿子当中,他打心里是最喜欢一乐的,可事与愿违,偏偏一乐长得太像他的情敌何小勇!——他可能在心底埋怨老天爷的不公,他可能还在做很多的假设……他有怨气是正常的,后来他在最艰难的岁月里拿出卖血的钱与二乐、三乐、妻子上胜利饭店聚餐改善生活却唯独不想让一乐去也是合情合理的。然而,一乐还是个孩子呀!孩子有什么错?突然之间没爹了,内心打击有多大呀!这些情节的铺排,矛盾的冲突,真的是扣人心弦,跌宕起伏!
“爹,你能不能把我当一回亲生儿子,让我也去吃一碗面条?”
一乐那近乎乞求的话,还在我耳畔萦绕着,久久不绝。
假如你是一乐的母亲,又当作何感想?
做人难啊!生活就是一次次艰难的选择,不管做出什么决定,总还要坚定地往前走,去迎接光明。
再说说许玉兰。一个地道的农村妇女形象。她对婚姻是很专一的:少女时,曾对何小勇有难以割舍的爱情,甚至请求他帮她还那八角三分的债,又想让他做倒插门女婿,可都被拒绝了,这才让她对何小勇彻底死了心!而后便一心一意同许三观过日子,成为了一个中国农村千百万劳动妇女的代表。
她操持家务,省吃俭用,生子育儿;她漂亮能干,手脚麻利,吃苦耐劳;她爱美爱穿、爱子爱夫……她也有不少毛病:嗓门大,睡觉打呼噜,一生气就坐在门槛上大喊大叫,家丑外扬;她还与何小勇的老婆骂得粗野下流,不堪入耳;她买菜时还挑三拣四、蛮横霸道……然而,在何小勇发生车祸老婆哭诉着前来求救时,她心软了,在同情怜悯的驱使下,又做起了丈夫的思想工作,于是便有了“一乐爬上何小勇家屋顶上招魂”一幕。这一幕也是小说最为催人泪下、感天动地的高潮。
文中某些情节也是耐人寻味的。我印象深的是许三观在自己生日那天晚上,全家人躺在被窝里,他却用嘴给大家炒菜的情景。在那苦难日子里,虽然是“画饼充饥”,也有曹操“望梅止渴”的痕迹,但在那苦难岁月里,在全家5口人饥饿难耐的灾荒日子里,不能不说是一种精神寄托或是心灵慰藉。
小说的可贵之处就是要告诉我们,尤其是当今大多数青年人:生活中的苦与痛是难免的,既然无法逃避,那么我们还可以尝试着用精神上的点滴欢愉和快乐分享出来,以此冲淡身体上的苦难!我觉得这个办法,这种情调,与战争年代毛泽东所具有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何其相似?套用列宁的话:
“牛奶会有的,面包也会有的。”
时至今日,从中我们也可以收获一些做人做事的行动指南:
一是身处逆境,要看到光明和希望;
二是身体上的苦痛都是微不足道的,真正的苦痛在心里;
三是只要心中有梦想,生活有方向,脚下就会有力量。苦日子总会熬过去的。
我想,这三点也正契合了今天所大力倡导的社会主义正能量吧。
再说说小说中一些个经典语句。那真是不胜枚举,信手拈来就一大把。可贵的是小说那平实亲切的话语读来自然流畅,通俗易懂,然而细心品味,却蕴含深意,像一杯甘醇的美酒一般,总是令人意犹未尽,回味无穷。
下面摘取几处分享。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把命保住了,熬过了这苦日子,往后就是很长很长的好日子了。”
——19章115页
“你这个小崽子,小王八蛋,小混蛋,我总有一天要被你活活气死。你他妈的想走就走,还见了人就说,全城的人都以为我欺负你了,都以为我这个后爹天天揍你,天天骂你。我养了你十一年,到头来我才是个后爹,那个王八蛋何小勇一分钱都没出,反倒是你的亲爹。谁倒霉也不如我倒霉,下辈子我死也不做你的爹了,下辈子你做我的后爹吧。你等着吧,到了下辈子,我要把你折腾得死去活来……”
——22章144页
“一乐,你记住我今天说的话,做人要有良心,我也不要你以后报答我什么,只要你以后对我,就像我对我四叔一样,我就心满意足了。等到我老了,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就很高兴了……”
——23章154页
“我儿子得了肝炎,在上海的医院里,我得赶紧把钱筹够了送去,我要是歇上几个月再卖血,我儿子就没钱治病了……”
“我快活到五十岁了,做人是什么滋味,我也全知道了,我就是死了也可以说是赚了。我儿子才只有二十一岁,他还没有好好做人呢,他连个女人都没有娶,他还没有做过人,他要是死了,那就太吃亏了……”
——28章223页
小说结尾处是耐人寻味的,也是启人深思的。许三观活了一大把年纪,穷日子终于熬到了头。四十多年来,每次家里遇到灾祸,他都是靠卖血来度过……如今生活条件好了,突然想第一次为自己卖一次血,竟然卖不出去了!更可笑而富有戏剧性的是他的卖血动机——仅仅是想吃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啊!于是,他伤心难过,痛哭流涕,他失魂落魄似的到处游走……
故事讲到这里,有那么一点“艺术留白”的味道。这又让我想起了李森祥的《台阶》。文章中的父亲花了大半辈子心血,就为了给自家屋子筑起九层台阶, 因为他心里有一个心结:“台阶高就意味着地位高。”可是到头来,新屋造好了,台阶筑起了,父亲的身子也垮了!
这是多么令人痛惜又无奈的事情啊!
在现实生活中,像许三观、《台阶》中“父亲”这样的人还少吗?
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和思考。
这也是社会和相关部门应当考虑和完善的事情。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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