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中背过的古文里最喜欢的是《送东阳马生序》,里面有一段话我还能背诵:同舍生,皆被绮绣、戴朱缨宝饰之帽,腰白玉之环,左佩刀、右备容臭,烨然若神人;余则缊袍敝衣处其间,略无慕艳意。
宋濂的这篇文章我甚爱,但是今天要讲的却是“衣、食、住、行”里的“衣”。
衣服最早的效用应该是“遮体敝寒”,然后才是审美。在我记忆中,自己的成长正是从一个物质还略显贫困短缺到基本满足再到富足的过程。现在的娃娃再也不用穿其他哥哥姐姐留下来的衣服了,但是我小时候,没少穿别人给的衣服:有运动服、校服、甚至那种以现在的眼光看起来极“乡土气息”的西装。就像《那些年》里的歌词唱的“将头发梳成大人模样,穿上一身帅气西装”一样,小时候我就喜欢装大人。板刷寸头洗的干干净净,换上不知道哪个哥哥穿剩的小西装。不过不得不说,西装天生对我有一种约束力,在穿上它的那一瞬间,腰板就竖起来,胸挺的弧度都略微有点夸张,随之面部的肌肉也自动整理一番。小时候,穿衣服除了保暖之外,最主要的就是臭美显摆,会死皮赖脸的在村里的几条主要小道上打转,用我们这的方言就是“转坟头”,路上遇到扛着锄头的大人有时候会特意停下驻足打量“这是谁家小孩”,那些太婆最好,一看到就会笑颜逐开来着我:“弟弟,这穿的漂亮,笔挺古!”听到这种“褒奖”,小小的心灵也就满足了。
2000左右时,港台影视明星的穿着打扮对我们这些刚发育的孩子影响极大。那个时候流行小喇叭牛仔裤,做梦都想有一条。可惜那个时候,买衣服我从来都没有自主权,买一件衣服买条裤子,都是母亲大人领到服装店一家一家去试,去货比三家。最后要综合考虑到衣服的实用与否、价格合适与否、符合母亲大人的审美情趣与否,所以我的意见在最后就基本上无足轻重。有时候母亲看中的,自己心里不喜欢,嘴上不说,眼睛开始望向别处,亦或者说这价格太贵,还是去别家看吧。所以母亲大人很擅长阅读我的面部表情,那点小心思怎能逃过她老人家的法眼,有时候自己太执拗坚持自己的审美,母亲大人就会“指东打西”,最后一定让我服服帖帖的同意她的意见。我想那张“老气横秋”的脸必须归责于母亲给我买的那些成人化的衣服,这里还闹过两次经典的笑话:初一那个深秋,母亲大人为我添置了一件暗青色斜条纹的休闲夹克,又有点像休闲西装。我穿着它坐在讲台值班,一个同学的父亲来教室里找同学,临走时,那位叔叔两手放在身前特别恭敬的向我点头致意,然后非常诚恳的说了一句“老师,走了啊!”然后全班爆笑,都冲着我挤眉弄眼,调侃我老气横秋的穿着。另外一次是在高二,也恰好是深秋转凉时,我穿着一件枣红色毛衣,外面披着一件深棕色的立领夹克,正在班主任的办公室办事,那时走来一个年轻的老师,就搭上话了,本来很正常,也是我临走时,那个男老师突然问了句“你教哪个班的?”,我倒是风轻云淡的回答道“老师,我不是教书的,我是王老师班上的学生。”然后留下那个老师一脸错愕的表情。
一直到高中毕业前,我穿的衣服都是母亲喜欢的款式和花色,颜色以喜庆的红色居多。但这不是在我身上穿着的唯一专政,还有学校的校服。小学五年级前,我很喜欢穿人家送的校服,觉得很舒服很时髦,但当六年级学校要求我们买了一套统一式样的校服后,开始了我对校服颇深的怨念。小学初中还好,只是周一升旗或者恰逢校运动会做广播体操时要求统一穿校服。到了高中就不人道了,到了高二但是的校长下了一个重要的决定,要求学生进校门后就只能穿校服。在我印象当中,从小学到高中,校服都是不合身的极其不美观的式样。尤其是最初,校裤收脚口还是和衣袖一样是松紧带收紧的,装扮上,原本体态匀称的少男少女都显得臃肿无比。那个时候,大家都开始萌生自主意识,部分人甚至已经具备反抗精神,公然不穿校服,就是坚持穿着自己的衣服,为此谈话叫家长甚至公开开批斗大会也是习以为常的。我是个听话的学生,不敢反抗,但是也会做些微不足道的外在美观改良,比如去校务处买那种不收脚的校裤,然后故意穿那种白色的板鞋,因为只有白色的鞋子配着才不至于从头丑到脚。平时也会把校服的拉链拉开,把故意把里面的自认为很帅气的T恤或者高领毛衣之类露出,蜻蜓点水式的展现自己的“穿衣搭配之美”。而且那个时候,有部分中间反叛者,就是坚持下半身不服从安排,一定穿上自己的牛仔裤,然后在校服的白色面料部分进行涂鸦,不晓得这部分人现在有没有成为“嘻哈一族”,反正我当时很仰慕他们,觉得他们很有freestyle。
大学之后,买衣穿衣的自由得到解禁。买衣服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审美来,不用看谁脸色,也不用被迫整齐划一,抹杀自己的个性品味,唯一要在乎的就是自己口袋里的钱。谢天谢天,10年左右,淘宝购物开始大行其道,尤其是后来可以用银行卡快捷支付,买衣服变得特别便宜便捷。穿衣不仅仅是品味,还反映一个人的生活方式。10年那个冬天,初到南京,有点不适应那里的寒冷,就跑去玉桥市场买了一件大衣:深灰色,铭牌上写着“城市猎人”,不错,就是当年李敏镐演的特别火的那部韩剧的《城市猎人》的同款,带着连衣帽,衣服穿起来显得很大能把自己除了膝盖以下的部位都包裹进去。在自习教室学习累了,裹上那衣服能暖和的美美的睡上一觉。那件衣服我穿了整整六年,直到去年冬天我才决定让它光荣退役,因为实在时应了一句话“衣不如旧,人不如新”,衣服穿久之后和自己的身体会产生很莫名的默契,显得特别贴身。同时那些年我受到梁文道的蛊惑,他说绅士首先得有教养,而不是单纯靠衣服的装扮,一个英国绅士一件大衣能穿三十年而始终能保持大衣的版型,那就是有教养的,那就是真绅士的表现。对于一个裤兜里没有几个钱的穷大学生来说,梁文道这种蛊惑对我很受用。
那件《城市猎人》同款大衣,跟随我六年,见证了我很多重要的时刻,比如说我第一次跨城约会就是穿着它,而且穿之前,还特地拿到警院生活部阿姨那熨烫过,衣服虽然褪色了,但是看着异常干净平整挺拔。不过约会一见面女友就把她买的黑色呢料的大衣拿出来让我换上。那一刹我感觉很温暖,这是除了母亲大人,第二个给你买衣服,并仔细打量你穿衣服好看与否的女性,那是一生中难得的心中为之感动而默默铭记终身的体验。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衣服有了第三种功能——感情的维系。之后我还收到过一件邮寄的“运动羽绒服”和一件“做旧有油漆斑点的牛仔衫”,可惜毕业后因为健身增肌后,除了那件羽绒服还能穿,其他两件都只能放在衣柜留作纪念了。
说回大学之后,淘宝对自己买衣穿衣的影响,除了可以买自己喜欢的各种同款之外,我发现我还买了一大堆自己不喜欢穿的廉价衣服。还有各种同款又得拜各种美剧和NBA球星的影响所赐。我回顾过,在逛淘宝时,我搜索“贝克汉姆同款”的频率最高,从牛仔裤、T恤到雪地靴。同时我记得自己看看《越狱》,痴迷到无法自拔时,就去淘宝上买了迈克尔斯科菲德同款的黑色连帽卫衣、灰色的打底紧身T恤、浅蓝色牛仔裤和一双极其硬汉的马丁靴,关键的是我还特地把头理成了“迈克尔斯科菲德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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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款的着衣文化,其实就是对流行文化的盲从,之后我还对《疑犯追踪》里的李四叔的西装配白衬衫不打领带的装束吸引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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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2014年个冬天开始,我的体重开始暴增,很多衣服都不能穿了,卫衣牛仔裤配运动鞋成了工作日常的穿着标配。还有因为自己喜欢灯芯龙衬衫,我竟然先后两年买了卡其、浅蓝、深蓝、孔雀绿四种颜色同款同型号的。母亲大人说,我工作后,自己买的衣服都土到掉渣,没啥品味。我置若罔闻,在家,就是背心球裤加人字拖,冬天在家也是一身运动服。打心底其实我并不是追求健美身材的人,穿衣打扮也只求得体。在健身房、篮球场等运动或者户外活动时,我从来不会穿着牛仔裤皮鞋之类。在比较正式的场合,还是会约束自己运动化的装束,尽量穿衬衫,把运动鞋改成皮鞋。我至今都很敬佩英国人的穿衣着装的克制与坚持,美国人经常被嘲笑不会穿衣服,当然我们国内的男同胞也经常被指责。每年我都会和黄鹂他们说,今年我要尝试下英伦风、明年我要挑战下军旅风。这里涉及自己的一种审美变化,这种审美,其实是有一条线索的,这条“线索”细微的牵扯到自己各种各样的心理活动和心里经验。
打算写一个关于自己的“衣食住行”系列的文字,就是希望自己抛却以前那种假大空的宏大叙事模式来记录分析自己,而是从生活最本质的几方面来解读自己,看看自己是不是真的已经克制到心如止水,真如“老干部”一般,毕竟我还是不服老的。苏辙这句“汉人何年被流徙,衣服渐变存语言”,非常恰当的道出了我想自问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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