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写下第一行字的时候,蛋糕已经不在世了。今天我不是想写这个略带一点柠檬清新口味的起司蛋糕,我想写的是另外一种黄色,比起司蛋糕的黄色浓一些,有更多的光影,最后边缘和路灯的昏黄融在一起,消失在黑夜里的那种黄色。简书很好,让人有写字的欲望,文字背后的念想当然来源于介绍简书给我的人,那个走一路,丢一路东西的人,鹅黄色,就是早年她带给我的颜色。
这个瞬间很短,之前却有期待,之后还有回味,有的时候时间就像从那一刻炸开,向前向后才能连接起来。那个时候可能时尚还不够发达,小时候营养也有很大差异,化妆技术也都是空白,一眼望去千奇百态,很容易分辨一个白白没那么瘦,体恤白和牛仔蓝妆点的女孩子。我这个有十六分之一波斯血统的肤色偏白的人和她比起来那基本就是燕麦面包色。在此瞬间的两年前一宿舍高矮胖瘦分布均匀的女生唱着星光依旧灿烂就登上了舞台。
这个瞬间很简单,在枣阳路快到兰溪路交叉路口的街道上,两边的行道树的树冠比较矮,在路灯的漫射下也不显出绿色,只有我印象中的那种鹅黄色弥漫在空中,不轻盈,透过的光感觉都变慢了,路灯的位置正好,没有被树叶遮挡,光线每个方向都很均匀,没有被树叶遮挡在空中划出深色影子的线条,按现在你的说法,那个时候有点胖,当然这个意见我是不同意的。均匀的鹅黄色和那个时候的氛围很搭配,甚至如果拉远镜头,漆黑的街道上会出现一个暖黄的灯光形成的一个光绒球包裹着我们。
这个瞬间很安静,一出声就可能破坏这均匀的鹅黄色。当然这肯定不是事实,我当时紧张和兴奋,肯定滔滔不绝,即不想其它的声响拉远这默契而恰当的距离,也急于表现无止尽的幽默感。但当我描述这个瞬间的时候,它应该是安静的,因为这样的世界才是相顾彼此,亲密无间的。
这个瞬间很小,感染力很大。我可以翻开书,理解宇宙很大理解历史很长,看满世界别人的故事。关上书,它感染我需要优雅有情趣,从这个鹅黄的瞬间开始,温暖而均匀,到今天已经十八个年头,我滔滔不绝的本领还在,可是小气之余,幽默感却没长进;年纪在长,帅气积累也不够;读书增多,智慧还在与聪明为伍。
我想让自己变得不同,做更好的自己,就是从这个鹅黄的瞬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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