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杨立伟·学习笔记(十八)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办

杨立伟·学习笔记(十八)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办

作者: 杨立伟 | 来源:发表于2017-08-08 22:20 被阅读0次

    一、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3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5日,上一级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0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复核,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或者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一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在民事赔偿诉讼中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提出异议,请求法院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予采信

    一方当事人确有足以推翻该认定书的证据和理由的,法院有权不予采信交通事故认定书,以法庭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杨立伟·学习笔记(十八)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办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pmahkxtx.html